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潜规则揭秘 | 王荣利: “莆田系”律师与百度律师排名

2016-05-09 王荣利 大案


今日大案:

【头条】时局 | 马晓力:搞红歌会为文革张目是在给党中央挖坑

【二条】董彦斌:司改“纵贯线”·  路的尽头是迷宫,还是晴空? | 中法评 · 深度观察

【三条】求证 | 湖北阳新男教师五一自驾游被深圳警方羁押致离奇死亡?

【四条】潜规则揭秘 | 王荣利: “莆田系”律师与百度律师排名


“莆田系”律师与百度律师排名


作者:王荣利 ,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作者赐稿(2016年5月7日)



X



最近几天,青年学生魏则西的死亡事件,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此事件把福建的莆田系医疗机构和百度搜索的竞价排名也推上了风口浪尖。由于这一事件是一起涉及众多机构和企业的典型法律风险事件,所以引起我对该起事件的特别关注。昨天一天,我就收集了近百页约六万多字的材料,已被来日研究之用。


以前,无论对福建莆田系的医疗机构和老板,还是对百度的竞价排名,都模模糊糊地听了解一点,但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却还实在说不上来。昨天通过集中收集和阅读几天来媒体对莆田系医疗机构和百度竞价排名的大肆报道,基本上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了解了莆田系医疗机构和老板的发家史,再联系我比较熟悉的律师行业,我就在想,这不就是某些律师的“发迹史”吗?某些律师,同样靠着不着边际的吹嘘和包装,把自己打扮成“大律师”的架势,装作有这般能力那般关系,让当事人掏出巨额律师费,然后案件就听天由命了。碰到运气好的话,又增加了吹嘘的资本;遇到运气不好的话,责任都推到法官或者对方当事人身上,自己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心里这样想着,但我并未准备写点什么。到了晚上,忽然在微信里看到一篇《如何识别正规律师和与莆田系律师?》的文章。文章说,正规律师:说话十分谨慎,很多话模棱两可,不研究过证据和查阅完整的卷宗从不下结论,表情淡漠,精神萎靡不振,一看就被生活和工作压力压得喘不过气,不敢给你打包票诉讼结果的律师一般是正规律师。非正规律师:夸夸其谈,还没认真研究证据就已经口若悬河,动不动就给你说法官是他哥们儿,服务态度好得一塌糊涂,就差跪式服务,拍着胸脯保证能把你的诉讼搞定的律师一般都是江湖骗子。作者显然就把这些非正规律师非常形象地称为“莆田系律师”。看到这里,我不禁深有同感,于是我加了句:“莆田系律师,是律师行业的新品种!其实早就有,只不过给新起名罢了。”然后,就转发了这篇微信。


类似这种“莆田系律师”,十年前我就曾见识过。我认识的一位“大牌”律师,用陕西话说,很会“扎势”。平时喜欢叼 一斯大林烟锅,一副成竹在胸很深沉的样子。又带了一帮围着他转的所谓“助理”,其实就是打着所谓“黑道”的旗号,骗吃骗钱的。他为东北一小伙进行辩护。这律师对小伙的父母说,你儿子犯罪很严重,他与法院有“关系”,这个案子委托他辩护,一定可以救出你儿子,但需要很高的费用。东北老两口一商量,干脆把房子卖了来救儿子。一审期间,老两口想问问律师怎么辩护。那律师说:“怎么辩护你别管,到时候你就等着领你儿子回家吧!”


结果一审判决出来,他儿子不仅没有被释放,还被判那个罪名的最高刑。老两口问那律师:“你不是说我儿子会当庭释放吗?怎么没有放?”那律师装作一副十分委屈的样子骂到:“他X的,早就与某某法官沟通好了,谁知道那个法官出事了!把我都害了,我有什么办法?”然后,又安慰老人,答应为他儿子二审继续辩护,其他助理也在一旁帮腔。老两口在东北已经没了房子,只得在深圳继续呆着,等待儿子的二审判决出来。二审结果出来一看,还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老两口不干了,要求这律师按承诺退还律师费。但这律师一再推脱,加上有几个膀大腰圆的“助理”在一旁帮腔,老两口也不敢怎样。就这样,老两口就像上班似的,天天跑到那律师上班的地方,比那律师还准时。


我为什么敢这么说那律师呢?因为这律师二审期间让我免费帮他写的《辩护词》。这《辩护词》现在还在我的电脑里。那老两口我也接待过,并亲口告诉我了他聘请该律师的经过。我问那老两口,怎么找到这个律师的?老两口说,他们从深圳电话本封面看到的,说他很有经验,觉得他很有水平似的。他们自始至终没有见到一审《辩护词》,但看了我写的二审《辩护词》之后,对自己请到这样的律师后悔不已。但此时就是悔靑了肠子,也一切都晚了。


我觉得这位律师不就恰似魏则西同学遇到的“莆田系”律师吗?而且找到这种“莆田系律师”的方法也十分相似。所以,我对有人突然用“莆田系律师”来命名那些口碑很差的律师,就感觉太恰当了。


第二天天,我起了个大早,继续收集有关魏则西事件的最新消息。在一篇《魏则西事件背后的百度,信息平台的一场罪与罚》的文章中,我才知道“百度则是把广告和普通信息放在了一个信息流里,只是在广告下方加了‘推广’二字。”


作为一个老网民,我常用百度搜索有关律师的信息。但如果你搜索任何律师,我知道头几条总会出现一些不怎么听说过的律师的名字。我知道这可能是一些律师花钱做的广告,但我并不知道怎么去分别这些律师与我要搜索的律师有何区别。比如我搜索“王荣利律师”,头三条就会出现我不认识也从未听说过的律师的信息。即使搜索“田文昌律师”,其前面也会出现某“精英律师”加“知名律师”的名字。对此情景,我已见多不怪了。如下图:



百度“王荣利律师”搜索结果



百度“田文昌律师”搜索结果


但是上面律师的词条下面并未加“推广”二字。我不能确定是不是广告。这次我详细的看了看,与真正我要搜索的信息一对比,发现这些信息虽然没有加“推广”二字,但有个小人的图像,还有“评价”的字样。鼠标移动到小人上面,显示出“已经通过百度信誉认证”的字样。再点击小人,显示出“个人商家档案”的页面,并注明“已通过实名认证,网站安全监测”等字样。点击‘“评价”,则打开百度口碑的网页,几乎没有什么信息。有的没有小人的则会有大“V”符号,右下角分别会有1、2、3的数码。移动鼠标到大V符号上,则显示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查看企业档案”的“信誉认证:实名认证”,并有“百度先行赔付”的字样及连接。点击“查看企业档案”,则显示的是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信息。点击“百度先行赔付”链接,显示百度保障“商家有承诺,百度有保障”的网页。如果多次搜索同一结果,我更发现前面的信息会发生变化。如下图:



再次百度“王荣利律师”词条搜索结果



由此,我对百度有了新的认识,也激起了我的更大兴趣。我接着以各种方式搜索着有关律师的词条。首先搜索“律师”,并查看有关的律师广告,广告一般在屏幕的右方,据我所知这是很正常的状态。如下图:

百度“律师”看广告的搜索结果


但是如果你是看网页,百度“律师”则会看到置前位置是这样的结果。这些都加了“推广”,不知道是不是和“莆田系”医疗机构一样的属于竞价排名?这是不是广告?如果是,那么像头条所述的“胜诉率高”和第三条的“20年资深律师,专业承办死刑复核,民商再审案件,胜诉率高”的广告语,是不是合适?尤其是“胜诉率”是如何计算的?“胜诉率高”怎么理解?百度经过“认证”了吗?如果有的人认为“胜诉率”不高,百度是否“先行赔付”呢?如下图:



百度“律师”搜索结果


再进一步百度搜索“著名律师”,前两条都有“胜诉率高”语言,而且都是“推广”的词条。再说这几位律师有什么“著名”的事迹或者案例,我都闻所未闻。如下图:



百度“著名律师”搜索结果


接着百度“知名律师”,百度推广的词条更多。但是他们如何“知名”,恕我孤陋寡闻,我基本上并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甚至闻所未闻。如下图:



百度“知名律师”搜索结果


接着百度“优秀律师”,得到这样几条搜索结果,即标榜“知名律师”、“十佳律师”、“二审改判率高”、“有名的律师”等等……这些也未有“推广”的字样,但有小人图像和“评价”的字样。显示与其他搜索结果不大一样,不知道要不要付钱,付多少钱。如下图:



百度“优秀律师”搜索结果


接着百度“大律师”,百度推广置前的有这几条。实际上中国没有如香港所说的“大律师”一词,许多都是民间的尊称,也有人是自封的。我不知道这些所谓的“大律师”,他们真的是“大律师”吗?“大律师”的标准是什么?百度又是如何“认证”的?如下图:



百度“大律师”搜索结果


接着百度“辩护律师”,百度前置的有下列几条搜索结果。这些没用标注“推广”的字样,不知是不是广告。但短短的几句话,里面有“死刑改判”、“无罪辩护律师,成功案例众多”、“知名无罪辩护律师,某某大律师,胜诉率高”等字样,不知道可信与否,百度竟敢于置前?实在有点不可思议。如下图:



百度“辩护律师”搜索结果


除了百度上述有关律师的词汇以外,我又继续百度了“北京律师”、“上海律师”、“广州律师”、“深圳律师”以及我现在所处的西安的“西安律师”,其中没有一位我所认识的当地律师。其中一位上海律师标榜“比熟人推荐更靠谱”的律师,竟然称“服务贴心,客户至上,任何不满,可全额退款……”我真不知道这位律师如何能做得到?如果做到了,那他靠什么吃饭?他家是亿万富翁之家吗?还有一位广州律师,标榜“不胜诉不收费,胜诉后再收费!”真是好大气啊。这位律师不但“毕业于中国顶尖的法学院,资深法律专家,办案经验丰富”,更重要的是“社会关系广泛”,办案还能有不赢之理?呵呵,这都是百度“推广”给人们推荐的律师!如下图:


百度“北京律师”的搜索结果



百度“上海律师”的搜索结果



百度“广州律师”的搜索结果



百度“深圳律师”的搜索结果



百度“西安律师”的搜索结果


我继续百度搜索了“企业律师”、“公司律师”、“顾问律师”、“法律顾问律师”、“取保候审律师”、“著名律师事务所”等几个词语,基本上置前的都与上述结果大同小异。有的是标示“推广”字样的,有的是仅标示有小人和大V的。其中“取保候审律师”置前的是“西安知名取保候审律师”陕西某律师专业刑辩团队,号称“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24小时内与办案机关沟通,量身打造最佳辩护方案,某某律师,专业取保候审律师,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争取减刑……”呵呵,我想,真是不简单的律师!我做律师,有很顺利的时候,也有不顺利的时候,但我从不敢吹牛说自己会每个案子都会一路顺利……我也真不知道百度为何把这些律师置前?难道百度自己也“认证”过这些事吗?百度又有什么资格为律师“认证”?


使用百度搜索,可能各地搜索上述词语的结果会不一样。百度似乎很“人性”,你在不同的地方会向你“推广”不同的律师,甚至你在不同的时间内搜索,也会给你“推广”的律师不同。


律师们常常喜欢把自己比做医生,也是常常救人于危难之际之人。所以,找个好律师,对于处于法律危难之际的人们来说,是非常渴望的。尤其在我们这个实施法治时间不久的国家来说,更是求之不得。那么如何找到一个可以令人放心的好律师呢?自然,人们就会想到网络,想到网络自然就会想到百度。人们利用百度一查,百度置前推广的律师就是如上表示的这些律师。看起来这些律师个个标榜自己什么“著名”、“知名”、“资深”、“成功率高”、“胜诉率高”、“改判率高”、“不赢不收钱”、“任何不满可全额退款”等等,但是律师工作的性质却决定了这根本是不可能的。这就如同医生们都口口声声称能够治愈癌症一样,都是不可能的。


总之,我如果学习的不是法律,而且没有丝毫的法律经验、也不见得懂得什么类似“癌症”之类的疑难杂症般的法律问题,我想当我遇到法律问题时我一定会像魏则西的父母那样相信百度向我“推广”的这些律师,并且会把我遭遇的法律事务委托给他们去办理,甚至是攸关性命的事情。至于会不会遇到魏则西那样的事件,恐怕只好听天由命了。


至于百度是否收了那些律师的钱,我还不能确定。但是我在网上找到很久以前深圳新闻网的两篇报道《质疑“竞价排名”有猫腻深圳律师状告百度》、《深圳律师质疑百度竞价排名属违法发布广告》,从中得知律师也有竞价排名的。谁交的钱多,谁就可以排名靠前,百度就“推广”谁。深圳一位律师在2005年就做过,但他后来状告百度,要求“认定被投诉人的‘竞价排名’业务属于广告活动”,并“确认被投诉人是否具备广告经营资格,包括‘竞价排名’业务在内的全部网络广告是否进行了广告登记”。只是此案最后究竟如何处理,就不得而知了。



查过了百度,我又用搜狗搜索了一下上述词语,发现搜狗也如同百度一样,只不过数量少点而已。而且一位律师竟占了“北上广深”四大高地律师甚至包括西安律师的头条,并且“专攻”多类案件……如下图:



搜狗“律师”一词的搜索结果



搜狗“著名律师”的搜索结果


我又用360搜索一下上述词语,发现也是一样的,与百度和搜狗并无他样,只不过是规模不同罢了。


我这一搜索,几乎要发出“天哪!”的惊呼声。在互联网时代,在李克强总理到处为“互联网+”发出呼吁的今天,国内三大互联网搜索引擎却都是“认钱不认人”,谁给的钱多就为谁服务。怪不得这几年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而且互联网企业个个赚得盆满钵满!还有普通老百姓的活路吗?


昨天我还看到了《360搜索致用户的公开信》,宣布“360搜索正式停止一切消费者医疗商业推广业务”,我很为360搜索叫好。只是,难道只有“医疗商业推广服务”吗?难道就没有“法律商业推广服务”吗?难道“法律商业推广服务”还将进行下去吗?我真的不知道这样的“法律商业推广服务”要将中国的法治事业带向何方!



我查了一下律师行业2004年3月20日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并施行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该《规范》第八章“执业推广”对律师业务推广、律师广告、律师宣传等专门做了规定。例如《规范》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推广中,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行政等关联机关的特殊关系,不得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不得以提供或者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不得以明显低于同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业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律师个人广告的内容应当限于律师的姓名、肖像、年龄、性别、出生地、学历、学位、律师执业登记日期、所属律师事务所名称、在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法,以及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能自我声明或暗示其被公认或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


根据上述《规范》要求,我们再来看看百度推广的律师,包括搜狗、360搜索推广的律师。那些自诩为“著名”、“知名”、“优秀”、“权威”的律师,或者自吹所谓“成功率高”、“胜诉率高”、“改判率高”的律师,及某些鼓吹自己“社会关系广泛”的律师,显然都有明显违反《律师职业规范(试行)》的嫌疑。那些标榜“不胜诉不收费,胜诉后再收费”和自吹“任何不满,可全额退款”的律师,既涉及到律师行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又有提供虚假信息的嫌疑,也有明显违反《律师职业规范(试行)》的嫌疑。对于违反该《规范》的律师,按说本应受到律师行业的处罚,想不到百度、搜狗、360搜索等搜索引擎竟会置前向消费者予以推广!真不知道这些搜索引擎为了钱还会干出什么!


记得我2006年底刚刚出版了《总裁的陷阱》一书,出版社没有给我稿费,就给我了上千册图书。2007年初深圳律师协会举办年会,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就竭力让我拿些书去年会上销售。我经不住主任的再三劝说,就带了一大包60本书去试试。结果我到律师年会会场后,刚刚有人买了一本书,想不到律师协会的会长就过来了,对我说“这里不允许搞商业活动。要是赠书还可以,要是买书就不允许。”听了这话,我虽然心里不服气,但毕竟律协会长亲自来说了,那我也只好走开。后来许多律师听了这事,对我说,“你又不是去那里卖饭卖小工艺品,而是律师写作的书籍,与律师同行交流,他凭什么不允许你卖?你的稿费换成了书,为什么就要你送人?况且那里还有外地法律商人向律师推荐他们的产品,凭什么你就不能?”我说既然律协会长都说了,我就不必争论什么了。


想想这事,那时我想与律师同行卖本书,都遭到律协会长的干预只好不卖了,深恐有违法之嫌。而今,竟然这么多的律师公然在网上违法推广、违法做广告、违法宣传,竟然没有一人站出来管一管?真不知道那些各级律师协会的“大佬们”整天都在干啥!还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管官员又在干啥!难道你们真的相信百度的所谓“已经通过百度信誉认证”么?真是笑话!


我们再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对比上述各条,那些号称“资深”、“著名”、“知名”、“优秀”、“权威”乃至“大”的律师们,难道不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难道就不是欺骗、误导消费者?他们这样说的真实性何在?还有那些自吹所谓“成功率高”、“胜诉率高”、“改判率高”的律师,他们的数据何在?出处又在哪里?那些鼓吹自己“社会关系广泛”的律师,标榜“不胜诉不收费,胜诉后再收费”和自吹“任何不满,可全额退款”的律师,难道不存在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吗?这不就是虚假广告吗?


根据《广告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的规定,如果以上说法都能给以肯定的答复,那么除了广告的发布者应承担法律责任外,广告的经营者同样应当负法律责任。这就是说,如果上述律师“推广”内容如果是广告,那么除了律师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以外,是否百度等搜索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说包括百度在内的互联网企业,都曾为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但是功是功,过是过。我们不能功过不分,也不能将攻掩过,更不能将自己的过错通过一番公关了事。


现在,莆田系医疗机构几乎成为过街老鼠,那么“莆田系律师”呢?5月1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那么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是否又该做点什么呢?


虽然我现在已不做律师了,但我始终期待着!


王荣利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动笔六日完成于西安


昨日大案:

【头条】综述 | “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一周年

【二条】恶搞 | 落马一把手谈“依法治国” : 附(县以上)市级落马“一把手”名单大全

【三条】犀利 | 起底被誉为“律界奥斯卡”的ALB中国法律大奖

【四条】近思 | 金观涛: 五四新青年群体为何放弃自由主义?



促进
法治
推动
公益
洞悉
法律
品读
大案
大案

长按↑二维码可以关注我哟~!

主编:李轩

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投稿合作: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近期热文《犀利 | 起底被誉为“律界奥斯卡”的ALB中国法律大奖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