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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看看包头有哪些!

2017-12-14 自由发

日前,自治区纪委通报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张全如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10月14日,张全如未向自治区林业厅报告,擅自带领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名工作人员以考察调研为由,驾驶本单位一辆丰田面包车,一行五人从呼和浩特出发途径巴彦淖尔、阿拉善,甘肃省嘉峪关、兰州,再经由乌海返回呼和浩特。回呼和浩特市后报销了此次旅游花费的燃油费和过路费3794元,住宿费8816元,领取了补助4200元,共计16810元。2017年9月21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给予张全如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包头市石拐区编办原主任王永光违规使用公车及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16年11月18日、11月21日至23日王永光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回家。11月24日,王永光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下午将公车停放在自家楼下后继续上班。2017年6月5日,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给予王永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兴安盟扎赉特旗医保中心财会股股长邹艳玲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7月,邹艳玲去鄂尔多斯参加自治区医保基金预算会议培训,7月8日培训结束后,与同期培训学员到西安旅游,7月11日从西安返程。邹艳玲用公款报销了去西安的费用739.5元,领取旅游期间差旅费补助540元,合计1279.5元。2017年9月29日,兴安盟扎赉特旗纪委给予邹艳玲党内警告处分。


4.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莫力庙派出所民警王东波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

2017年7月22日至7月23日王东波两次在莫力庙田园假日饭店为其子举办升学宴,邀请战友、朋友、同学、领导等144人参加,违规收受礼金16200元。2017年9月15日,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党委给予王东波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收受的礼金。(此前已报道)


5.赤峰市巴林左旗上京高中副校长王晓梅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

2017年9月24日中午,王晓梅在林东镇新城区西拉沐伦酒店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宴请本校教职工70余人,违规收受礼金4300元。2017年11月13日,赤峰市巴林左旗纪委给予王晓梅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收受的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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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危房改造金、骗取养老金……

包头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2月12日,包头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 达茂旗明安镇原民政助理格日乐巴图套取“三民”补助和“低保”补助的问题。


2011年至2013年,格日乐巴图将违规套取的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助63204元,给赵某某等5人共计61000元,剩余2204元占为己有。2013年至2015年,格日乐巴图将得力格等七人的农村“三民”定期定量补助款发放到其妻子和包永存一卡通上,共计123000元。其中53520元现金给了应享受补助的独贵玛等人,但得力格、宾巴、巴德玛的“三民”补助款只给了得力格、宾巴夫妇13000元,巴德玛4000元,剩余52480元占为己有。2017年8月24日,达茂旗纪委给予格日乐巴图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9月29日,达茂旗监察局给予格日乐巴图开除公职处分。


2. 固阳县怀朔镇孤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清海截留救灾款、套取危房改造金的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刘清海截留救灾款1000元挪用于开支饭费,违规使用危房改造资金48348元挪用于建设村委会办公室。2017年8月30日,固阳县怀朔镇党委给予刘青海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红崖湾村委元胜公村小组原组长刘贵骗取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2011年至2013年,刘贵隐瞒刘某某2011年11月份去世的事实,从 2011年12月到2013年4月,共骗取养老保险金1875元。2017年8月11日,包头金山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给予刘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回违纪所得。


4. 土右旗明沙淖乡蒙家营子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四其截留危房改造金的问题。


2013年至2015年,王四其任蒙家营子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期间,利用协助乡政府进行本村危房改造之便,私自截留拨付给村民的危房改造金49377.2元。2017年8月21日,土右旗纪委给予王四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回违纪所得。


5. 土右旗苏波盖乡三间房村原党支部书记乔军截留五保供养金的问题。


2009年至2012年,乔军扣留五保户段三旦的五保供养金专户存折,且私自截留五保供养金8900元。2017年6月5日,土右旗纪委给予乔军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回违纪所得。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 记者 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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