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权威解读来了
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新修订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原粮仓”如何确保粮食安全?如何有效调控粮食市场?12月15日上午,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管理处处长李刚做客河南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解读新政,介绍河南粮食储备相关情况。
稳住粮食安全“压舱石”
《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是粮食大省、“中原粮仓”,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储备工作。李刚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粮食安全形势发生的变化,解决储备粮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牢牢稳住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省司法厅,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原《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施行。
“这是我省首部综合性粮食储备管理政府规章,为保障粮食储备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李刚说。
省市县三级原粮储备
储备粮实现“全链条”管控
李刚说,《办法》首次把省、市、县三级政府储备纳入统一的制度框架内进行规范,要求政府储备以省级储备为主,市、县级储备为辅;市、县级储备以市级储备为主,县级储备为辅,以实现地方储备的集中规模储存。同时,对企业储备尤其是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提出明确要求。
《办法》明确,政府储备原粮以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为主,对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也作出安排。“储备粮规模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三到五年调整一次。通过完善体系、调整范围,有利于推动形成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粮食储备体系。”李刚说。
为了确保储备粮安全,在关键时刻能调得出、用得上,《办法》规定,地方政府储备实行均衡轮换制度,优先轮换储存时间较长或接近不宜存的粮食,储存年限小麦一般不超过5年,稻谷、玉米不超过3年,食用油不超过2年,并首次统一了各级储备粮的轮换架空期,原则上不超过4个月,轮换入库的政府储备应为粮食生产年度内新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备粮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粮食产量大于消费量
河南粮食自给率超100%
当前河南粮食供求形势如何?李刚介绍说,河南是产粮大省,也是人口大省和粮食消费大省。全省粮食常年播种面积保持在1.6亿亩以上;粮食标准仓房仓容达9500多万吨,居全国第一;入统粮油加工企业1700余家,粮食产业总产值居全国前列,粮食产能稳定,储备充足,供应有力,对口粮及其他品类粮食消费有充足的保障。
“产量大于消费量,我省粮食产能稳定,连续4年超1300亿斤,小麦连续6年超700亿斤。”李刚说,我省粮食消费量常年稳定在800亿-900亿斤,粮食产量与消费量相比有较大结余,粮食自给率超100%,能够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河南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每年向省外调出原粮及制成品600多亿斤,是全国第一小麦调出大省,年调出量远大于调入量,不仅保障了本省的口粮消费,还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我省库存充足,特别是小麦,能够满足本省居民1年半的消费需求。”李刚说。
粮食加工保障能力强
河南粮食应急网络城乡全覆盖
据介绍,河南粮食加工保障能力较强,围绕小麦、玉米、稻谷和油料以及其他关联农产品,已经形成超万亿规模的食品工业。其中,面粉加工能力和产量居全国第一,工业化馒头、挂面、方便面等年产量均占全国1/3,速冻食品年产量占全国2/3。
李刚说,目前,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三级原粮储备,今年还调整优化了省级储备粮布局和品种。除政府储备外,我省还有相当规模的企业库存和为数不少的城乡居民存粮,社会储粮层次丰富,库存结构均衡,保安全防风险能力较强。同时,全省入统各类应急供应企业3618个,实现了粮食应急网络城乡全覆盖,建立起原粮储备与商品粮面粉库存协同应急机制,保证在应急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各级政府储备依次响应、无缝对接。
来源:大河网 文/张家祺 王靖 图/李思豫 主持人/韩淼宇 摄像/牧堃 姜雨璐 实习生 李娅锦
责编:杜若森 审核: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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