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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4岁少女离家出走,而父母最担心事的还是发生了...!

2017-07-20 自由发

悲剧

7月7日,李先生来到红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警求助,称其侄女李某某(学生)7月6日离家上学后便再未回家,现已失去联系,家人万分焦急,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查找。

考虑到李某某年龄较小,且一夜未归,侦办民警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刻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着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初步工作得知,7月6日,李某某离家上学,但学校称李某某当日没有去上学,李某多方寻找未果,遂到刑侦大队报警。

考虑到“失踪”人员是未成年女性,每失联一分钟就就增加一份危险,民警立即启动“走失人口查找机制”并调集警力在全区内展开摸排走访,最终在红山区一旅店内找到李某某。

经询问,李某某称7月6日其上学后,与同学发生口角,便赌气离开学校,并于当日约见了5月在快手聊天软件认识的张某,张某驾车将其接走,在明知李某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两次与其发生两性关系。

第二次发生两性关系时,房间内还有一名叫刘某的男子意图与一名叫林某的女孩儿发生两性关系,林某未满14周岁。

民警发现李某某所住的旅店登记姓名正是张某,民警在旅店附近进行蹲守,当晚将从外归来的张某抓获,并传唤至刑侦大队。随即民警将刘某传唤至刑侦大队,刘某承认其犯罪行为,因事发地系松山区管辖范围,刘某已移交松山区公安分局。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其对明知李某某未满14周岁还两次与李某某发生两性关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述其犯罪行为涉及盗窃、抢劫、强奸及组织卖淫等多起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奸淫幼女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警方在此提醒学校及家长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要与孩子做好心灵上沟通。


来源:红山公安|综合编辑:自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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