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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两项内河船员重要新规正式实施!
15规则新增在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任船长、驾驶部职务船员要求:除需按要求取得一类《适任证书》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10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内河船舶实际担任相应职务不少于12个月;
(二)通过相应的实际操作考试。
15规则删除了“因内河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海事管理机构吊销《适任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适任证书》。”
注:但15规则仍明确了“被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吊销《适任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适任证书》。”大家一定注意安全驾驶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的通知:
http://t.cn/Rqla4Ry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t.cn/Rqla5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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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望木木
素材提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