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矿区招聘公安辅警、城管协管员||新世纪民族幼儿园招聘65名教师
包头市白云矿区招聘公安辅警、城管协管员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公安辅警2名和城管综合执法中心协管员1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包头市户籍的2017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户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配偶或父母具有白云矿区户籍的考生及在白云矿区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2、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2017年及往年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参见《招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辞退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简章、报名信息表下载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站: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tbyeb.gov.cn)。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地址:百灵道西侧铁矿电视台南,白云矿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签署《考生承诺书》,然后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特别提醒报考者:报名信息表要求机打2份,手写无效;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进行,并负责审核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学科(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信息。公开招聘办公室接受考生报名咨询,并视情况转交招聘领导小组办理并答复。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报名信息表》机打2份。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要求含二维码)。2017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及所学专业证明。
4、白云区区属各单位雇用的临时工,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相关工资表(工资表需具有连续性,并由出具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5、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入伍及退役证明。
符合条件的非包头市户籍考生,报名时另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内的“项目人员”考生,需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2、配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父母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及父母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原始档案等材料。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现场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人员要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
2、2017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享受减免报考费用政策的考生,携相关减免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于报名结束前提交到报名审查组,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请考生自行留意白云矿区政府网站。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本次考试形式为体能测试、笔试,体能测试由聘用的专业体育教师进行,测试结果需经参加测试人员、用人单位联合确认。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接着进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笔试
本次考试不设蒙语试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设专业考试,所有岗位均使用统一的试卷。
3、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数额。
考生总成绩将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4、考试结束后,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并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考点设在白云矿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三)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后加2分。
2、区属各单位雇用的临时工(以2016年10月31目前雇用登记为准)按年限加分,每满1年在笔试成绩后加1分(满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加0.5分,最高加5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3、具有白云矿区户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后加5分(户籍取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4、在公安系统工作期间曾立功受奖的在编民警,子女报考公安辅警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后加5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
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具体见本简章第四条报名与资格审查要求)
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四)进入考察资格范围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以考察、体检范围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并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县级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体检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对被聘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对能够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取消聘用。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3、待遇按招聘岗位执行编外劳动合同人员标准核算。
九、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和城管协管员岗位表
2、2017年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和城管协管员报名信息表
3、考生承诺书
呼和浩特市纪委公开遴选公务员
按照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市纪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批同意,市纪委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共5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9个旗县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6.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8.职务一般为主任科员以下;
9.身体健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有关规定,有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也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遴选。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市纪委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9:00至7月2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com/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名人员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纪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经本单位同意后,报名人员将《公开遴选审批表》报本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公开遴选审批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纪委组织部(传真:0471—4606435、4606179)。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须持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呼和浩特市纪委组织部接收报名人员填报的《公开遴选审批表》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7:00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特别提醒: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传真《公开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6月27日9:00至7月4日12:00间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调整
报名截止后,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拟遴选人数。
(五)打印准考证
2017年7月7日至7月9日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使用汉文制卷。考生笔试、面试均须使用汉语文(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第三方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5日左右,报名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7月下旬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公开遴选数3:1的比例确定,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开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由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办法加权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报名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由第三方加试一场面试,报名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2:1。综合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阶段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一并列为考察人选。
(二)考察。由呼和浩特市纪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参加工作有关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考察期任职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呼和浩特市纪委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岗位考察期。拟任职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呼和浩特市纪委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在遴选机关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
3.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报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调入手续。
七、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各旗县区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各单位要予以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并做好推荐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呼和浩特市纪委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1—4607267、4606435
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471--369046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委
2017年6月19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包头新世纪民族幼儿园招聘65名教师
包头市青山区新世纪民族幼儿园隶属于青山区教育局,是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成立于2003年,是青山区民族幼儿园的第一所分园,在传承民幼30年的文化精髓和精细化管理下不断发展、不断壮大。2014年青山区民族幼儿园新建6所分园,2015年新世纪民族幼儿园的4所分园也正式投入使用。如今的民幼已经成为一个拥有12所分园的幼教集团。
新世纪民族幼儿园始终坚持“科研兴园,特色强园”的思想,并且一直将保教质量作为立园之本,重视教师队伍的扩大和建设。由于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教师有关事宜如下:
【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耐心且身体健康。
3、各专业教师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拥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保健医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且拥有执业资格证。
【报名须知】
咨询电话:15947527226 张老师(工作时间咨询)
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个人履历表及个人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新世纪民族幼儿园第二分园(青山路与哈达道交汇处往西50米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