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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武汉的这些车检站“不让涨价就罢工”!

2017-11-23 楚天交通广播

东湖高新驿安机动车检测站


公示的机动车检验费为160元(安检费100元,环检费60元),但武汉市多家机动车检验站却按210元收取检验费。


多收的这50元钱为拓印费10元,车辆PDA拍照30元,信息采集传输费10元。


每年武汉需要年检的车辆按80万辆计,检验站一年要多收4000万元。



孟辉福告诉记者,2017年5月开始,由于国家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测新增了很多项目和规范要求,检测站为了完成上述项目,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设备,导致成本增加。协会多次向物价部门申请提价,未获批复,在今年5月1日提价。



检测站内公示的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


墙上公示收费160元却收210元


马林有一辆小型机动车,发现“猫腻”纯属偶然。



马林对此表示质疑,该公司负责人答复此费用经过市物价部门核准,从今年5月开始执行,但无法提供收费批准文件。当日,马林就在武汉城市留言板进行投诉。


多收50元的检测站是否仅此一家?


经过咨询,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小型汽车年检费用为210元,“刚刚涨价了”。 


东湖高新驿安机动车检测站的墙上,挂着“武汉市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会长单位”的标牌。


检测站里挂出的新增项目成本收费明细,没有物价部门批文


物价部门:违法收费拒不整改


经过了解,马林得知这50元费用是武汉市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批准收的。



记者在武汉城市留言板查询发现,今年7月12日,有市民留言“车辆年审乱象”,称汉阳振宏检测站检测收费没有物价局批准,私加费用。



7月13日,汉阳区工商质监局、区物价局经过调查核实后回复该市民:


2017年5月开始,由于国家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测新增了很多项目和规范要求,检测站为了完成上述项目,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设备,导致成本增加。全市机动车检测按武汉市机动车行业协会文件新增收费项目,从2017年5月1日起,另行收取检测车辆PDA拍照30元/辆(小车)、40元/辆(中型车和大型车),信息采集传输费10元/辆。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的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属政府定价项目。检测站收费应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文件规定。汉阳区物价局已于2017年7月13日责令该检测站在物价部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停止收取新增项目成本费,并已按程序对其开展检查。现该检测站已当场停止了新增检测项目的收费。检测站经理表示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相关文件收费。



11月22日,针对马林“行业协会有无制定收费的权限” 的质疑,武汉市发改委进行了回复:2017年5月,我局已向武汉市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下达了《武汉市物价局整改通知书》(武价整改〔2017〕1号),要求该协会加强行业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在全行业提高价格法律意识,守法经营并自收到该通知书3日内起,通知武汉市3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立即停止违法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我委《关于规范我市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武发改收费〔2016〕683号)文件标准收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若有多收价款的,将多收价款退还给消费者。随后我局还组织全市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各区检测站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违规收费的检测机构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该协会及我市33家检测机构拒不整改。鉴于该协会组织我市3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于庐山开会,商定检测价格,达成价格协议,情况复杂。我局向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汇报了情况,省价检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处理。


机动车检测收费明细 


“不让涨价,我们就停检”


以此数据计算,武汉市每周约审核车辆4400台,每个月为6.7万台,一年约80万台,一年多收取的费用约4000万元。


在同好机动车检测站, 武汉市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副会长孟辉福对澎湃新闻说:“我们已经和物价局多次沟通,他们是不作为。”




孟辉福说,以前安检费100元钱是政府单位审车的价格,仅仅检测刹车、灯光,设备、人员都是政府的。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各检测站又新增加了一批设备,成本增加。协会一直在和市物价局沟通,但市物价局一直让他们坚持,等物价放开,一直坚持到今年5月1日,协会才加收了40元钱。至于10元钱的拓印费,是之前省物价局批准收取的,一直在收。


机动车年审发票 


“检测最优,价格最低,怎么可能呢?”孟辉福介绍,例如马湖同好机动车检测站,每天年检车辆100多台,仅租金每年就是100万元,还有40多名员工,人均工资至少3000元。还有设备、税,100元的安检费根本不够维持。


“如果不让我们涨价,我们就停检。”孟辉福称。


“这是典型的价格垄断行为。”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刚认为,机动车检验是一项公共事业,政府既然对机动车检验费用进行定价,行业协会和相关经营单位就应该执行。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联合向物价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听证,要求重新定价。如果申诉被驳回,可以启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走完这个程序,物价部门仍不批准涨价,行业协会和经营单位就应该遵循政府定价。行业协会发布文件要求会员单位集体涨价,涉嫌价格垄断,违反了《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物价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对行业协会进行处罚。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兔纸

编审:李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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