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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首发 | 杨学林:关于洪道德《关于自诉案的诚挚感谢与细节说明》的声明(聂树斌案外案)

2016-04-25 杨学林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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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学林,著名律师,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道德诉陈光武诽谤案被告人陈光武辩护律师

本声明经杨学林律师授权大案(mycase)发布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阅洪道德:陈光武求和解是为避免定罪判刑 认罪是为免除赔偿


【声明】洪道德《关于自诉案的诚挚感谢与细节说明》,我已看到。现对文中提及本人的部分声明如下:


    一、关于洪道德在第六点所称的“2016年2月29日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实际上已达成协议”,“赔偿款确定为一百万元,签署时付二十万(被告人向法庭表明自筹十万,辩护人杨学林律师帮付十万),一年后团队帮付八十万。”


    实际情况是:

    1、2016年2月29日双方并未达成任何协议;    2、针对洪道德要求的五千万元赔偿,我表示可以协助其进行网络募捐,洪道德则认为我这是要在网络上丑化他的形象。至于所谓帮陈光武付十万,本人从未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有过这样的表示。

    3、本人从未听陈光武说过“团队帮付八十万”之信息,本人也从未听到另七人中的任何一人有过这样的表示。洪道德文第八点所称的“具体名单在辩护律师手里,现在提供不了”,纯属虚构。如果确有其事,为何不打电话向我落实?


    二、关于洪道德在第八点所称的“3月21日的法庭调解仅有被告人陈光武律师到庭,其辩护人杨学林律师不知何故始终没有到庭。”


    实际情况是:    1、3月21日我因出差未能出席法庭调解,但我与陈光武在电话中进行了沟通。他在电话中表示绝对不会接受洪道德的侮辱性调解方案,并说因气愤而犯病、退庭。我劝他赶紧回临沂住院治疗,他表示第二天一早就离开北京。    2、3月22 的调解和签字,无任何人通知我出席,亦无任何人与我电话联系。而该日我已回到北京,并且电话全天开机。我是三天后的3月25日从网上获悉的这个消息。    3、海淀法院至今未向我送达本案的调解书和调解协议。     特此声明    杨学林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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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轩

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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