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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神酒”企业:有毒,确实有毒!

2018-04-18 正解局 正解局


局 长 说

奉劝鸿茅药酒早日“戒毒”,以免毒发身亡。

作者:正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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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火了。


不是火爆市场的“火”,而是引火烧身的“火”。


作为一个正经的财经自媒体,局长的观点是,尽管鸿茅药酒含有“何首乌”、“槟榔”等成分,有健康风险,尽管鸿茅药酒已经引发了不良反应报告137例(2004年至2017年),仍然不能说鸿茅药酒就是“毒药”。


因为,局长不是药物学专家,更因为,局长也怕被抓(吓尿)


鸿茅药酒这个产品可能没毒,但是,局长敢断言,这家企业,肯定有毒!


第一大毒:杀气腾腾,维权方式有毒


广州医生谭秦东被抓捕,起因是写了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文章。 



这篇阅读量不到3000的文章,是否损害了鸿茅药酒的商业信誉,构成了“损害商品声誉罪”,自有法院裁定。


局长想说的是,面对可能存在的商品声誉侵权,企业应该如何维权?


现实中,损害商品声誉并不罕见。近年来,最著名的是“纸包子事件”,被告人訾北佳因捏造虚假新闻,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企业最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发布声明、解释澄清,并声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最终对薄公堂的,少之又少。


这是因为,是自由批评,还是损害声誉,很难界定,更为重要的是,一家企业,应有容纳批评的胸襟与气度。


如果确实被侵权,大可走法律程序。像鸿茅药酒这样,由企业所在地警察跨省抓捕,太过粗暴了。


据说,在报警抓了谭秦东后,鸿茅药酒又起诉一撰写公号的律师。



看看这份声明,字句之间,杀气腾腾。


第二大毒:坑蒙拐骗,营销方式有毒


专家背书、明星代言、包治百病、亲情轰炸……明明是药,却伪装成普通酒类或保健品,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从广告场景看,鸿茅药酒频频以“酒”的形象,出现在饭桌上,广告词也总是说“每天喝两口,疾病都溜走”。



在不同省份,鸿茅药酒因“以专家和患者名义为产品做功效宣传”、“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等原因被通报。


虽然广告明显违法,但陈宝国、张铁林、雷恪生、黄健翔等这些中老年人喜爱的明星,竟然都前赴后继地为其代言。



有毒,实在是有毒。


第三大毒:手段通天,公关能力有毒


10年间,鸿茅药酒被通报违法2630次,直接被暂停销售数十次。销售不仅节节攀升,还不断获得“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



2017年4月,鸿茅药酒因广告违法登上云南省工商局黑榜,两个月后,鸿茅药酒竟然登堂入室,加入“国家品牌计划”企业



国家药监局披露,鸿茅药酒是在2003年被列入非处方药的。而之前因犯重罪已被执行死刑的原国家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的罪行之一就是,“草率同意给违规审批的药品换发了药品批准文号”。鸿茅药酒列入非处方药,与郑筱萸之间,有没有隐秘的关系?



2017年12月27日,鸿茅药酒报案;2018年1月11日,凉城公安跨省赶到广州,带走谭秦东。从报案到抓捕,前后不到20天,效率之高,让人惊叹。鸿茅药酒作为凉城县的企业,凉城公安给予特殊爱护,可以理解,但跨省抓捕,大有公器私用之嫌。


鸿茅药酒的公关能力,强大到可怕。


第四大毒:收割韭菜,商业套路有毒


据央视市场研究媒介智讯(CTR MI)数据,2016年中国电视广告投放额排名中,鸿茅品牌以150亿元投放额拔得头魁,同比增长96.4%。



150亿元的巨额数字,揭示了鸿茅药酒的商业套路:大手笔投放广告,吸引中老年人的购买。


虽然产品没有效果,但是,中国的老年人基数大,只要广告到位,就能吸引一批又一批的消费者,如同收割韭菜。


鸿茅药酒的商业套路,是中国保健药品行业的常规套路。



鸿茅药酒的毒在于,它是一味药而非保健品。吃错了保健品,并无大碍。吃错了药,不仅不治病,还有可能延误甚至是加重病情。


这就是鸿茅药酒最大的恶!


局长奉劝鸿茅药酒早日“戒毒”,以免毒发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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