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基层|司法救助金送到被害人手中……

2017-02-13 济宁检察

近日,在山东省金乡县检察院接访大厅内, 该院控申科科长张思锋将1万元司法救助交到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李某某手中。这是金乡县检察院探索建立“2+1”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以来救助的第36名刑事被害人。


金乡县院探索建立“2+1”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为被害人雪中送炭


实践中,有一部分刑事案件无法查找到犯罪嫌疑人或没有赔偿能力,导致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生活十分艰辛。由此,也引发了一些恶性报复事件和久访不息的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为破解这一难题,金乡县院大胆创新刑事被害人救助模式,与该县企业家协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启动“2+1”检企联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事实意见》,建立了检察院联系企业,共同救助被害人的机制。对提出救助申请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检察院与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进行联系沟通,认为确有救助的必要,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企业家协会,有意愿的企业再通过检察机关与救助对象建立联系,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被害人或者家人手中。

为了能真正帮助被害人,金乡县院多方联动,与民政、教育、劳保等部门建立综合帮扶机制,积极为他们解决好低保、技术培训、就业和子女上学等问题,变单一救助为综合救助,变一次性救助为长期跟踪帮扶。至今,该院已与25家企业签订了救助协议,向36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人发放了近23 万元的救助资金,协助解决就业、子女上学、低保等问题40余件。

金乡县检察院“2+1”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不仅拓宽了资金渠道,也丰富了救助方式,不仅雪中送炭,更是通过帮助就业从更长远的角度解决受害人的困难,达到了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救助来提高群众满意度的目的。


来源: 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检察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