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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泸州人都可以领取就业困难补贴,你知道么?

2017-09-07 泸州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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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的相关文件

哪些人符合政策,应该如何申请补贴?


哪些人可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补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后,农户剩余土地面积低于延长土地承包期后县以上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承包土地面积50%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3、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如何申请?审核认定过程是怎样的呢?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或者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失业登记凭证、《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2、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

3、低收入家庭人员: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5、城镇常住人员:提供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4、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县级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意:申请认定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和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4050补贴标准:

2013年7月1日之前按原标准200元/月补助, 2013年7月1日起按320元/月标准补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4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80元/月。




泸州那点事   小编:壹壹/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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