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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证 | 湖北阳新男教师五一自驾游被深圳警方羁押致离奇死亡?

2016-05-09 新尚学传媒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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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阳新男教师五一自驾游被深圳警方羁押致离奇死亡,全身多处淤青。


来源:微信公众号“新尚学传媒”  (2016年5月7日)


湖北阳新县星潭中学老师 徐贤飞


【原编者按】

徐贤飞老师生前曾是湖北阳新县星潭中学教师,执教期间深得家长和学生的信任和爱戴,同时他也是星潭中学校友。可就是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消失,微信上消息乍出,我们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几经证实后,我们无不扼腕叹息!问及死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说是警方粗暴执法所致,可至今我们仍无法明了真相。但有一个已经求证和无法改变的事实是:徐老师确实已经离去,且是在警方羁押期间,身上满是淤青。在真相没有出来之前,我们不信谣,我们也不传谣,但我们渴求真相,我们需要公道,给生者一个交待,于死者亦是告慰。

我们天天高喊以人为本,可究竟是谁如此漠视生命?当一个公民佝偻前行作最后的生命挣扎时,是谁剥夺了他就医求救的权利?看了下面的视频截图,我想答案不言自明:是深圳警方!是他们无视公民的生命权利以执法名义把徐老师推向了最后的绝境!这是渎职,是不作为,是不见鲜血的冷暴力!是活生生的变相杀人!谁都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纵是酒驾,罪不至死!警方草菅人命,天理不容!执法犯法,难辞其咎!    

  



下面是家属所看到的部分视频截图

徐老师弯着腰被带进警队,整个人的状态已经非常糟糕


人已经疼痛得弯下了弯,可警方仍是熟视无睹


哈着腰抽出裤带交给警方


右边的赖姓警官用脚在踢,姑且不论徐老师当时的身体状况已经是非常虚弱,何况这也有损一个警官的形象。


这还是在有监控的情况下,如若没有监控只能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徐老师身上脖子的淤血不知警方作何解释?


警方在搜身,而此时徐老师已经濒临死亡的边缘


例行公事,生命却在遭受漠视,公民的生命权就这样任由所谓的执法者践踏!


        出于义愤,五月七号,“阳新风情”公众号推出消息,期间得到大量转发。然而诡异的是,当点击量直线攀升时,不到三个小时就被封杀,接着深圳交警微博发布消息称:徐某飞自己不想检查,而最后还是警方送医时才不治身亡!言下之意,是当事人自已不想活了,不是警方不让他活!此等言论,何其荒谬!?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羁押期间,警方非但没有反思自己的过失,哪怕是作出一点歉意的姿态,还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酒驾”成了警方推脱责任的挡箭牌,“车祸”成为官方维护形象的遮羞布,呜呼!信口雌黄若此,试问人世公平又何在正义又何在?然而乌云终究遮挡不住太阳,谎言毕竟掩盖不了事实!


在这里被关押了十三个小时,被关押期间一直在痛苦的挣扎

可以清晰看到徐老师痛苦的表情,可警方在微博中称当事人不想检查身体!谎言!十足的谎言!可它就是冠冕堂皇的出现在深圳交警微博上。

徐老师因痛苦而滚落在地,不知警方人性何在?

我想就是当年抗日战场十恶不赦的战俘伤重尚且得到及时救治,更遑论已经被控制和关押的当事人;就是出于道义出于同为人类惺惺相惜的怜悯,我们也不应该这样残忍对待自己的同胞!

而在此间关押的13个小时,一直无人过问。试问深圳警方,这与杀人何异?


我们不怕手拿屠刀的歹徒,怕只怕杀人者披上合法的外衣,我们不怕出门有性命之虞,怕只怕被杀时假借了执法的名义!


死者家属的呐喊:

            

          深圳交警粗暴执法草菅人命

 

我的父亲徐贤飞,50岁,湖北省阳新县人,是人民教师,执教已经有30年。2016年5月2日凌晨1点左右,我父亲驾车自龙华返回布吉时,在布龙路段与一辆运垃圾的大卡车严重追尾,被布吉中队交警支队查获,被交警控制后带回支队进行酒精吹气测试,达到酒驾标准。随后被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测试,期间我父亲便开始捂着肚子,之后躺在床上也是一直喊着肚子疼,表情非常痛苦。而交警却漠视我父亲的身体状况,在极其简单并伴有恐吓性质的询问后,没有对我父亲做进一步身体检查。凌晨3点左右,我父亲被带至布吉中队交警支队关押室,一直关到5月2日下午3点左右。期间,我父亲在关押仓内翻来覆去,且一直用手捂着肚子,面部表情仍然极其痛苦,在醉酒状态下也无法入睡。关押期间,我父亲只喝了几口水,里面并未有提供吃食,但其却频繁的出入厕所,每次时长达到20分钟左右,并多次表现出自身难受,形态极差,行走极不正常,交警大队对此异常表现不闻不问。5月2日下午5点多,我父亲便被转移至同乐交警侦查大队羁押。


5月3日上午10点左右,我父亲被带至梅林监管医院进行羁押前的常规检查,一路上仍然一直捂着肚子,走路也不正常,面部表情非常不自然,明显异于常人。交警部门却仍然无动于衷。我父亲在监管医院进行抽血项目后,被民警搀扶着去量血压,据视频观察,在尝试多次测量之后,仍无法测出血压,后改用原始的血压包进行测量,仍无法测出,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30分钟后仍无法测出血压,之后才被送至北大医院。10点49分左右到达北大医院,10点55分进入急诊室,我父亲刚坐下,便浑身发抖,瞬间直接倒地。此时,民警就在旁边,却只顾着拍照,而不是立即将人送去抢救,此情此景,令人心寒。之后,我父亲进入抢救室,便再也没有出来了。随后,交警通知家属到场。等到家属到达北大医院时,却被告知我父亲已经死亡,被送至医院太平间,看到我父亲的时候,发现其身体上胸部靠近心脏位置存在多处淤青,胸部、脖子、脸上有多处淤血,肚子鼓胀,疑似被人殴打,家属追问交警死亡及伤痕原因,他们始终不予以解释,闪烁其词。经查看医院的诊断报告,其中体格检查显示:全身多处淤血、瘀斑。


随后家属多次与交警大队进行交涉无果,3天后才让家属见死者一面。而交警大队调查人员始终不给家属任何答复,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他们漠视死者生命,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在车头被撞烂、两个气囊爆破的情形下,只是一味地去追究责任,而不是进行事先检查,确保生命安全,完全忽视车主的人身安全。在我父亲被关押期间,前后大概30多个小时,明明看到我父亲身体状况不佳时,仍未进行过问,更别提送至医院检查,因此而错过多次的最佳治疗时间和急救时间,直接导致了我父亲的死亡。在我父亲醉酒无意识状态时,执法民警赖警官却用脚踢等粗暴的方式进行执法这是在有监控的地方看到的。试想,如果没有监控的情况下,又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难道这就是深圳交警的综合素质吗?作为家属,我们一直非常理性的配合交警大队的工作和调查,他们却以走程序,要向上级汇报等各种理由搪塞我们,始终不肯对案件进行实质的调查及与家属进行沟通,不能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


至今,经过多次交涉,这些所谓的执法部门却直接撇清责任,在视频面前仍然不肯面对事实真相。


在此,我们恳请深圳市委市政府能够重视我父亲的生命权,能够尽快成立专案调查组,还我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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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轩

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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