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中央、高检、省院相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后,济宁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的犯罪嫌疑人闫某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
济宁检察机关在行动
领导挂帅明方向
济宁市院成立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晓磊任组长,副检察长孔凡学、田生、张斌、正县级检察员孙东海任副组长,市院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一、二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行处、控申处、检务督察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未检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生副检察长担任主任,抽调侦监、公诉、未检、刑执、控申等部门人员组成专班,并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市院公诉一处制发《济宁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明确扫黑除恶打击重点,要求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完善内部衔接配合机制,加强职能部门联动作战,强化案件管理督导检查,从而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
指导办案保质量
就目前正在办理的闫某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市县两级院公诉部门强化提前介入和办案指导,高检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市院公诉一处会同市公安局刑警队和市打黑办共同邀请全国打黑办专家组成员到济宁,对案件的办理、补查、诉讼工作进行具体指导,从源头把好案件质量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市院公诉一处加大办案指导力度,多次听取案件汇报,指派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靠上指导,每周调度案件进展情况,会同公安机关精心部署、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在决定提起公诉前,济宁市院公诉一处处长马恩茹再次带领公诉一处业务骨干到汶上县院指导涉黑案件办理,就如何进一步强化证据审查、引导侦查取证、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等进行了具体指导,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证据,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对于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省院请示汇报,得到省院公诉一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专案专办强战果
强化内部整合外部联动,建立检察官新型办案组织专案专办。根据市院的要求,汶上县院公诉部门办理闫某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院领导亲自带头任办案组组长,从公诉、未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对扫黑除恶涉及到的各类案件进行研判,根据所办案件性质、案情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研究、专案攻坚;与公安、法院及时研究解决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统一认识和执法尺度。目前,该案以闫某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全员联动促成效
做强检察监督,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扫黑除恶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效。济宁市县两级公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全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开展各项专项工作。汶上县院加大在公诉环节涉黑案件侦办力度,建立专案专办机制,提升办案质量;任城区院探索建立重大黑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受理分案、请示汇报、捕诉衔接等工作机制;微山县院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议;鱼台县院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凝聚共识;嘉祥县院建立健全与公安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扫黑除恶协同机制等等。各院公诉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启动,形成了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做好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济宁市院公诉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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