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材来源:内蒙古高速公路一支队土贵乌拉大队
▎通 讯 员:刘伟晨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不仅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更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极易威胁到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件经过
6月9日上午,高速公路一支队土贵乌拉大队在辖区团结收费站开展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执法过程中,民警在对车牌号为辽P****3的重型半挂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向民警出示了一本名叫薛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一再强调他就是薛某。民警对其证件进行核对,发现与证件中照片确实相似。然而,在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人神情慌张,目光游离,谈话也是支支吾吾的,似乎隐瞒着什么......民警发现事情另有蹊跷,于是便使用移动警务平台进一步核实其身份,结果令民警大吃一惊。薛某给民警出示的驾驶证竟是其双胞胎哥哥的驾驶证,薛某的行为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在事实证据面前,薛某终于道出实情。原来,他本人驾驶证起初也是A2本,但由于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查获并将驾驶证降为B2本,为了自己的工作不受影响,便想出凭借双胞胎兄弟长相相像这一优势,企图利用双胞胎哥哥A2驾驶证蒙混过关,不料被经验丰富的民警一眼识破!
民警对违法嫌疑人薛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依法对其“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薛某表示将好好吸取此次教训,认真备考A2驾驶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
内蒙古交警提示
“准驾不符”不但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对驾驶人自己和他人都是极不负责的表现,切莫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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