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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工平台税务合规指引:涉税高风险行为②

明税研究中心 明税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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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11年来,明税累计为1000余家企业及高净值个人提供涉税法律服务,行业涉及高新科技、金融、影视、房地产、教育等多个领域。

二、灵工平台高风险行为

(一)资金回流

在灵活用工平台中,为了及时支付灵活用工者报酬,用工企业通常会采取直接向个人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支付报酬。然而,由于平台结算存在滞后性,用工企业需要向平台再次付款以遵守账务合规要求。这涉及“资金回流”的复杂过程,可能引发税务机关对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认定。

实际上,“资金回流”并非术语,而是一种税收稽查中的常用表述,指的是资金从采购方对公账号流转到销售方对公账号,最终通过多个对公和私人账号流转到采购方公司或其他利益相关人的账号中。这种操作可能存在实际未支付的情况,从而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

资金流作为“四流合一”中的重要一环,是税务管理部门判断纳税人是否诚实履行纳税义务的关键指标之一,现实中许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伴随着资金回流现象。

(二)用工补录

用工企业在完成线下用工业务后,为获取发票,将劳动者的线下业务补录到灵活用工平台上。这样的补录行为尽管涉及实际业务活动,却存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的潜在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认为,灵活用工平台实际上并未提供实质性的业务中介服务,其职能仅限于提供开票服务,存在虚开风险。《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虚开发票的标准。其核心点在于“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即便业务真实发生,但由于发票实际上由自然人提供,且由灵活用工平台后补,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虽未导致税款损失,但其扰乱了国家税收管理秩序,因此用工补录行为可能引发虚开风险。

(三)虚构用工

实践中,一些没有真实用工的企业会利用灵活用工平台虚开发票,其中包括以下常见情形:

企业在灵活用工平台发布虚假的用工需求,再安排相关人员虚假接受任务,提供虚假业务材料,以欺骗灵活用工平台,让灵活用工平台根据企业提供的业务资料开具相应的发票;

企业让全日制员工注册成为灵活用工人员,然后在灵工平台上接受企业发布的任务,要求灵工平台开具相应的发票

用工企业与自由职业者之间的劳务事项已经完成,但通过平台再次虚构用工信息来获得平台开具的相关发票。

这些行为都存在着极大的虚开的税务合规风险,可能会引发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罚。

(四)滥用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政策本来是为应设而未设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企业而设定的。税款征收方式应以查账为原则,以核定为例外。但是,实践中核定征收方式却被一些平台和个人所滥用。2021年12月,著名主播黄某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随后,其丈夫在致歉信中声称,其逃税行为是由于税收规划平台的错误规划行为所导致的。通过注册多个规模较小、账目不全的个人独资企业,向税务局申请核定征收来达到享受较低税率的目的。

灵活用工平台取得委托代征的资格,公司通过灵活用工平台改变和劳务提供者的用工关系,把直接和用工者的用工关系转化为和平台合作关系,平台开具发票给企业,平台同时代扣、代征劳务提供者的相关税费。个人的劳务报酬转化为了经营所得,实现了个人应纳税额的减少,但是根据税务总局的规定,灵活用工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作为经营所得计税,要根据纳税人在平台提供劳务或从事经营的经济实质进行判定。目前灵活用工平台所筹划的部分收入,其本质仍为经营所得,灵活用工平台核定代扣个税后,税务局很可能又要求按照劳务报酬补税,滥用核定征收政策很可能带来要求当事人补缴税款,甚至追究灵活用工平台责任的风险。

(五)缺乏资质

在灵活用工平台中存在着缺乏委托代征和委托代开资质的代开风险。委托代征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代为征收相应税款的行为。这需要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明确征税范围、税目、适用税率、缴款方式及期限等事项,并支付约定的手续费。值得注意的是,委托代征的平台并不具备特定征税权力,其征收税款的权力是基于税务机关的委托,并且仅享有委托代征协议约定的相关税收的代征权限。

而委托代开发票是另一种独立的资质,它是指税务机关授权特定单位和个人,代为开具发票的行为。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授权手续,并确保所开具的发票符合税法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代征不同,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并不具备对税款的征收权,其职责主要是负责代开发票的工作。

由于税务机关对于灵活用工平台的规制升级以及电子发票的发展,全国多地相继收紧委托代征协议,导致大量委托待征协议被废止。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平台可能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或者资质被废止后代开发票,存在着虚开风险。因此,对于灵活用工平台而言,除了确保取得委托代征资质外,还应注意取得委托代开发票的合法资质,以避免涉及虚开发票的风险。

(六)夸大宣传

随着灵活用工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灵活用工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涉税中介领域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将会重点关注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问题。

涉税中介违规虽然仅涉及虚假宣传,但其以专业机构的身份进行虚假宣传,不仅容易让纳税人上当受骗,更容易让广大公众将偷逃税的手段误认为是合理合法节税的手段,从而诱发本无偷逃税意图的纳税人走上偷逃税的道路,因此涉税中介机构的虚假业务宣传极易引起税务机关的重点关注,引发合规风险。

(七)过度依赖地方税收奖励

灵活用工平台的利润主要来自于综合税费和服务费,而在结算过程中,平台需要支付6%-8%的额外综合税费和服务费。具体而言,平台需缴纳6%的增值税及0.72%的各种附加税。地方核定征收和返税政策决定了平台的固定成本,而政府返还的比例通常在地方留存的80%左右。

然而,该模式高度依赖于政府的返税政策,即地方性税收返还或减免税额。这种高度依赖政府优惠政策的盈利方式使得平台面临巨大的政策调整风险。部分平台可能为了与头部企业签约而低于成本价谈判,先将财政返还的税款贴补进去。然而,在国家逐渐明令禁止歧视性税收减免的情况下,政策的调整可能导致平台无法挽回的后果,对平台而言是一种潜在的经营风险。

(八)参与洗钱等违法犯罪

洗钱活动一直是全球金融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它通过将非法所得的资金通过各种手段转换成看似合法的资金,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和经济安全。灵活用工平台,由于其交易的匿名性和分散性成为洗钱活动的潜在渠道。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这些平台创建虚假的用工需求,将非法资金以报酬的形式转移到合法账户中,从而掩盖资金的非法来源。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反洗钱法律法规,而且一旦被监管机构发现,平台及其负责人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包括高额罚款、业务限制、甚至刑事起诉。

2019年某著名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因涉嫌违反反洗钱法规而受到调查,这导致部分服务供应商与业务伙伴的专有资金账户被冻结,多家支付机构和银行被牵扯其中。这一事件对整个灵活用工服务行业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灵活用工平台通常掌握着大量合作个体工商户的敏感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若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冒用或盗用,不仅会危害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还会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存在违法犯罪风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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