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有网友爆料武汉市蔡甸区罗汉村发生一起灭门惨案,该村村干部张某红一家五口被害。
根据蔡甸区新闻中心公开报道,1991年,张某红开始担任村干部,负责防汛工作。2020年7月,张某红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带伤坚守在防汛一线。
10月24日晚,湖北武汉蔡甸区一村庄里,担任代理支书一年多的张某红在家中遇害。他和老伴倒在客厅之后,小儿媳抱着不满一岁的孩子下楼查看,在楼道遇害,之后楼上两个孩子再遭毒手。凌晨,族弟张军(化名)有事前来,推门发现惨剧后,叫来住在隔壁的兄弟张林(化名)。两人报警,又发现一名孙儿尚有气息,将其送往医院。张林告诉记者,两家人只有一墙之隔,当晚7点多天已黑透的时候,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子走进哥哥家,叫了一声“张书记,找你有点事”,他以为是来办事的。20分钟左右这名男子出门离开了,期间没听到异常动静。半夜的时候,本家兄弟找张某红帮忙拖鱼,打电话没人接,就去敲门,推开门发现一家人遇害。
警方通报嫌疑人逃至长江大桥跳桥
公开资料显示,发生凶案的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罗汉村是武汉市偏远贫困农村地区之一,全村现有509户2106人。该村原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5户232人,在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总工会和区住建局结对驻点帮扶下,于2017年底实现整体脱贫。
2017年,张某红曾因微腐败问题被通报
在2017年武汉市纪委通报8起“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中曾写到:蔡甸区消泗乡罗汉村党支部委员张某红违反规定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在登记罗汉村转移安置补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过程中,张某红违规将自己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侄子进行了登记,并发放了相应款项1920元。张某红在履职过程中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优亲厚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3月27日,张某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月26日,“平安蔡甸”发布警情通报:10月25日凌晨1时许,蔡甸区消泗乡发生起命案,犯罪嫌疑人高某辉(男,39岁,本市人)持刀行凶致5人死亡、1人受伤后逃跑。逃跑途中致2人死亡。接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追踪抓捕。当日6时许,高某辉逃跑至长江大桥后跳桥。目前警方正全力搜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号远见聚焦点评说,短时间内发生两起如此骇人听闻、灭绝人性的灭门惨案,特别是天使般的儿童受到残忍伤害,应该反思我们多年来打着正义旗号,无孔不入,任何一个社会成员从小到大向其灌输的仇恨教育,最终让一些有性格缺陷的人,受到一些“委屈”、“不公”,就悍然选择将他人灭门,进而同归于尽的极端罪恶行径。是我们对这类恶性犯罪打击不力,惩罚不严么?事实上,据国内权威媒体引用联合国权威组织的报告,近十年来全球每年被司法部门依法执行的死刑数据,中国占全世界总数的90%以上。中国犯下灭门凶案的罪犯,无一例外要么自杀身亡,要么被法院很快执行了死刑。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不迅速,不果断。现在是该停止对我们的小孩从小灌输仇恨教育的时候了。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都应当多给小孩的心灵布下爱和人性的种子,让爱与人性的光辉伴随着他们的一生不断成长。当每个遇上不公与挫折的时候,下意识地多从宽恕、体谅、爱人角度去化解,而非本能地选择不择手段、灭绝人性地复仇。合作/入群,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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