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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手”:拆迁律师被打调查

2016-05-19 李秀平 大案

  2016年3月28日这天,律师群体的愤怒情绪充斥微信朋友圈。


  点燃律师愤怒之情的,是发生在这天的两起殴打律师事件。这两起在律师业内引起轩然大波的事件,被称为“3·28”殴打律师事件。


  “3·28”殴打律师事件发生后的第12天,一场与之相关的研讨会在位于北京东四地区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召开。这家律所的主任是著名拆迁律师杨在明,“3·28”两起殴打律师事件的当事律师都与他有关——在湖北省襄阳市遭围攻的是他现在的同事张心升律师,在江苏省靖江市被殴打的是他曾经担任主任的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的李笃振和姜泉律师。


  为何与杨在明关系亲密的两拨律师在同一天遭遇险情?


  问题的答案是“并非巧合”。因为被殴打的三位律师与杨在明有一个共同身份,代理征地和拆迁业务的律师(简称征地与拆迁律师)。


  梳理近年来发生的律师被殴事件可以发现,遭遇暴力伤害的几乎都是征地与拆迁律师。杨在明也是被伤害的征地与拆迁律师之一。


  “如果有律师被打排行榜,我肯定是被打次数最多的那个律师。”杨在明苦笑道。


  征地与拆迁律师为何成为被伤害目标?谁是伤害征地与拆迁律师的打手?在看得见的打手背后,是否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围绕这一系列问题,《法律与生活》记者展开了调查。

张心升:“3·28”殴打律师事件历险记

  张心升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一名已有8年资历的专业征地与拆迁律师。2016年3月28日,在代理湖北省襄阳市一起拆迁案件时,他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遭遇围攻。  8年间,张心升在全国各地代理数百起征地拆迁案件,曾多次遭遇危险。“我在宾馆←【编者按】里被打过,在派出所里也被打过。记得有一次,我被堵在一家派出所里,警察陪着我聊了一晚上,直到外面的打手散了以后我才敢从派出所出来。”张心升说。与历次遭遇的暴力相比,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遭遇的暴力带给他的冲击最大。  2016年4月15日,应《法律与生活》记者的邀请,张心升讲述了“3·28”殴打律师事件的来龙去脉。

事发前被“贴身跟踪”


  2016年3月28日上午9点,我代理的何良宝、常义兵、张远超、曹运斌等20人不服襄阳市樊城区政府作出《襄阳市樊城洪家沟片区城中村及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简称《洪家沟房屋征收公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案,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


  在法庭调查阶段,当审判长问这20户居民有没有代表的时候,区政府的代理人一时无法作答。这时,旁听席上一个小伙子站起来回答了这个问题。此外,当事人告诉我,开庭的时候,审判大楼外面有许多人扬言要打律师。


  庭审结束后,我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了审判长,审判长说“没事”。这时,代表樊城区区政府出庭的女律师走过来对我说:“张律师,你的当事人跟你说的‘区政府准备让你这趟来襄阳开庭有来无回’的话都是瞎说,你不用在意,我能保证你的安全。”


  庭审结束后,我签完笔录就走出了法庭。这时,我注意到此前在旁听席上答话的小伙子一直尾随着我,我们一同进了电梯,又一同下了电梯。走到法院审判大厅门口后,我看到大楼外面站了许多人。就在这时,一直尾随我的小伙子一把抓住我喊道:“律师是骗子,别让他走了!”


  听到喊声后,那些站在审判大楼外面的人一拥而上,开始对我拳打脚踢。法警看见后马上出面制止,但法警的话根本没人理会。不一会儿,我就被他们打倒在地了。这时,法警上来把我拉了起来。我被拉起来后,他们一边说“你再回楼里去吧”,一边连拉带拽把我拉回了审判大楼。


  因为审判大楼门口站了四五名法警,那些人没敢硬往里闯。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衣服被拽坏了,身体各处都很疼痛。


  这十几个人在围殴我的同时,也在打当事人和旁听人员。法警只顾保护我,没顾上管其他人。结果,一位旁听的小伙子被打得晕了过去,后被“120”送到了医院。


  进大厅以后,我就打电话报警。这时是10点40分。过了不到10分钟,警察就来了。警察来了以后,把打人的人抓走了,一共抓了17个人。


  事后我才知道,那个被打得晕倒在地的小伙子的父亲是一名警察。听说儿子被打后,他给法院的法警大队领导打了电话。法警大队的领导接到电话后,就下令把法院的大门关上了。那些(行凶的)人是开车到法院的,车也停在院里,所以他们都被抓住了。


  11点10分左右,两名警察到审判大楼找我。他们告诉我:“没事了,他们已经被抓起来了,你放心吧。”我告诉他们,我们在襄阳办案已经多次遇到这种事情了。


  当天下午,我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后,去医院探望了和我一起被打的小伙子。接着,我又按照警察的安排做了相关检查。医生诊断我是头部外伤、下颚损伤,让我住院观察。因为没有时间住院,我在当天晚上就离开了襄阳。
打人一事事出有因


  这些打我的人,与我原先代理的13户、现在代理的20多户居民的案件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当事人的亲属。


  我事后得知,一开头上来拉扯我的小伙子是当地洪家沟社区副主任,名叫陈辉。


  目前,这个案子中被抓的17人中,有12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案由是结伙殴打他人,适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


  不法分子殴打我和其他人的过程,全部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控拍到了,派出所处理案件的时候也把这个监控录像作为证据。


  为什么会发生这件事情?借《法律与生活》,我把背景做一点儿简单介绍——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洪家沟社区地处襄阳市中心城区,是个典型的城中村,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按照洪家沟居民的说法,洪家沟社区分为新区和老区,是完全独立的两个部分。在新区和老区之间有一条道路,老区住的全是洪家沟社区的原住居民,新区住的是1998年前后在洪家沟土地上自建房屋的居民。新区的居民中,有一些人有洪家沟的户口,但多数人没有这个户口。


  2013年7月5日,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洪家沟房屋征收公告》,决定对洪家沟片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这些房屋涉及400多户,除了新区的30多户,其余全部是老区住户。与洪家沟片区周围楼盘的价格相比,(这次征收的)补偿价格比较低。周围楼盘最低售价是每平方米5300元。但是,对洪家沟住户的住房补偿价格每平方米不到800元,临街门面房的补偿价格每平方米不到1200元。由于补偿价格相差比较大,居民对拆迁比较抵触。


  2013年11月,13户洪家沟老区居民认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太低,决定通过打官司解决补偿安置纠纷。他们找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后,所里指派我和刘玲玲律师一起代理他们的案件。


  通过调查取证,我们确认樊城区人民政府是在没有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批件的情况下作出了《洪家沟房屋征收公告》,且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没有出台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对这13户居民应该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


  2014年3月2日,我们以樊城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行为违法为由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先后于2014年6月和8月两次开庭进行审理,但在近两年时间内一直没有作出裁判。不过,2015年8月以后,法院多次组织拆迁方与被拆迁户协商。到现在为止,这13户中除有1户被强拆后没有达成协议外,其他12户已达成协议。


  到2015年年底,洪家沟新区的20多户居民也让我们代理他们的案件。正是在这个案件开庭的时候,发生了“3·28”打人事件。


  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作为律师的我们在拆迁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大。我们代理的13户老区住户有12户达成协议,据说最高的一户拿到480万元补偿。如果我们后代理的20户新区居民都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补偿,肯定远远超出了当地政府原先的补偿预期。一旦其他住户再进行效仿,政府无论在心理上还是经济上都承受不了,所以就发生了“3·28”殴打律师事件。
刀尖上起舞的拆迁律师


  几乎每一起重大拆迁案件背后,都闪现着征地与拆迁律师的身影。


  在江西宜黄钟家“一死两伤”拆迁自焚案、山东平度陈宝成案件背后,有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王才亮和朱孝顶等律师的身影。在平度另一起恶性拆迁案——“烧死被拆迁人”事件发生的第二天,杨在明便出现在了“火灾”现场……


  由于置身征地和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旋涡中,征地与拆迁律师群体被比喻为“刀尖上的舞者”。
张心升的“案例账单”


  张心升的表达能力非常好,说起话来不仅绘声绘色,而且极富感染力。


杨在明律师是个爱笑的人

  作为“3·28”两起殴打律师事件中一起事件的当事人,张心升无论讲述那起事件还是谈及其他经历,都能梗概与细节兼具。出众的口头表达能力,极有可能与他当过多年教师有关。


  十几年前,因为在一本书中看到“律师是21世纪10大最有前景职业之一”的内容,张心升转行做了律师。与大多数北漂律师一样,张心升的律师之路也起步于家乡山东。


  2007年年底,一向不甘于按部就班的张心升来到北京打拼。他在北京的律师生涯第一站,是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盛廷所)。


  北京盛廷所是一家专业代理征地和拆迁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在张心升来北京求发展的几个月前,这家律所刚成立。发起成立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是他的山东老乡杨在明。


  杨在明的经历与张心升有相似之处,只是相比之下更为跌宕起伏。


  早在1995年,杨在明便和朋友联手开办了山东省章丘县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凭借吃苦耐劳精神和专业服务水准,这家律所在成立第三年便在人数和创收方面远远超过了当地的国办律师事务所。


  杨在明是个既会低头拉车又不忘抬头看路的人。在律所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自己遇到的案件“相对都比较小”的局限。与此同时,他也愤懑于自己在法庭上的代理和辩论对多数案件“起不到太大作用”。换句话说,当时当地比较普遍的办“关系案”和“人情案”的现象与杨在明追求公平正义的律师理想相悖。


  为了脱离“人情案”的环境,杨在明选择了离开当地到济南发展。一年之后的2005年,因为同样的原因,他离开济南来到北京。这一年,他36岁。


  当时,北京是一个有1300多家律师事务所、1万多名律师的法律服务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杨在明碰到的第一位师傅主要代理房地产案件,他也跟着做起了房地产法律服务。


  一桩积案的胜诉,让杨在明锁定了“征地与拆迁”这个服务方向。


  那是一场“四合院保卫战”。那个地处北京天坛附近的四合院有7个房产证,其中3个被政府划入拆迁范围。为了推翻政府的拆迁规划,房屋主人请杨在明担任律师。在拆迁听证会上,他切中要害的意见被采纳,当事人的房屋避免了被拆除的命运。


  杨在明来北京做律师之初,中国的福利分房制度终结不足10年,由此而被激发的商品房市场高速发展。在房地产市场一片火热的背后,隐藏着征地与拆迁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的问题。一个突出的表现是,追逐暴利的开发商一手压低拆迁补偿标准,一手推高安置房价格。这双管齐下形成的负担都被转嫁到了被拆迁户的头上,大量矛盾也由此爆发。


  日后在被记者问及与征地与拆迁业务的缘分时,杨在明说了这样一段话:“在中国的城镇化过程中,征地与拆迁造成的大量矛盾促成了对征地与拆迁律师需求急剧增长的局面。应该说,是征地与拆迁这样一个社会环境造就了专业的征地与拆迁律师。”


  站在北京这个律师业的中心地带,杨在明不断地被全国各地的被拆迁户请去打官司。这种密集的实践,让他很快成了一名“征地与拆迁”法律事务方面的专家型律师。来到北京的第三年,为了组织一支专业团队从事征地与拆迁业务,杨在明和一批志同道合者成立了北京盛廷所。


  不久,张心升加盟这支团队。


  由于征地与拆迁业务规模庞大,张心升到北京时,包括北京盛廷所在内,北京已经有三家专业从事这方面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另外两家分别是,著名律师王才亮领衔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农权律师事务所。


  2012年,杨在明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在这家新的征地与拆迁业务律师事务所成立时,张心升成了这家律师的专职律师。


  到了2016年,已有8年征地与拆迁业务经验的张心升进入律师业整整10年。在这10年间,他所代理的500余起案件,基本都与征地或拆迁有关。


  在其个人网站上,张心升列举了34起案例。在这份“案例账单”中,多达33起为征地和拆迁案件。这些案件,全是10人以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


  正是在代理上述案件的过程中,张心升称自己“多次遇险”。2016年3月28日这次被打,只是其中反响最大的一次。
杨在明,挨打律师排行榜第一名


  杨在明爱笑,他的微笑能在瞬间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消于无形。


  “3·28”殴打律师事件发生后,杨在明笑不出来了。虽然这样的事情在拆迁律师圈子里已经“不奇怪”,但是,张心升律师在法院遭遇围攻一事还是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引发“群情激愤”。这不仅因为张心升是在法院大院里被围攻,而且在于此前张心升等律师在湖北襄阳的类似遭遇。


  有感于伤害律师现象的蔓延和“地方政府用暴力手段阻止律师介入当地的征地拆迁工作中,最终损害的是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户的利益”,杨在明决定召开一次研讨会。


  在筹备研讨会时,杨在明和同事坐在一起梳理近年来发生的律师被打事件时发现,他们律所多名律师有被打经历,而他本人被打次数最多。有几次事件的惨烈程度,超过了“3·28”殴打律师事件。


  2016年4月9日下午,由《法律与生活》杂志社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联合举行的“3·28” 殴打律师事件研讨会在京召开。参加研讨会的多名北京律师,几乎都有被围攻或追打的经历。这些频繁遭遇伤害风险的律师有一个共同身份——征地与拆迁律师。


  为了详细了解征地与拆迁律师被伤害的情形,《法律与生活》记者于研讨会后采访了杨在明和张心升等人。


  杨在明说他本人曾十余次遭遇危险。其中一次,他和张心升律师一起被围攻。那次,他被打断5根肋骨。


  “如果有被打律师排行榜,我应该被排在第一位。”杨在明笑着说。


  杨在明第一次被追打的时间是2007年8月。当时,他在山东省临沂市代表十几位当事人处理一起房屋拆迁纠纷。他的当事人是当地居民,对手是一个街道办事处。那次,他被警察带走了。幸亏认识当地的公安局局长,他才被放了出来。不然,他感觉“会有很大麻烦”。


  自那次被临沂警方限制人身自由到2011年这5年间,杨在明遭遇的危险多达7次。


  在无锡办案时,杨在明曾被3名彪形大汉追着打。在一次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他如是描述了遭遇袭击时的情景:“我就开始跑。(结果)咣地一声,我就倒地了。手机就被甩到一边摔碎了。”等他爬起来的时候,头上起了两个大包,身上也有血迹。


  有一次遭遇危险,是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当时,杨在明在建设局参加一个会议,会议室的门敞开着。两个小伙子走进会议室后,冲着里面的人扫视了一下后问:“谁是杨律师?”杨在明本能地站起来问了一句:“你们找谁?”结果,他被对方一拳打倒在地。事后得知,两名行凶者身上带着刀子。


  还有一次受攻击事件,发生在内蒙古的一个法庭上。当时,合议庭成员刚坐下。突然,有三四十人冲上来要打杨在明。见此情景,一百五六十名坐在旁听席上的当事人冲上来把杨在明围在中间保护起来。后来,法院院长派法警和警车护送他们回宾馆。


  在载着杨在明和搭档的警车离开法院时,在法庭上动武的那三四十名男子便分乘几辆车在后面追赶。杨在明等人到宾馆后,自以为脱险了。谁知,他们刚上楼,就听见楼下一片喧哗声。同行的律师下楼察看情况后,惊慌地跑上楼来对杨在明说:“大事不好了,我们的当事人被人家揪出去打了。”


  因为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杨在明和搭档从酒店的消防通道“仓皇而逃”。他们知道,追打他们的是开发商的人。


  虽然每一件事情都不算小,但与2014年6月11日那次“造成实质性伤害”事件相比,杨在明用“有惊无险”来形容。


  “6·11”事件背后,是涉及数亿元利益的6.67万亩滩涂。2012年,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计划征收6.67万亩滩涂用于一个临江产业园的建设。这次征收工作涉及当地两个乡镇的13个村庄。杨在明和张心升是其中两个村庄868户村民的代理律师。


  在接受委托时,其中一个村庄的村民代表已经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关押。6月11日这天,杨在明和张心升到看守所会见了这位村民代表。从看守所回到酒店后,细心的张心升发现了异常情况——有人在监视他们的房间,那些人和他们“住在”同一楼层。


  发现异常后,张心升马上通知住在另一个房间的杨在明离开酒店。


  “就在我们提着行李下楼时,屋子里的人一下子涌了出来。回头一看,满走廊都是人。”张心升在接受《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时说。


  危险已经迫近,毫无防备的杨在明却一边下楼,一边接听电话。


  他们到达一楼后,对方动手了。张心升的眼镜被抢走、衣服被撕破,一根手指受了伤。


  杨在明则被打倒在地。他倒地后,那群人又对他踢打了十几分钟。与此同时,一位陪伴他们的当事人亲属被一脚踢下楼梯,导致踝骨骨折。


  后来,边防警察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他们解救。由于第二天就要赶到外地去开庭,杨在明谢绝了警察让他们验伤的好意,而是请他们把自己和张心升送到了高铁站。


  在当地高铁站,张心升上了开往徐州的车,杨在明上了开往厦门的车。从厦门开完庭到了南京后,杨在明被查出左侧两根肋骨断裂。在医院打上绷带后,他继续转战各地开庭。等回到北京做CT扫描时,医生告诉他,右侧的肋骨也断了三根。


  由于此案比较复杂,张心升曾多次去莆田。算上和杨在明一起被打,他在代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先后被攻击过三次。


  “莆田的事发生后,我的心就特别凉。我真是不想代理这类案子了,没赚多少钱,四处挨揍。”张心升深有感触地说。
追打拆迁律师幕后“那只手”

谁是那只“看不见的手”的主人


  “我们的当事人都处在尖锐矛盾的旋涡中,征地与拆迁律师感受最深。民众不断地上访,在上访失败后遇到更加尖锐的矛盾时,他们会来寻求律师的支持和帮助。”杨在明说。但是,在律师介入后,被拆迁户的对手并没有把他们看作参与纠纷处理的专业人士,而是把他们作为被拆迁户的“帮凶”看待。律师和当事人一起被殴打的现象就此出现。


  征地与拆迁律师遭遇暴力的源头,可以追溯至10年前于2006年3月发生的一起拆迁案。当时,律师王令和他的当事人——天津市南开区多名被拆迁人在法院遭遇拆迁案件“立案难”。在讨要相关依据时,多名当事人被法警殴打,王令则受到该院行政庭庭长的攻击。


        王 令


  在律师业内小有名气的王令是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也是该所主任王才亮的儿子。


  自王令因代理拆迁案件受到攻击后,律师被打的消息不时传出。


  这些事件爆发后,公众只知道“又有律师被打了”,并不知道“被打的几乎都是征地与拆迁律师”,对那些攻击律师的“打手”也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


  对“打手是谁”这个问题,每位被殴打的征地与拆迁律师都心知肚明。他们知道,站在前台实施暴力的往往是“不明身份”的打手,把这些“不明身份”者推到前台的却是一只“看不见的手”。


  那么,谁是那只“看不见的手”的主人?


  通过一则个案,我们借征地与拆迁律师的眼睛来寻找那只“手”的主人。


  2010年12月29日晚上10点左右,北京盛廷所毕文强等3名律师正在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润江区官塘镇的一户当事人家中商谈案件。突然,近30名男子闯进门来,扑向3名律师就开始殴打。他们的胸前,挂着当地拆迁办的工作胸牌。


  事件发生后,一位名叫李国蓓的拆迁律师撰文声讨肇事方。她在文中言辞激烈地追问:“我们看到了什么?看到了开发商与地方政府站在同一战线,利益共享!”


  李国蓓的观点与北京盛廷所的“官方观点”不谋而合。在一篇与此次事件有关的文章中,该律所引用了《三联生活周刊》2009年第49期一篇文章中的数据:“在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约得60%~70%,村一级经济组织得25%~30%,农民只得5%~10%。”


  北京盛廷所的文章进一步写道:“当维权律师站在被拆迁居民、被征地农民的背后帮他们撑起腰杆子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站在了90%~95%的利益群体的对立面。更为直白地说,维权律师是在帮助委托人与政府争利,与开发商争利!”


  在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看来,随着拆迁责任主体的变化,那只操纵殴打征地与拆迁律师的“看不见的手”也在变化。这一变化的分水岭,是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施行。


  《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之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在《拆迁管理条例》中,“拆迁人”大多数时候为房产开发商。在《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的10年间,开发商雇佣“黑社会”殴打村民并抢占土地的事件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开发商也是殴打征地与拆迁律师事件背后那只“看不见的手”。


  正是为了抑制开发商不择手段争夺利益的冲动,从而遏制由此造成的社会矛盾,在制定《征收与补偿条例》时,立法者废除了“拆迁许可证”制度,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都规定为政府行为。


  虽然立法者抱持“从制度上保证征收、补偿工作规范化”的良好愿望,但在《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从开发商那里接过“拆迁人”身份的地方政府并未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化解拆迁矛盾的职责。换句话说,自地方政府站在征地与拆迁第一线之后,矛盾对立面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变成了“地方政府和被拆迁人”。与此同时,在背后操纵殴打拆迁律师的那只手的主人也由开发商变成了地方政府。


  两起发生在2016年3月28日的殴打律师事件,就是新近发生的典型事例。除了张心升律师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看到当地街道办负责人外,在江苏靖江事件发生不久,殴打北京盛廷所律师的“那只手”已经被捉住。当时,两位律师在与斜桥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谈判时遭到围攻,一位律师被打得眼镜脱落,另一位律师被打得一度大便失禁。靖江警方调查显示,“靖江市靖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与北京律师就斜桥镇一村民拆迁事宜未能洽谈一致,遂对律师姜某、李某进行殴打、辱骂”。


  前文中写到的杨在明律师被打断5根肋骨的事件幕后,一样闪现着政府工作人员的身影。当时,为了阻止律师介入那桩涉及6万多亩滩涂的征地纠纷,当地政府“先礼后兵”。据杨在明介绍,当地政府一位区长曾托两位在京的部队官员说情。由于律师没有买账,便发生了“6·11”事件。
在最危险的“其他手段”面前


  “我们做拆迁业务,替老百姓维权。有些地方政府(领导)本能地就会认为是我们领着老百姓在和地方政府对抗。所以,他们可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给我们施加压力。”杨在明说。


  “背后的利益越大,律师的风险也就越大。”因福建莆田滩涂纠纷先后三次被殴打的张心升律师在接受《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时慨叹。


  接受采访时,多名律师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对征地与拆迁律师来说,“最危险的事情,并非挨打”。他们最担心的事情,是“其他手段”。


  在解释“其他手段”时,征地与拆迁律师褚中喜说:“如‘制造证据’把律师当吸毒和嫖娼人员抓起来。”为了免遭不测,他总结了一套远离危险的方法并产生了不再代理拆迁业务的想法。


      褚中喜


  为了防范这类风险,著名征地与拆迁律师王才亮有个“习惯动作”。出差时,他会用沙发把宾馆的门顶住。他告诉自己律所的年轻律师,在宾馆听到敲门声时,一定要穿戴整齐后再去开门。


  王才亮和褚中喜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一向将危险置之度外的杨在明就曾几度面临这类风险。他在江苏徐州代理一起案件时,当地一位副市长在常委会上公开说:“一定把这个杨律师办进去。”在山东省邹城市,杨在明还经历过一场艳照风波。有人把他和两名女性PS在一张照片上——在照片中,他被PS成了嫖客的模样。


  在风险和困局面前,征地与拆迁律师也在转变思路。


  “我们希望律师能起到润滑剂和稳定剂的作用,用专业知识解释拆迁中的各种困惑,让老百姓能理性维权。”杨在明说。现在,在更多的时候,他的团队会充当被拆迁户和政府之间“沟通和协商问题的平台”,而且以这种方式处理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


  事实上,很多征地与拆迁律师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如曾在北京盛廷所工作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团队。在他们眼里,用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谓“三赢”——被拆迁户维护了自身权益,地方政府维护了稳定,律师在安全状态中获得收益。
背后官员应为拆迁暴力担责专家说法


  “3·28”殴打律师事件在征地与拆迁律师群体中引起震动的同时,也引起了法学家们的关注。


  在2016年4月9日召开的“3·28”殴打律师事件研讨会上,王才亮、张建伟和李奋飞等人针对殴打律师事件的成因和解决办法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在研讨会上,专家们发表了真知灼见
著名拆迁法律专家王才亮等人出席了研讨会

王才亮:尚无官员因殴打律师受处分

  著名拆迁法律专家王才亮表达了两种观点:一是在殴打律师事件的背后,更可怜的、更值得关心的是被拆迁户代表的情况;二是到目前为止,在全国范围内,无论是打律师还是打被拆迁人,没有一名组织殴打活动的行政官员受到处分。


  由于《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了过去的《拆迁管理条例》,开发商自2011年以来退到幕后,政府作为“拆迁人”站到了拆迁工作的前台。


  在2011年以前,开发商作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产生矛盾,政府还是居中协调的角色,最起码政府不可能直接上去打人,无论是打律师还是打被拆迁人。政府成了征收人之后,把自己的职权委托给拆迁办、指挥部等机构,这样一来,矛盾就比过去更复杂了。过去,开发商作为拆迁方是民事主体;现在,“拆迁办”和“指挥部”雇用的人披上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外衣,他们为所欲为就更不容易受到追究。


  负责拆迁的政府官员没有受到追究,导致侵犯被拆迁人合法财产和人身权的手段越来越恶劣。对待被拆迁人,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特色,如北方地区用火烧;西南地区潮湿用火不好烧,就用推土机连人带土埋下去,出事后往往抓开推土机的人,派推土机的人反而不受惩罚。


  按照法律规定,政府机关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法律后果要由授权人承担。但是,现在还没有这样的案例。


  中央政法委监察部发了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发了文件,要求严肃处理在征地拆迁当中的违法行为,但是没有人受到追究。


  当前,中国拆迁矛盾的激烈程度,国务院信访办是有数据的,拆迁征地上访人数占全部上访人数的40%以上。要想解决这个尖锐的问题,当务之急是中央须从立法和政治决策层面解决土地财政问题,解决政府越权处理民事权利的现象。
张建伟:高度警惕房地产业黑帮化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如果不刹住律师被打的歪风,将来法官可能被打,检察官也可能被打,整个法律人共同体被打。”


  殴打征地与拆迁律师的案例让我联想到黑社会涉足暴利行业的问题。从西方的黑社会发展轨迹看,就是涉足房地产行业。20世纪80年代初,有一部名叫《一个警察局长的自白》的意大利影片在中国上映。这部电影描述了黑社会进入房地产业后,杀人毁尸的手法很特别,把尸体浇灌进混凝土预制件当中,盖进大楼里。


  从国际上的情况看,我们应高度警惕房地产业黑帮化。律师被打,是相关利益者雇用甚至豢养了一些流氓和打手为他们开路。这些打手都是社会底层的人,他们打人的时候很嚣张也很可恶,但更可恶的是背后利用他们的这些人。


  这些人有没有国家权力背景?我们看到张心升律师遇险是在法院大院里的审判厅台阶上,什么人能嚣张到去法院打人?这不得不让人考虑打手有官方背景。


  在法院打律师,这本身就是对法庭的藐视,对法院的藐视。不仅是藐视,而且已经严重到对法院、对法庭的侵犯。


  一个非常清楚的问题是,如果现在不刹住殴打律师的歪风,将来法官可能被打,检察官也可能被打,整个法律人共同体被打。


  那么,这里有一个如何处理这类案件的问题。行政处罚太轻了,我们不能说殴打律师只是对律师个人的人身伤害,不能说符合轻伤或重伤标准才能启动相关程序。律师承担着非常重要的功能,律师不仅是为当事人服务,同时也肩负着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因为维护司法的公正是普惠于所有民众的。


  我曾经读过一篇小文章,在一家饭店吃饭的一位老者受到两名地痞的羞辱。老者不慌不忙地收拾东西结账出门。有认识那位老者的人告诉那两名地痞,刚出去的是位律师。这两名地痞赶紧跑出去向老者道歉,因为他们知道回头与老者打起官司来,会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对湖北省襄阳市殴打律师案件确实需要有一个纵深思考,不能把它看作张心升律师一个人遇险的事情。
李奋飞:把安全给律师是政府的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长李奋飞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任何暴力都应该受到反对,针对法律群体的暴力更应该受到惩罚。”


  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特别反对针对法律人的暴力。律师是为当事人维权,是代表当事人出庭,不能说律师和当事人穿一条裤子。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所以说,殴打律师不是小事。


  实际上,律师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法律,因为律师是拿着法律武器为当事人维权的。所以,打律师其实打的不是律师的肉身,而是法律,是对法治权威的挑战。


  律师的身份由“国家法律工作者”转变为“社会法律工作者”后,有人把律师看成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个体户。实际上,这种认识是有偏差的。


  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更是把律师当成捣乱的人,甚至当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看待。实际上,很多律师受到了来自官方的暴力。有时候,这种暴力虽不体现在直接殴打上,但是比殴打更可怕。


  当公权力都不尊重、不重视律师的时候,很难想象老百姓会尊重律师。


  在此,我们要大声疾呼:要认真对待律师,保障律师权利。我们的社会应该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任何暴力都应该受到反对,针对法律群体的暴力更应该受到惩罚。


  亚当斯密曾说:“我们把自己的健康托付给医生,把自己的财富,并且有时还把自己的名誉和生命托付给律师。”当律师不安全的时候,我们的财富、名誉甚至生命也不会安全。把安全给律师是社会的责任,更是法律和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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