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要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同时要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广元市剑阁县视察翠云廊时强调,这片全世界最大的人工古柏林,之所以能够延续得这么久、保护得这么好,得益于明代开始颁布实行“官民相禁剪伐”“交树交印”等制度,一直沿袭至今、相习成风,更得益于当地百姓世代共同守护。这两段重要论述深刻阐明,生态文明建设既要注重制度的外部约束,也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这是对人类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把握和运用。
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是翠云廊千年守护的民族智慧
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自然环境,中华民族在长期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中形成了“天人合一”的理念,既尊重自然规律,提出“道法自然”,又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制定律令法规保护自然。
蜀道翠云廊是人类与自然界和谐共处的宝贵生态遗产,是历朝制度坚守和官民保护相结合的伟大生态工程,是中华民族生态保护智慧的集中展现。古柏具有固碳释氧、阻尘滞埃、调节气候、降低噪音等方面的生态价值,发挥着植树表道、保护路基、遮阴避暑等重要作用。从秦朝到明朝,翠云廊有过七次大规模的植树活动。植树护树理念被根植于地方民众“基因”,生成一代代人千年守护的内在动力。历代官民重视建章立制,既沿袭古制接力保护,又与时俱进创新制度机制。从唐朝的“诸道官路,不得令有耕种及斫伐树木,其有官处,勾当填补”敕令,到明朝颁布的“官民相禁剪伐”政令,再到清朝对古柏封“官”编号,形成了“官员离任交接”历史惯例。新中国成立后,当地继承和发扬了这一历史惯例,剑阁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古柏“离任交接”制度,将古树名木数量、生长情况等内容纳入离任交接和审计范畴。2004年以来,剑阁县先后4次立法对翠云廊古柏进行保护,制定了《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定,广元市也制定了《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等规章制度,坚持“一树一档”挂牌保护、“一树一人”日常巡护、“一树一策”科学救护等措施,建立健全认养机制、创新保障机制等。千年以来,生态保护理念、制度文化深入人心,融入地方民众血脉之中。“蜀道奇观”“森林活化石”的翠云廊,展现出了中华民族生态环境保护的智慧。
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伟大成就的实践经验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然途径。内部原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原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对事物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从生态文明建设看,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内部原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体系是外部条件;人民群众是法规制度的坚持者、践行者、推动者,法规制度约束、化育、造福人民群众。法规制度的外部约束与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体现了内外因的辩证关系。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初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建设美丽中国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美丽中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写入党章和宪法,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激发起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我们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制定修订30多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和行政法规,颁布实施“史上最严格”环保法,覆盖各类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并日趋严密。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构建起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加强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发挥人民群众作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经过顽强奋斗,我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引领全球环境治理,赢得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赞誉。
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是建设美丽中国、清洁美丽世界的重要遵循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党的二十大提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在动力的关系。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关系每个人的生活品质。我们要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到实惠,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让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各责任主体的自觉行动。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执行的先锋模范。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凝聚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力量。总之,我们既要强化生态文明制度的外部刚性约束,又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源源不竭的内生动力,实现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的良性互动,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作者系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文化和生态文明教研部主任、教授)
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