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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这些年,我们一起送走的法学家:魏振瀛、许崇德、马克昌、林喆、曾令良、黎国智、邓正来、刘家兴等

2016-09-06 蒋海松 魏凡超编 大案


编者敬按:著名民法学家魏振瀛昨日辞世,学界泪雨纷飞,集体追思。福寿康宁,固人之所同欲;生老病死,亦人所不能免。虽然法学界素以长寿著称,但毕竟岁月催人,世代轮回。这些年,尤其是今年,不断有老一辈的法学家辞别。让我们秉香燃烛,盘点这些年的远行者,魏振瀛、许崇德、于浩成、林喆、曾令良、马克昌、黎国智、邓正来、刘家兴、杨荣馨等,愿他们的学术与精神永留人间。

                           编者:蒋海松  魏凡超


魏振瀛

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京大学法律学系主任

1933年——2016年9月5日享年83岁。


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顾问、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暨学术委员会委员、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魏振瀛教授毕生从事民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为当代中国民法学的重建和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魏振瀛教授参与了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1986年,魏振瀛与佟柔、王家福、江平一同组成民法通则起草专家咨询小组,四位法学家被誉为“民法四先生”、“民法四老”。


魏振瀛负责起草《民法通则》民事责任一章。为这部被誉为“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的民事基本法的制定做出了杰出贡献。2012年,中国法学会授予魏振瀛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魏振瀛教授自1960年起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曾担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和系主任。他学识渊博、治学严谨、正直清廉,工作一丝不苟,对北大法律学系及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贡献卓著,深受同事和学生的敬重与爱戴。

许崇德

 

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

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7日,享年85岁。

 

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奠基人、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


许崇德教授1929年出生于江苏青浦(现属上海市),先后毕业于浙江嘉兴中学、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留校在人大工作至今。许崇德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复校以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第一位副教授、第一位教授、第一位博士生导师。组建新中国最早设立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教学科研机构之一,培养出新中国第一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师资和法制建设急需人才。

 

1954年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的全过程。1980年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1985年、1988年先后担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参与了一系列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是新中国宪政建设历史的重要见证人。


出版著作包括参写的学术性书籍75种。还编有《香草诗词》三卷,出版《许崇德诗草》、《学而咏怀一许崇德诗词集》及杂文集《涓水苔痕》各一册。举凡诗词散文、书画篆刻,都有涉猎,显示了他多方面的才华。

曾令良

 

国际法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

1956年3月——2016年7月8日,享年60岁。


曾令良教授于1956年3月出生,湖北麻城市人,197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外文系,留校任教。1986年获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被欧盟委员会授予让-莫内欧洲联盟法讲席教授称号,2004年2月被WTO争端解决机构批准为中国首批三位专家组指示名单成员之一,2014年10月晋升为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


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2007年9月至2010年8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理事会执行理事长(2016年1月至今)。曾兼任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等。


中国“入世”谈判最后几年,曾令良被原外经贸部聘为WTO法律顾问,先后多次应邀参与中国与WTO法律问题的研讨会,提交书面咨询报告或作专题发言,其研究成果受到有关领导和中国谈判代表团成员的极大重视。 

马克昌

 

著名刑法学家,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

1926年8月12日——2011年6月22日,享年85岁。


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杰出教育家、卓越社会活动家,新中国刑法学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


河南西华县红花集镇人。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后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师从前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专门从事刑法学研究。1952年返回武汉大学任教。参加过四人帮的辩护工作和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

 

曾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长和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湖北省首届“荆楚社科名家”、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法学学科小组成员等职。


独著的《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主编的《犯罪通论》和《刑罚通论》分别获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主编的《经济犯罪新论》获中国图书奖;任主编之一的《刑法学》和副主编的《中国刑法学》分别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和特等奖。2011年1月29登上中央电视台《大家》栏目。

 

与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合称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 

于浩成

 

著名宪政学者,原群众出版社社长

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

1925年——2015年11月14日,享年90岁。


于浩成,1925年生,满族。1948年,毕业于华北联合大学俄语系。1946年后,历任《晋察冀日报》编辑,晋察冀军区司令部秘书处英语译员,天津市公安局科长。1956年起担任公安部直属的群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1980年起,兼任《法学杂志》主编,《法律咨询》杂志社长,并被选为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史学会副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其后,又担任南开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民间机构)所长。1984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于浩成生前著有《新绿书屋笔谈》、《鸣春集》、《当代杂文选粹——于浩成之卷》等。。他生前坚持认为,民主政治的出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文化的差异和国情的不同,不能成为抗拒民主政治的理由。因某些“你懂的”原因,检索其简历多语焉不详。


他写有诗句:民不自由毋宁死,国无法治最堪忧。

 

于浩成先生90岁生日时的自寿诗广为流传:

忽忽行年九十秋,生不逢辰万世休;

几代独夫皆秦政,## ##  共一丘。

保安维稳频亮剑,宪治开张梦里求;

忧愤难平无眠夜,且待鸡鸣破晓筹。

黎国智

 

新中国法理学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奠基人之一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1927年——2013年9月11日,享年86岁。


广西玉林市人。著名法学家、新中国法理学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奠基人之一、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法学季刊》、《现代法学》)创刊主编。


青年时代投身爱国学生运动,1949年7月参加“民青”和革命工作,曾任昆明市学联秘书长等职。1951年至195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后调西南政法学院,一直从事法学、政治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978年以后,长期担任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法学季刊》、《现代法学》创刊首任主编,研究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干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部主任,四川省马列主义研究会和高校文科学报副会长。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特殊津贴。黎老师一生追求的目标是“呼吁民主、追求法治”;他最喜爱的格言是“为绝大多数人谋最大的幸福”。

告别仪式挽联(嵌名联):国治家齐,弘千秋法义,智育德化,成一代宗师。 

林喆

 

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女

1953年——2015年4月23日,享年62岁。


1989-2001任职上海社科院法学所,199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2001年调到中央党校,任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以敢言著称。主要著作《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权利的法哲学》、《黑格尔的法权哲学》、《法律思维学导论》等。


《环球人物》描述林喆几乎不结交官员朋友,因为“无事可求”。《南方周末》报道,林喆在1993年完成了《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的书稿,描述权力变异和腐化的过程,但“没有出版社敢出版这本书”。


昔日同窗的一副挽联可以说是林喆一生最好的写照:

“三十年学海伊人夜读勤耕书桌前文心铸剑;六十载人生巾帼不让须眉庙堂仗义执言”。

邓正来

 

著名学者,学术活动家,翻译家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

1956年2月——2013年1月24日,享年57岁。


学者张维迎这样总结邓正来的一生——“人生挥洒,抽烟喝酒,聚友论道,斗室有天下;学术征战,闯北走南,著书育人,一人胜千军”。


他是当今中国社会科学界的奇才,不仅集法学家、政治学家、哲学家、翻译家、社会科学活动家于一身,而且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就特立独行,作为“中国第一个学术个体户”,他多年游离于传统“单位”体制外,却一直活跃于中国思想启蒙的前沿。人生特立独行。18年“闭关”读书,清修内功,一旦“出关”,短短时间内把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建设得风生水起。


邓正来的学术贡献卓著。作为“中国近二十年来西学东译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是《走向未来丛书》的早期作者之一。后又出版《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等诸多引起巨大反响的著作。作为翻译家,翻译了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等诸多重要经典。

他是中国关于哈耶克思想研究的标志性学者。他翻译出版了哈耶克220余万字的著作,其中包括《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这些最为重要的著作。撰写了近60万字的哈耶克研究论文。


邓正来创办的学术刊物领风气之先。他创办了遵循国际学术规范的学术刊物《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中国第一本学术书评专刊《中国书评》、中国第一本西方法哲学研究专刊《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及中国第一本政治哲学研究专刊《复旦政治哲学评论》等学术刊物。


他的英年早逝让学术界痛惜不已。如贺卫方先生恸挽:

侠气血气霸气,初心本是书生气

著书译书编书,末法原来不信书


杨荣馨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1931年5月——2012年3月,享年80岁。


杨荣馨,民事诉讼法学界泰斗、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民事经济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 


杨荣馨出生于山西运城。曾任民事诉讼法起草小组成员、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副组长、公证法起草小组顾问,系统参加了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和公证法的起草工作,我国民事诉讼法几次立法、修法的主要成员。参加过民法、继承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的修订工作。自1954年至今,已从事民事程序法教研究工作半个多世纪,是我国从事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仲裁法等民事程序法教研工作的第一人。

 

杨荣馨教授姓杨属羊,最后还用一首七绝以明志:

“盛世夕阳无限好,坦然任尔近黄昏。老羊本无千里志,奉献余热报国恩。”

刘家兴

 

新中国诉讼法学奠基人之一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1929年1月——2015年11月9日,享年86岁。


刘家兴教授是西南政法学院第一届毕业生,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他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老前辈,与王国枢教授、王以真教授、王存厚教授等刑事诉讼法学老前辈(“一刘三王”)共同创立了北京大学诉讼法专业(1981年即成为北大法学院全国最早设立诉讼法学硕士点的院系之一),并成为全国诉讼法学的先行者和奠基人。


与江伟教授、杨荣馨教授、常怡教授等号称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四大天王。刘家兴教授还是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的主要起草人,他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也是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学教材。 

文伯屏

 

环境法学开拓者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1927年6月——2013年1月,享年86岁。


1927年6月生,湖南株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曾任环境法国际理事会理事、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委员。著有《环境保护法概论》、《西方国家环境法》,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部法律法规起草,是中国环境法学学科奠基人之一。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社会科学突出贡献证书。

力康泰


法学家、教育家

1933年1月——2013年1月,享年80岁。


1933年1月生,山西应县人,新中国刑事执行法学学科主要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副校长。1960年,合作撰写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改造法学讲义》,为新中国第一部系统阐释劳动改造法学的方针、原则以及具体实务操作方面的教材。主编有《刑事执行法学原理》,参与编纂《中国劳改法学大辞典》等。


(名单可能不全,欢迎留言增补)


他们的英名与事业将永存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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