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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附近菜市场的“生鲜灯”换了吗?最高可罚3万元,南海公布举报电话

c2000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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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贸市场内

“生鲜灯”照射下的鲜肉、海鲜等生鲜食品

显得格外新鲜红润

但实际上却影响了消费者对

食品真实色泽的判断

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在佛山情况如何?


最近,家住南海桂城的许女士发现,

自家附近超市的肉类售卖区域,

已经关掉“生鲜灯”,

让她在买肉时,

能够更好看清肉的“真面目”。


换灯前后对比。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近日在南海的各大商超、菜市场内

进行了调查。


部分商超、农贸市场摊位已更换灯具


11月29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多家商超和菜市场后发现,已有商家提前将“生鲜灯”取下来,换上了白色的LED灯,但是仍有部分商家存在给肉类、蔬果打光“美颜”的现象。


记者在位于万科广场内的一家超市看到,肉类售卖区域的灯光已经由“红”转“白”,随机从灯光下挑选一块肉,再拿到自然光源下看,发现差别不大,但是此前,记者曾将在红色光源下挑选到的肉拿到自然光源下看,发现两者的差别较大。


换下“美颜灯”,展示肉类“本色”。


市民许女士对此也深有感受,她说:“买肉时,从观感上来看,新鲜猪肉颜色比较鲜艳、有光泽,但是以前在‘生鲜灯’的迷惑下,不新鲜的猪肉看起来也很靓,不过要拿回家之后才看得出来,颜色没有那么红、没有光泽,就会怀疑商家卖给我的可能就不是新鲜猪肉。”


位于大沥镇盐步穗盐东路与华榜路交叉口东侧的虎榜市场,市场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共设置档位166个,铺位58个。据虎榜市场管理员冯亮智介绍,从11月中旬开始,物业公司开始要求市场里的商户更换“生鲜灯”,目前,整个市场的商户已经完成了换灯,“我们观察了一下,换灯后,商户们的生意并没有变差。”


市场里还没换下的“生鲜灯”。


桂城市场监管部门向没有“换灯”的档主派发提醒告诫书。


随后,记者分别来到了位于桂城天佑六路、天佑七路的两家菜市场,看到菜市场内依然有“生鲜灯”的踪影,肉类的颜色因为开灯而产生明显变化,同时记者想上去仔细辨别肉的新鲜程度,居然有些发晕。桂城市场监管部门回应,已向相关档主派发提醒告诫书,督促其按期更换照明灯具。


监管:

违反《办法》最高可罚3万元


记者从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从8月份起,该部门便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经营者进一步解读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内容,要求其自12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督促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劝导尽快自觉更换正常光照设备,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聚焦重点监管领域,加强与农贸市场、商超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管理方、经营者沟通,力求有序平稳落实“生鲜灯”自查替换的工作要求。


桂城市场监管所组织农贸市场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讲解照明灯具相关要求。


其中,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樵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向辖区内的21家农贸市场、342家经营主体宣传了法律法规,鼓励辖区经营户提前换灯,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效前的衔接与长效落实。下一步,该所还将继续对农贸市场、商超及生鲜肉店、水果店铺等经营场所进行常态化检查,防止“生鲜灯”死灰复燃。


另外,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违法照明灯具等设施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提醒告诫书,告诫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立即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设施进行自查,如有违反新《办法》规定的应停止使用;各农(批)贸市场开办者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对市场内使用的照明灯具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新《办法》规定的,应督促相关销售者停止使用。


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帮商户换灯。


同时,《办法》施行之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违反规定的照明灯具等设施,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新《办法》第三十八条“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除此之外,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办法》施行后,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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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江时报
编辑:一通百通  审校: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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