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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时
一般要求居住登记满半年
这个居住登记要怎么办理呢?
一起来了解一下!
居住登记是新市民享受居住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依据,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
到佛山工作生活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应当自到达佛山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1.通过微信搜索“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小程序,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居住登记”办理。
2.前往居住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1.在“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点击进入“居住登记”;
2.拍摄身份证照片上传信息资料及证明材料;
3.系统大数据比对验真或者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审核;
4.领取《居住登记凭证》。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本市居住地处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房屋业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承诺书等。
3.《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申报表》。
1.在“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申报居住登记的,如果居所地是商品房、市流管大数据库中之前已有登记的出租房屋,或者系统通过大数据验真自动通过的其他类型居住地址,可即时获取“居住登记凭证”。
2.如果居所地在之前未有登记而且不属于商品房的农村自建房屋等类别,受理机构工作人员自接收数据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可获取“居住登记凭证”。
3.申报人在居住登记完成后可在全市各镇街的“市民之窗”自助打印《居住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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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镇新市民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崔健淇审校:何锦婷、杨荣燕、王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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