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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秘书处 中国国际法学会 2024-02-10

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2013-2018)

 

 

各位会员:

五年来,本届理事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外交部主管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国家外交外事大局,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与时偕行,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成果丰硕。

 

第一部分五年来主要工作

 

一、服务国家外交外事大局,提升学会国际影响力


(一)举办“亚洲的共同未来”国际法研讨会。2017年7月7日至8日,中国国际法学会与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在香港共同举办“亚洲的共同未来”国际法研讨会,来自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美国、英国、泰国、新加坡、比利时、荷兰、新西兰、丹麦等国的200多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交流深入、反响热烈。


(二)积极应对“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2016年至2018年期间,学会通过举办国内国际研讨会、撰写报告、发表系列文章、出版专刊、接受电视采访、撰写批驳报告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发声,从法理上有力地批驳和揭露了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扩权、越权、滥权,试图全面否定和侵蚀我国在南海有关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非法行径,有力地从法律上维护国家主权。包括:1.组织国内专家学者,举办“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学术研讨会。2.组织国内专家学者撰写《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报告并以中英文出版;3.组织国内专家学者撰写《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报告,并以中英文出版。4.组织国内专家学者撰写并出版《中国国际法年刊: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专刊》。5.与中国法学会、中国海洋法学会在北京联合举办“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法律专家座谈会。


(三)举办“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2016年7月15日至16日,在“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所谓仲裁裁决出笼后第一时间,中国国际法学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香港共同举办“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泰国前副总理、亚洲国际法学会前主席、国际法院法官、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国际法研究院院士以及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爱尔兰、比利时、印度、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的知名国际法专家和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国际法专家学者,以及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斯里兰卡等有关国家法律官员、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教授、律师等200多人与会。众多国际法权威人士纷纷发言,质疑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及其裁决的合法性。


(四)举办“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联合国成立70周年”国际研讨会。2015年4月14日,学会和外交部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联合举办了“《联合国宪章》与战后国际秩序——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联合国成立70周年”国际研讨会。会议系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亚非法协)第54届年会重要边会活动。来自印度、日本、泰国、巴基斯坦、印尼、缅甸、巴西、南非等四十多个亚非拉国家的代表,亚非法协、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国际法院、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官员,亚洲国际法学会等国际法学界代表以及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等近200人参加了会议。研讨会紧扣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联合国成立70周年时间节点,在国际秩序和国际法治领域发出中国声音,倡导中国理念,打造中国方案。


(五)举办“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与国际法的发展”国际研讨会。2014年5月27日,学会在北京举行“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国际法的发展”国际研讨会。来自印度、缅甸、巴基斯坦、印尼、尼泊尔、俄罗斯等十多个国家的代表,联合国、亚非法律协商组织、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官员,亚洲国际法学会、欧洲国际法学会、非洲国际法研究所、美国国际法学会、中国空间法学会等国际法学界代表以及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近百人参加了会议。这是首次从国际法角度专门研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际会议,会议主题鲜明、参与广泛、成果突出。


(六)筹备2018年国际研讨会。从2017年初开始学会开始筹备两个国际会议。1.拟于2018年5月24日至25日,与中国南海研究院、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海洋法与海洋政策中心,在北京联合举办“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合作与参与”国际研讨会。2.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学会拟于2018年7月6日至7日,与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共同在香港召开主题为“SustainableConnectivity: Go Green, Deal Clean and Talk Peace”国际研讨会。目前,两个国际会议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二、紧扣重大主题举办学术活动,积极引导学界研究


(一)精心组织学术年会。学会年会是学会工作中最主要和最繁杂的工作,无论是年会主题及分议题的设置,年会的规模、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及承办单位的办会水平等,中国国际法学会都堪称楷模。近五年来,年会呈现如下特点:1.参会人数、论文数量和质量逐年攀升;2.青年学者和学生踊跃参会,国际法研究队伍呈年轻化趋势;3.年会主题和分议题的设置结合国际法理论实务工作中的前沿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议题广泛,讨论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紧密;4.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会议资讯发布迅速,传播广泛;5.主办方、承办方和与会者利用年会平台,相互借力,相得益彰,一次投入,多项成果;6.以实际行动践行环保理念,无纸化办会,绿色低碳;7.主办方和承办方精诚合作,筹备得力,会议服务专业、高效、人性化。


五年来学术年会基本情况概览


时间

会议主题

论文

数量

参会

人数

承办单位

2013

“当代国际法—和平、发展、合作、共赢”

149

300

湖南师范大学

2014

“变革中的国际法:机制、规则、主张和实践“

250

300

西南政法大学

2015

“国际秩序与国际法治——纪念联合国成立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286

400

中山大学

2016

“国际法的运用与发展:中国的机遇与挑战“

234

300

吉林大学

2017

“变革时代与国际法发展:中国的贡献”

290

480

武汉大学


(二)不定期举办各种专题研讨会。1.就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举办各种小型国际法专题研讨会。2013年邀请国际法院法官薛捍勤女士为国内国际法学界做题为“国际司法的新发展、新动向”的专题讲座。2014年邀请英国剑桥大学国际法教授,与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开展“国际法与国际关系跨学科研究”,并作专题讲座。2015年邀请国际法院法官薛捍勤女士,与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联合举办“InternationalLaw and Politics”专题研讨会。2016年邀请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所长,与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联合举办“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Use of Force: NewChallenges”专题研讨会等。2.举办中国企业法治论坛。为协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促进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2015年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企业联合会维权工作委员会、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举办中国企业法治论坛。外交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外交学院等17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学者,部分法院、仲裁机构以及45家中央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和法务方面负责人、外资企业法律总监以及律师、注册会计师等涉外法律实务工作者共120多位嘉宾参会,发表主题演讲或进行互动交流。


三、改进《中国国际法年刊》编审工作,着力提高学术质量


五年来,《中国国际法年刊》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在实现编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电子化, 提升年刊学术质量,扩大年刊影响力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年刊主编的领导下,编辑部工作人员默契配合,勤奋敬业,在编辑部人员缺岗、稿源竞争激烈的形势下,确保了每卷年刊以高品质如期顺利出版。1.五年共出版5部年刊(每部均60万字左右)和4部专刊,包括: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国际法的发展”国际研讨会的后续安排,出版《中国国际法年刊》(2014)英文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专刊;应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出版《中国国际法年刊: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专刊》,出版《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中英文版。2.《年刊》电子化、数字化程度迈上新台阶。在北大英华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年刊》编辑部完成远程审稿系统安装,基本实现了年刊组稿工作电子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实行在线投稿、匿名审稿和学术不端审查制度;《年刊》已进入北大法律信息网数据库;进入中国知网数据库的工作正在洽谈中。


四、实现学会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重大突破,充分发挥平台作用


(一)委托专业公司重新设计学会网站以适应发展需要。为满足中国国际法学发展的实际需要,更加充分地发挥中国国际法学会网站沟通桥梁、学术阵地、对外窗口的作用,进一步促进资源信息共享,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国际法教学、研究和实践工作,从2014年开始,学会在有关方面支持下,聘请专业技术公司对学会网站进行了重新设计和建设。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学会新网站在北大英华公司的技术支持下,于2015年9月开始上线试运行。


(二)委托专业公司和人员维护学会网站运行,依法合规管理学会网站。学会新网站开始运行后,由北大英华公司负责技术支持,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遇到了一些挑战,特别是网站安全问题。学会秘书处曾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限期整改通知书,被告知学会网站存在安全漏洞问题,要求立即对相关安全情况进行核实、处置,对学会网站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和持续整改,避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为确保安全风险及隐患消除前学会网站安全运行,防止被黑客攻击利用,秘书处经与北大英华公司沟通,暂时关闭学会网站,同时对学会网站进行技术排查、处置和整改,并将相关整改情况汇报给北京市公安局主管部门。网站还对个别信息问题作了及时处理。


五、着力培养国际法人才,奖励优秀国际法成果


(一)举办国际法师资研修班。为提升中国国际法教学科研水平,提高中青年国际法教师的专业素质,2013年,学会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了“第四届中国国际法学会师资研修班”。至此,从2010年至2013年,中国国际法学会先后与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了4期“国际法师资研修班”,共培训中青年国际法师资近250人。


(二)评选“中国国际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为推动中国国际法学的繁荣发展,发现并奖励中国国际法学优秀学术人才,为国家“走出去”战略提供法律服务,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中国国际法学会设立了“中国国际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航天科工奖)”,每年评选一次,至2018年已评选九届,共评选出优秀论文37篇、优秀著作17部。


(三)设立“国际法新锐奖”(中国国际法学会学术年会学生论文奖)。中国国际法学会一直重视培养和扶持国际法新生力量,为此专为那些向年会提交学术论文的在校学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设立了“国际法新锐奖(中国国际法学会学术年会学生论文奖)”,旨在激励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国际法领域学术活动,热爱国际法、学习国际法和深入研究国际法。从2014年至今,该奖项已评选四届,共评选出一等奖论文16篇、二等奖论文32篇、三等奖论文49篇。


六、促进政学结合,助力中国国际法人走向世界


中国全方位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和维护巨量海外利益的需要,决定了中国亟需一大批了解国情实际、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国际法专业人才为其提供法治保障,在这方面,中国国际法学会责无旁贷地充当起中国国际法人才的孵化器和中国国际法人走向世界的助推器。1.推荐多批优秀青年国际法学者赴外交部条法司短期交流,目前这项工作已呈常态化。这些学者承担了外交条法工作中不少重要课题的研究任务,体现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敬业精神。2. 协助商务部向世界银行ICSID推介中国国际法专家担任仲裁员和调解员候选人,其中有四位专家获得ICSID的任命。3.推荐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出任亚洲国际法学会执行理事。4.向海牙国际法学院理事会推荐中国籍授课教师。5.向学界及时提供相关国际会议信息,组织和鼓励学者积极参会发声,为学者赴海外参与国际法学术交流活动提供便利。


七、加强学会自身和基础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一)加强学会党组织建设,建立学会秘书处支部与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教工支部联合党支部。2016年,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为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根据外交部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外交学院党委的指导和支持保障下,学会秘书处和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党总支密切合作,参照外交部机关党委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组建流程,共同研究制定和执行组建联合党支部的工作方案:成立组建联合党支部筹备组;推荐联合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联合党支部委员会;通过选举产生书记,明确委员分工;将选举结果报外交部机关党委批复,并将相关资料归档;按照党章规定开展支部工作和活动。


(二)重新进行会员登记和会员入会常态化制度化。在过去的若干年中,学会会员由于个人信息(学历、职称、职务、供职单位、联系方式、研究领域等)的变化,致使学会对会员资料掌握不够充分、准确,影响了学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会常务理事会的决定,学会秘书处从2013年7月开始进行会员重新登记,汇总会员的最新信息,建立会员邮件通信系统,为后续会员服务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新人申请入会也呈常态化制度化,从2014年开始,每年年底的学会常务理事会都要根据《中国国际法学会章程》的规定,对当年新申请加入学会人员的会员资格进行核准,新会员名单通过学会网站公布。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国国际法学会有登记在册正式会员712人。


(三)加强档案管理。从2013年起,按照会长要求,秘书处重新进行了档案的整理、编辑工作,将学会尚存的旧档案进行归档重建,按类别、时间分类整理。接下来每年及时对新的文件收集整理,统一归档。目前,学会从2013年至今的档案资料做到了完整无缺,之前若干年尚存的档案资料做到了可以准确定位、轻松查阅。


(四)修订学会《章程》。为了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加强学会自身建设,推动学会更好地发挥作用,从2015年底开始了《中国国际法学会章程》(2005年修订)修订工作。章程修订草案工作于2016年4月完成,草案经2016年学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提交2016年5月7日学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通过后的章程修订案上报至学会业务主管机关外交部审核并获得批准,随后上报至学会登记主管机关民政部核准。根据2017年11月23日民政部下达的《社会团体章程核准通知书》(民社登【2017】第7202号),《中国国际法学会章程》(2016年修正案)自即日起核准生效。修订后的《章程》着眼于维护国家利益、服务对外政策和外交工作的现实需要,考虑了学会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工作实际和活动特点,反映了国际法在中国发展的现状、趋势,更有利于实现学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和人性化。


(五)筹措资金解决学会财务困难。中国国际法学会是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在2011年以前,学会一直由外交部给予财政支持。2011年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部门与社团脱钩,外交部不能再继续给予学会直接财政支持,因此如何获得稳定可靠的财政支持,是学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1.与一些大型企事业单位开展学术项目合作,取得必要的项目资金捐款。这些捐款支持了从2011年至今学会的一些重要项目和活动,包括支付《年刊》出版相关费用(出版资助+编审费用)。2.依据《中国国际法学会章程》和2014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学会从2017年开始收取单位会员会费。截至2017年底,有15家单位会员共计缴纳会费22万元整。


(六)财务管理制度化。学会秘书处负责学会财务方面的出纳工作,财务账目由外交学院财务处派会计人员代管。秘书处需记录每一笔现金收支及报销,每年末将学会的财务单据进行整理,报财务会计做账。2013、2015、2017年度还根据年检要求进行了财务审计相关工作,与民政部、商务部、外交部以及开户银行进行了各种财务方面的报批、审核、沟通。

 

第二部分五年来工作体会

 

五年来,中国国际法学会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推动学会工作展现新气象、体现新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主要有如下几点工作体会:


一是,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国际法教学、研究、实践工作的根本保证,更是做好学会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外交工作,重视参与全球治理、推进国际法治,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推动外交和国际法理论创新实现新突破,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国际法研究和学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增进人类共同利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先后写入党章和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讲话中指出,国际法原则应当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遵循。五年来,我们在学会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我们深刻体会到,在国际法研究和学会工作中,只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外交工作特别是推进国际法治的重要思想,围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目标,着力寻求更广泛的国际共识、推动形成更加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才能更好地开创国际法研究和学会工作新局面。


二是,始终坚持服务国家外交外事大局。外交外事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法教学研究和学会各项工作又是外交外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学会引导中国国际法学界紧紧围绕外交工作重心确定研究方向,在组织各类学术会议时紧扣外交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会议主题,切实发挥了国际法理论界和实务界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外交部主管领导下,学会始终坚持围绕国家外交外事工作中心任务,密切关注国际形势演变,加强相关领域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证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特别是,2016年,学会动员学术界配合外交总体部署开展法理斗争,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应对“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有力批驳和揭露了临时仲裁庭非法行径。我们深刻体会到,在新时代做好国际法研究和学会各项工作,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国家外交外事大局开展工作并服务这个大局,努力推动中国国际法研究与时俱进。


三是,始终坚持加强青年国际法人才培养。中国国际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国际法学领域的人才辈出。2013年,学会提出要做好规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中国国际法人才培养,形成由国家级领军人才、专家级骨干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组成的三级人才梯队,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对青年国际法人才的培养。为此,学会先后组织举办多期国际法青年师资研修班和海外讲习班,设立“航天科工奖”,特别是专设鼓励青年国际法学者的奖项,还为青年国际法学者到实务部门参与国际法实践提供帮助。特别是,学会高度重视推选优秀年轻国际法学者担任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这五年,一批优秀的青年国际法专业人才涌现出来,在各相关领域开始崭露头角。我们深刻体会到,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当前中国国际法学界要着力培养出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有抱负、有专长的青年国际法人才。学会必须致力于帮助青年国际法学子获得更多学习、交流和实践机会,积极鼓励其投身中国国际法事业,为国家外交事业的发展积蓄能量,也为推进全球法治贡献中国力量。


四是,始终坚持加强学会自身建设。成熟完备的机制和工作制度是学会能够保持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社会组织工作强调,要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中央的要求,五年来,学会从机构、人员、规章制度等多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明确了学会秘书处职责分工,规范了学会工作流程,着力实现学会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特别是,学会根据外交部统一部署,及时建立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组织管理体制,在学会自身建设中注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我们深刻体会到,学会领导机构必须坚决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以身作则,抓好工作,带好队伍;学会常务理事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履职,积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学会秘书处必须树立大局观、全局观,严格依法依章程办事,努力服务学会、服务会员,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学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过去五年,是中国国际法学会专业水平和学术水平不断提升、国际国内影响力不断扩大、学会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学界凝聚力不断加强的五年,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成绩斐然的五年。同时,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国际法学会形成了良好的作风、学风、会风,应当长期坚持并发扬光大。


过去五年,李适时会长团结带领中国国际法学会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全体会员,围绕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履行职责、承担使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国际法知识在中国的传播,推动中国国际法人才的培养,推动国际法研究运用,为国家战略和利益发挥作用,为促进中国国际法事业繁荣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学会工作中,李会长强调并一以贯之践行学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外交部对学会的主管领导,要着力推动培养青年国际法人才,学术研究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形成学术界与实务界之间国际法人才的“旋转门”,实现国际法学术研究机构与国际法实务部门的良性互动。下一步,学会将继续弘扬好的作风、学风、会风,开拓进取,努力克服不足,更好发挥学会服务外交工作、团结学界同仁的功能作用,在推动中国国际法事业繁荣发展方面作出新的成绩。

 

第三部分结语和展望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中国国际法学会的换届年。回顾过去,我们深切感受到,学会工作虽然取得成绩和进展,但中国国际法研究工作与中央的要求相比、与新时代外交外事工作新要求相比,与广大国际法学人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学会工作还有不足之处,比如国际法研究的国际化程度还有待提高,人才培养和政学结合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加强,学会网络平台内容还有待充实、完善和更新等等。经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建议从如下方面进一步推动学会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一是,加强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学会对外学术影响力。学会要走出去、请进来。可以考虑扩大年会参会人员来源,允许符合条件、感兴趣的国外学者参会;可以考虑与国际上有知名度、影响大的国际法机构开展学术合作;可以考虑不定期组织会员单位进行交流访问等。二是,加大国际法人才培养力度。要推动加大对国际法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制定培养计划。可以考虑继续举办国际法青年教师讲习班、组织开展培训课程等;可以考虑通过在高校建立实验班的方式,从本科招生阶段就物色好苗子,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持续培养至研究生阶段。三是,充分发挥学会网站的窗口作用。今后学会网站运行的重心是确保充分发挥网站各栏目功能,实时充实更新栏目内容。可以考虑开通网站英文版。四是,充分发挥各位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作用,加强学会秘书处力量,以满足学会开展工作的需要。五是,采取多种方式,争取社会各界对学会工作和国际法学术活动的支持。


最后,祝愿中国国际法学会未来五年,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学会新一届领导机构带领下,以更宽阔的国际视野、更远大的抱负,戮力同心,开拓进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国际法治保障,为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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