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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脸”设立“空壳”公司,虚开发票涉及7.3亿

明税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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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眨眼、请张嘴”“人脸识别成功”……疫情期间,为方便纳税人办税,广西税务机关引入人脸识别验证技术推出了“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但一些不法人员却盯上了它…… 
侦辨疑点
2020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风险管理部门在对后台数据进行日常监控时,发现实名认证系统后台照片库中,有8张“人脸”非常诡异。这些“人脸”的五官看起来有些别扭,外貌像女性,但其匹配的身份证号码却为男性,并且这些“人脸”的动态画面很不自然,存在拼接痕迹。
税务人员经检视发现,这几张人脸都已完成了企业登记的实名认证手续。这些人在实名认证环节做手脚的目的是什么?背后是否隐藏着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风险分析部门迅速将线索推送给了稽查部门。
接到线索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首先对这些实名认证“人脸”所对应的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开展追溯分析。沿着“人脸”信息—人员身份信息—所在企业信息这条路径追索,发现这些“人脸”于3月10日通过实名认证后,在随后的1周时间内,分别成为了广西W商贸公司、M商贸公司、S商贸公司等7家新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人员,并且存在交叉任职情况。
通过分析这些企业开票信息发现,7户商贸企业中有3户企业在3月18日申请领用7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当天晚上即以螺纹钢等普通建筑材料作为品名,全部顶额开具给下游的上海企业,涉及金额近750万元。螺纹钢等材料从广西销往上海,这些购销业务无论从成本核算还是购销便捷度来说,都有违常规,十分蹊跷。
奇怪的认证“人脸”,异常的企业行为,结合虚开违法特征和初步核查的情况,检查人员认为,这些异常状态很可能是违法人员通过冒用他人身份及人脸信息,实施虚假网络认证,利用空壳企业从事虚开违法活动。而且,这些疑点企业背后,很可能隐藏着有一定技术能力的违法团伙。 
调查追踪
广西税务局稽查部门联合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从南宁市税务机关、南宁市公安局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对案件立案调查,并将案件命名“3·26专案”。在对案情综合分析研判后,专案组决定重点从实名认证、发票领用和开具等环节入手实施调查,追踪隐藏在这些“变脸企业”背后的控制人。
结合金税三期系统中的涉案数据,运用信息比对和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变脸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定位”和“画像”。
专案一组综合软件系统后台数据库日志等痕迹数据,结合涉案企业实名认证时提供的10个手机号码信息,追查号码使用人员身份。
专案二组通过梳理企业人员领用税控盘、自助领票流程中的相关信息,发现已对外开票的3户企业,其办理领票等业务的人员并非税务登记信息中的人员,经过进一步追查,发现为涉案企业办理发票领用业务的人员为周某英、李某容等人。
专案三组根据企业开票信息,用技术手段锁定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小区A座1303号为S商贸公司的开票地点。经专案组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开票地址有一家名为X会计服务公司的代账企业。 
关联定位
经过研讨,专案组决定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思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紧盯X会计服务公司人员,寻找其“密切接触者”,进一步追踪涉案企业幕后黑手;从“由人到案”到“由案到人”,追踪查找是否具有类似违法手段的“疑似病例”企业。
以7户“变脸”企业税务登记的“四类人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购票员)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为主线,通过人员关系、发票信息拓展调查,办案人员发现S商贸公司开票的电脑与一家名为Y新材料公司(已走逃)开票时所用电脑相同,继而锁定了该公司办税人员韦某。
经过对韦某的关联核查,办案人员发现了Z商贸有限公司、L贸易有限公司两家仍处正常经营状态的企业。通过对两户企业进销货物品名、开票时间、纳税申报等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发现两企业有虚开重大嫌疑。于是以Z商贸有限公司、L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信息为主线,对开票地址、发票信息、企业“四类人员”身份、通信信息等实施拓展调查。
最终,经由Z商贸有限公司关联出62户虚开疑点企业,全部位于南宁市。对L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核查牵出44户疑点企业,主要分布在广西柳州市和南宁市。这100多户疑点企业的开票等活动信息均显示在不同地域,疑似分属两个不同的团伙,但企业行为均有虚开重大嫌疑。
通过运用广西警税联合作战平台集成数据,综合重点区域涉案人员信息、行踪数据、企业发票领用信息、开具数据等线索,结合广西虚开高危群体信息和公安部门技侦技术,最终锁定了62户疑点企业背后的违法人员詹某团伙,以及44户疑点企业背后的违法人员杨某团伙。 
实施抓捕
案情逐渐明朗,专案组随即制订了抓捕方案,并迅速与涉案企业所在地公安、税务等部门联络,准备实施收网行动。
不久,根据布控信息,专案组在南宁市当场抓获正在进行虚开违法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詹某,该团伙另外一名嫌疑人王某漏网,被警方网上追逃。经查,詹某、王某团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网络联络的方式,请有关人员伪造人脸,骗过税务机关的实名认证登记程序,随后利用南宁某代账公司注册新办企业,领用发票,对外虚开。今年疫情期间,该团伙利用税务机关提供“非接触式”办税之机,在广西开办47家“空壳”公司,涉嫌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957份,涉及金额2.8亿元。
随后,专案组在柳州、南宁两地同步实施收网行动,抓获包括杨某在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3人。经查,以杨某为首的虚开团伙,采取与詹某团伙相同的作案手法,在南宁、柳州、北海等三地注册44家“空壳”公司,在没有任何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向广西、安徽、广东等地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5206份,涉及金额4.5亿元。 
处理结果
目前,詹某、杨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案件的后续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据悉,广西税务机关已对人脸实名认证系统的功能进行了进一步升级,封堵了违法空间。 
税案评析
善用集成数据,实现精准打击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技术”型虚开违法案件。违法团伙利用信息技术“变脸”,利用税务机关提供“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之机,“骗过”实名认证系统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大肆虚开非法牟利。案件的破获,为税务机关防范、查处类似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虚开违法活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本案中,广西税务局稽查部门从“变脸”疑点企业入手,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法,采取交替关联核查的新战法:“以案找人”查找“密切接触者”,以及“由人寻企”查找“疑似病例”,成功挖出了两个虚开违法团伙,斩断了违法人员编织的虚开链条。
专案组有效利用警税联合作战平台数据,结合金税三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及公安机关大数据信息,综合研判,实现了精准追踪,为最终案情水落石出,违法人员准确锁定和一网成擒,创造了条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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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记者 张鲲翼 通讯员 邓华君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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