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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内,带瓶装水被要求“喝一口”侵权吗?

大河网 2023-11-15

近日,一乘客因过安检被要求“试喝一口”自带的瓶装水将广州地铁告上法庭索赔48100元。在许多人看来再正常不过的安检为何会闹出这么大动静?过安检“试喝一口”作为一种常见的安检方式是否涉嫌侵权?本期的“法式”生活,我们就来聊聊进站乘地铁为何非要“喝一口”。

喝了自带水不适,告上法院

先来看案例:2022年12月14日,因张某携带液体进站,安检人员要求张某进行液体检测,张某遂喝下其自带的瓶装水,后安检人员将其放行进入地铁乘车。

之后,张某称,因他所喝的瓶装水为自装白开水,而其自身患有肠胃疾病,导致其喝水后身体极度不适,且此事也给其造成严重的精神刺激和困扰,故向法院起诉认为被告广州地铁公司侵权,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8100元。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主张广州地铁公司对其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为何法院这样判?法官这样说

当地法官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判决原因:

首先,广州地铁公司在进站处设置安检并要求乘车人如携带液体需通过液体检测仪或“试喝一口”等方式进行检测,是其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所应当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安检人员要求张某对其携带的液体进行检测,并不存在过错。

其次,张某早在2020年底至2022年初期间就已被诊断患有肠胃疾病并多次检查就医,亦早在2020年就有失眠症状被诊断有睡眠障碍。因此张某无法证明地铁安检要求其“试喝一口”自带水的行为与其主张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

再来看一个案例:

2019年10月1日19时许,厦门地铁1号线官任站内,男子滕某包内带了瓶可乐,在安检口处被工作人员检测出。当安检人员提出“将瓶中可乐试喝一口”的规定安检要求时,滕某拒绝安检,并强行冲进闸机。

安检人员及辅警多次进行劝阻,滕某由于近日工作生活不顺心、心情不好,所以把辅警人员顶进了闸机口。后来看工作人员较多,滕某说放弃携带可乐,随后迅速乘地铁离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乘客拒绝安检强行闯关,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最终,警方对滕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进站前“喝一口”,郑州地铁有依据

“进站前,如果带有饮料,都会提前拧开喝一口,而且一定要找好时间与角度让安检员刚好看到。有时会放在包里忘记,安检员也会提醒拿出来喝一口。”郑州市民全亮家住西郊,在会展中心上班,地铁是其每天必坐的交通工具。“虽然有些繁琐,却是出于对公共安全的考虑。”全亮认为“喝一口”是必要的安全措施。

《郑州地铁乘客守则》显示,乘客应当接受、配合安全检查。对拒不配合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有权阻止其进站或责令其出站。

“为了防止恐怖分子或犯罪分子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地铁,相关部门采取了严格的安检措施。其中,对于携带的水,要求乘客在安检时喝一口,主要是为了确保液体没有安全隐患。这项规定可以有效地防止危险物品被带入地铁,从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工作者赵亮说。

赵亮告诉大河网记者,交通工具上如果 发生恶性事件,由于空间非常有限,难以及时疏散降低伤害,所以安检可能是公共交通工具经营管理者能够采取的最有效果的预防手段,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乘客应当理解并配合。

携带数瓶未开封饮料都需要试喝吗?

尽管饮品安检有着明确的目的和意义,但也引发了一些质疑。部分乘客认为饮品安检的流程繁琐且耗时,影响了他们的出行体验。另外,一些人认为饮品安检可能侵犯了个人隐私权,给乘客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譬如,如果携带多瓶未开封的饮料,都需要打开试喝吗?

郑州市民魏先生回忆起自己的一个经历:“2019年,有一次我赶火车,但不想喝火车上的饮料,就多带了几瓶。结果过地铁安检的时候,非要我一瓶瓶打开喝。有几瓶饮品是想带着送人的,打开试喝还怎么送?”

其实对于如今地铁出行来说,此类问题不再存在。记者致电郑州地铁得知,目前郑州所有的线路的站点均有液体检测仪,市民可以选择“喝一口”或者通过仪器来检测。

“也有人并不知道还有液体检测仪这种设备,会以为只有‘喝一口’这一种方式。”有网友建议地铁方面增加提示标识和指示牌,方便乘客了解和遵守安检规定。

展望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饮品安检有望更加智能化和自动化,提高安检效率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资源投入。同时,我们也期待能够找到一种更加便捷和有效的方式,来保障地铁乘客的安全,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

来源:大河网 记者 宋向乐

责编:赵地 审核: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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