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没买车的稳住!7月1日汽车新政实施 能省不少钱!
7月1日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行,汽车新政对老百姓有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天,活力君就带你一起看一看。
新政一
买车不一定非要到4S店和汽贸店
迄今为止,汽车4S店占据了汽车购买的绝大多数途径,很多车主也反映4S店有服务态度不好、店大欺客的现象,去汽贸店买又担心汽车质量不好。
新政策规定:允许多种汽车销售存在,其中包括卖场、实体店、网上销售等,买车明码标价的时候即将到来。
新政二
严禁强制购买保险和配件、续保押金
新政策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这就是直接解决了现在裸车9万8,落地13万的尴尬情况。
如果在购买过程中,经销商依然会捆绑销售,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新政三
禁止变相加价
汽车新规定还明文禁止经销商的加价行为,提示经销商应该明示汽车、配件及其他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收费,不能标价之外再收取其他费用。
对于现在4S店盛行的加价、加装饰、强制保险问题,新《办法》的规定很大程度的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新政四
买车、修车未必在一个店
有人会问如果以后在汽车大卖场买车,4S店能给保修售后么?
新政规定:必须保修。规定直接说明买车和售后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不一定非要选择在4S店完成买车与保养服务。
新政五
汽车合格证必须随车
现在很多汽车经销商在车主提车之后,都推辞说合格证这样那样的原因还没有到店里,需要等上一段时间,其实知情的人都知道合格证是被抵押出去了。
从今以后,这样的情况必须禁止了,汽车合格证必须随车。
7月1日以后,由于新《办法》实施,汽车销售的模式和垄断现象会有所缓解,要买车的人真的有福了!
买车时要签订正规的购车合同。合同内容要包括车辆价格、型号、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及赠送礼品等,合同应加盖商家印章;
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定金”和“订金”二者的法律意义有很大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在购车过程中,如果购车者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汽车销售商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是一种预付款,如果购车者交付了订金,但双方没有约定该款项具有定金性质的,则无法起到担保作用。
来源:活力内蒙古综合整理自中国经济网、《内蒙古日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