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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李戴”,奈曼一男子套用自家其他车牌照被罚3000元,扣12分

内蒙古交警 内蒙古交警 2022-05-13


套马的汉子  威武雄壮
套牌的车子  想都别想
要知道
假牌、套牌车可是没有出路的
这不,蜀黎执法现场“盘”了一个



 

2021年6月13日,奈曼交警大队机动巡逻中队民警在白音他拉苏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对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悬挂的号牌与所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信息不符,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该号牌是一辆二轮摩托车所有。民警询问驾驶人元某时,他支支吾吾的说,自己于五年前购买的这辆正三轮摩托车,由于手续不全一直未能上牌,为了躲避检查将自己名下的一辆弃用二轮摩托车牌照挪用到正三轮摩托车上。根据道路交通法,民警对元谋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记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








一辆车只能悬挂其对应的车牌号
即使您名下有多辆机动车

车牌也不能相互挪用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



法律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第三款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车,处3000元罚款。





■ 公安民警的春节“很平常”

■ 心中若有光 异乡亦故乡

 发生这些交通违法情形可以网上申请消除!




▎素材来源:通辽市公安交管支队

▎通 讯 员:梁圆圆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责任编辑: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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