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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观察 | 寿光执行法官在曹县遭围殴,执行难到底为什么难?

2016-09-17 南方都市报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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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围殴法官”,执行难到底为什么难?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6年09月17日  


    日前,网传山东潍坊寿光市人民法院两名执行员9月8日到菏泽市曹县农村商业银行查封被执行人账户,办理过程中遭遇冲进银行的30余人群殴。9月14日,寿光法院对媒体证实上述内容。涉事的曹县官方9月15日回应,有三名涉案人员被警方行政拘留。一桩因法院执行引发的风波,引来法律界高度关注。


    此次曹县事端,准确地说遭遇围殴的是法院执行庭两位“执行员”。但包括诸多法官自媒体在内将执行员称为“法官”,是基于审执并不分离的司法现实和称呼习惯。9月12日,最高法审执分立体制改革试点会议上,也还有科学确定“执行局法官员额”的说法。执行员、审判员还是法官的称谓区别,并不影响对曹县事端的基本定性,即一干人等对法院履行公务的工作人员予以阻挠、甚至人身伤害。当然,涉事的曹县官方似乎还对另一个词颇不认同,那就是“围殴”,官方回应的措辞用了“阻碍”。被“围殴”的不是法官,甚至“围殴”本身也不存在,这是曹县回应中显现出的“智慧”。


    法院工作人员办理判决、裁定的执行事务,遭遇被执行对象的阻碍,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也是所谓“执行难”问题的基本面。2016年3月,最高法还表示要“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什么是“执行难”,按照此前最高法执行局局长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的说法,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其具体表现则包括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法院执行不力和“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等几个方面。曹县事端所涉及的,起码有两个层面,那就是被执行主体的抗拒,以及有关人员或部门的干预。


    法院执行,尤其是异地执行,会遭遇到种种非难,在曹县事件中可见一斑。执行人员刚到达执行地,就被被执行单位人员围堵、阻挠甚至殴打,随后到达的曹县警方所为,不是保障法院执行工作继续推进,反倒坚持要求两位执行员去某个“指挥部”向县领导汇报。法院执行人员拒绝见领导,警方就退场而围殴继续,警方再入场、围殴再歇,直至将“外地来的”法院人等带至所谓“指挥部”才作罢。而媒体报道显示,在“指挥部”内的某韩姓官员,一度对法院人员出言不逊、口带威胁。耐人寻味的是,曹县官方回应中,对所谓“指挥部”桥段避而不谈,而事实上,去不去所谓“指挥部”,是事件非常核心的争议点,甚至曹县警方与涉嫌围殴法官的一众人员口中,都反复提及所谓“指挥部”与县里领导。法院执行与见领导、被围殴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几次进退自如的曹县警方与阻挠法院执行的嫌疑人又为何显现出某些“配合”的迹象?


    “执行难”到底为什么难,表面看难在法院的执行活动遭遇阻力,更进一步的难题则在于法院对其中某些阻力缺少反制。被执行人的抗拒,一些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非难,很多都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处,曹县事端到现在,只有三名涉案人员仅仅被行政拘留,就是个证明。另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在法律层面已经变身为司法行为的强拆,往往很少遭遇其他司法裁定所常常遇到的“执行难”,是否与强拆的执行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有关?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执行难的最大难点,或就在于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对于法院执行的不配合、甚至非难。而司法对于此类权力阻挠执行的行为,甚少给予法律惩处,哪怕就像2016年8月开封某法院给“妨碍法院调查取证”的河南省人民医院开出10万元罚单一样。


    司法判决和裁定得不到执行,就形同一张废纸,这是对司法权威的根本性伤害。2016年5月,最高法《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提出建立反抗拒执行长效机制,“依法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民抗法”要惩处,“官抗法”更要严惩。抗拒执行事涉违法犯罪,这其中不仅有类似“围殴法官”的直接违法犯罪行为,对阻挠、干预法院执行的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应当予以追责和严惩。曹县事端要有法治化的解决思路,就不仅是拘留几名围殴者那么简单,“指挥部”里的领导也该露出真容了。



视频揭露真相:寿光执行法官在曹县到底遭遇了什么!

来源:法律人之家

       寿光法官在曹县执行时到底遭遇到了什么?是否真的像“曹县发布”中所称的那样:

关于寿光市法院工作人员

在曹县执行职务受到阻碍的情况说明


2016年9月12日晚,网友在微信、微博反映山东省寿光市法院两名法官在曹县执行查封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账户时受到阻碍。对此,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了解,9月8日上午9点45分许,山东省寿光市法院两名工作人员李某某、宋某某与执行申请人李风华、刘玉新一起到曹县农商银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账户时,受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及民工阻碍曹县公安局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人员进行驱离,并将两名法院执行人员和执行申请人李风华、刘玉新安全护送离开曹县,同时对该案件展开调查。目前,已将三名涉案人员依法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感谢广大网友的关切和关注。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对此事依法公正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针对这个情况说明,笔者要问几个问题:文中所称受到阻碍,是受到了什么样的阻碍?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是由哪些部门组成的?被执行人公司的的工作人员及民工是如何得到消息并及时赶到银行的?警察赶到现场之后,为何没有见到采取所称的进行驱离的措施?为何情况说明中没有提到将法官押至所谓的指挥部接受韩主席教育的过程?为何情况说明中没有提到韩主席派人押着执行法官到银行取回执行手续的过程?曹县公安局是何时安全护送执行法官离开曹县的?

       大家还是一起来看一下视频吧!真相都在视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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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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