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以下孩子单独留车内是违法的!武汉这项新规已实施
还记得前几天武汉一小男孩离奇失踪车内的事情吗?
1月27日中午,江夏一位3岁小男孩的爷爷将车停在路边,将孙子独自留在车里睡觉。20多分钟后爷爷返回车内发现孙子不见了,众多热心网友帮忙转发朋友圈共同寻找小男孩。直到第二天上午失踪了20多小时的孩子被附近村民发现并送回了家。被送回家时,孩子身体冰凉极度虚弱,不能说话昏昏欲睡,身上多处被大坑中的荆棘划伤,手和脚也冻伤了。
而孩子如何出现在2公里远的地方,此事仍在调查了解中。
武汉家长注意!
2018年2月1日起,
把未满8周岁孩子单独留车内是违法的!
昨天,《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在家庭保护一章中规定:
监护人应当为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充分监护,不得使其处于无人看护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未成年人乘车时,未满12周岁不得坐副驾驶座位,未满8周岁不得被单独留在车内,未满4周岁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家长不得让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电动车。
近年来,幼儿被遗忘在车内,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天气里,一般来说车门紧闭30分钟车内温度会高达70℃以上,因高温、缺氧以及汽车发动产生的一氧化碳,将严重危害孩子身体健康,甚至导致孩子窒息死亡。
《条例》此次新增此规定,使孩子们的安全有了更强的保障,也是对那些粗心、有侥幸心理的父母一项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
除此之外,对于校园欺凌,《条例》也做了明确规定:
学校应当将校园欺凌的预防治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建立校园欺凌的预防、处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调查、掌握学生的情况,及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学校应当及时制止校园欺凌行为,通知学生家长,并根据情节轻重对侵害者予以教育和处理;对可能构成校园治安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街道等部门在学校组织成立工作小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
去年幼儿园虐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条例》规定:
教师、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幼儿园保育员应当接受职业培训,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学校、幼儿园应当安装安全视频设施,有条件的,与公安机关实施联网监控;学校、幼儿园及其教职员工不得侮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定期检查、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
处罚不是目的
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才是首要
希望规定的出台
能够一定程度上预防未成年安全事故的发生
别让悲剧再重演!
编辑:杨均
编审:李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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