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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39号通告:加强来(返)郑人员报备管理

大河网 2022-05-13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和加强(来)返郑人员报备管理的通告
(2022年39号)


目前,郑州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刚刚战胜此轮疫情,并迎来虎年春节,欢迎在外生活、拼搏的郑州市民返乡,同时我们也将面临着人员密集流动带来的风险,郑州市将本着精准疫情防控的原则,避免对来(返)郑人员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春节期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予以调整,加强来(返)郑人员报备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




郑州市域外来(返)郑人员,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备,并登录“郑好办”APP——返郑人员登记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未按要求提前登记报备人员须在抵郑后24小时内完成信息填报。省外人员和省内发生疫情的地市人员入郑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郑后请按属地要求,严格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


2、




凡未按要求提前报备的来(返)郑人员,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推送提醒短信,收到提醒后须在24小时内完成报备,并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郑州健康码将赋“红码”,被赋“红码”人员,应立即联系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告健康码状况和提醒短信内容,按社区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在个人风险未解除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


3、




凡按要求主动报备的来(返)郑人员如需落实集中隔离,费用全免;未按要求主动报备人员,如需落实集中隔离,食宿、核酸检测等费用自理。


4、




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5、




2022年1月31日0时,郑州市往返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除外)道路运输客运班线(含定制客运)恢复正常运营,市区客运站有序恢复运行,全市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暂不恢复运营。


6、




2022年1月31日至2月3日,全市各疫苗接种点暂停接种服务;2月4日至2月6日,我市将陆续开放部分疫苗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市民可拨打各区县(市)新冠疫苗接种咨询电话提前进行咨询;自2月7日起,各疫苗接种点全面恢复正常接种。


广大市民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监督疫情防控工作,如您发现来(返)郑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报备、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存在违反情防控政策要求的现象,请及时拨打各区县(市)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相关部门收到监督举报后将做到“逢报必查”,涉及重大线索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春节期间,请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疑问,请拨打市疫情防控健康热线“12320”、市长热线“12345”咨询。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和家人新春快乐、虎年大吉!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月30日


附件1:郑州市核酸检测机构信息一览表  



附件2:郑州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核酸检测点分布


附件3:郑州市各区县(市)新冠疫苗接种咨询电话


附件4:郑州市各区县(市)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


来源:郑州发布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责编:杜若森 审核:范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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