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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贯彻落实《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6月25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就《条例》相关内容和特点进行解读。
据了解,《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如何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会上,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万平作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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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力度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12·5世界土壤日等重要节点,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普及《条例》。”万平介绍,生态环境厅将依托新闻发布会、举办培训班、环保大讲堂、出版解读书籍、印发宣传手册、送法“七进”等渠道,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形成全社会保护土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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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配套政策
万平说,我省已启动《条例》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制修订工作。目前,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已初步修订完毕,正在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21个市(州)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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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地方标准
按照《条例》要求,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地方标准制订。目前,正在制订《铅锌冶炼行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地方标准,力争今年内出台。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轻重缓急,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标准体系。此外,鼓励社会组织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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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监管
我省将把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法查处相关土壤污染防治违法行为。特别要严厉打击向农用地非法排放、倾倒、堆存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