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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峰教授详解『褚健案』焦点:1.2倍净资产收购国企是否合法?

2016-10-28 黄秋丽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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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第一案—『褚健案』

“褚健老师现在怎么样了?”

每隔一段时间,丽尔摩斯的公号上就有热心网友问起褚健案的进展。我只能非常遗憾地告诉大家,9月份褚健案第6次延期开庭,又推迟到12月开庭,褚健依然在湖州市看守所等候开庭。从2013年10月19日被捕至今,褚健已经被关押了整整3年零8天,蹊跷的是竟然没有一次开庭审理。这意味着不管褚健是否有罪,他已经坐了3年零8天的牢。

(关于褚健案的细节,丽尔摩斯做过详细的调查报道,大家可以看《中控迷失》。另外,本公号上还有丽尔摩斯写的大量关于褚健案的文章,感兴趣的可以翻出来看看。)

褚健是一名有成就的科学家,也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他是中国自动化产业的灵魂人物。他创办的中控集团是自动化行业的龙头公司,打败了西门子、霍利韦尔等国际巨头对中国自动化产业的垄断,并且制定了中国自动化产业的第一个国际标准。但一封已被浙大老师证实完全不实的举报信,让褚健的命运急转直下,他从受人尊敬的科学家、企业家、校长,变成了阶下囚、高校反腐揪出来的“大老虎”。

按照正常的逻辑,“大老虎”一定是贪婪的,而且官越大贪的越多。褚健却恰恰相反——在检方的起诉书上,对褚健贪污的指控全部发生在2005年他当上浙大副校长之前,竟然没有一项指控发生在他当校长之后。而最大的一项贪污指控,也不是他收了什么人的钱财,而是关于企业改制的问题。

企业改制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现象,简单地说就是把国有公司变成民营公司。1990年代,国企大面积亏损,整个社会都在拯救国企,改制成为必经之路。这个过程中发生过很多惨烈的故事。2004年郎咸平指责顾雏军低价收购科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郎顾之争”),引发滔天巨浪,“国有资产流失”这个罪名一度让企业家们闻风丧胆。

2002年褚健按照浙大的相关要求收购了中控,2年之后就发生了“郎顾之争”,很多企业家卷入这场风暴,但当时没有人说中控改制有问题。10年之后,人们几乎忘记了“国有资产流失”这个罪名,褚健却撞上了枪口。检查机关委托浙江省物价局,根据现在中控的盈利能力倒推10多年前的收购价格,认为褚健2002年的收购价格过低,两者有4000多万差额。在检方的起诉书上,这4000多万实际上被视为褚健贱买了国有资产,但罪名没有写成“国有资产流失”,而是直接变成了“贪污罪”。

和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国企改制不同,中控的改制很清晰,所有的文件都完好无损。根据当年的改制资料,褚健以公司净资产价格的1.2倍收购中控。而这个价格是否合法,成为褚健案的焦点。丽尔摩斯拿到了所有关于中控改制的相关资料,包括当年浙大海纳的董事会决议、浙大官方文件以及浙大原校长的书面证明文件。带着这些文件,我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邓峰

邓峰教授长期研究国有企业改制问题,是该领域知名学者,以下是我和邓峰教授的对话。国有企业改制到底怎样判定为合法,褚健1.2倍净资产收购价格是否合法,且看邓峰教授的意见。(以下丽尔摩斯简称摩斯,邓峰简称邓)


摩斯:2000年前后,中国出现了国有企业改制浪潮。当时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如何界定国企改制的合法与非法?比如,什么样的改制价格是合法的?

:2000年前后,国家出台了很多具体的国企改制政策,但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条文说什么样的改制价格就是合法的。

在当时,国企改制采用的是程序型的控制。第一个就是走一系列的审批程序,首先是开经理会,然后是企业的开职工代表大会,要通过一个改制方案。第二个必须经过一个资产评估程序,有一份资产评估报告。第三个就是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这三个控制模式,一直延续到今天仍然是有效的。

只要履行了这三个步骤,改制就是合法的,这和我们所说的法律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摩斯:在当时,很多企业并没有严格地按照这些程序改制,比如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没有资产评估报告。如何判断这类改制的合法性?

:如果没有走这三个程序,判断改制合法性就只有一个实质标准,那就是当时评估的国有资产有没有被贱卖的情况。按照法律的术语说,就是有没有背离公允价值。

摩斯:关于国有资产流失,有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或者法律依据?

:没有相关司法解释。2007年出台了《企业国有资产法》,还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都有预防国有资产流失的部分。而怎样判断国有资产流失,在实际操作中就是看你是不是按公允价值来做。

但是这个公允值,很容易被拿来说事,因为企业的价值是非常复杂的。比如说企业未来的可增长空间,企业的负债,收购者要承担多少员工、承担多少政策性任务等等,甚至包括税收,都是股权交易双方要谈的东西,这些都会影响交易价格。现在国企唯恐“国有资产流失”,但在2000年前后,地方政府特别希望便宜把国企卖给你。为什么呢?地方政府卖给你的是一个亏损企业,但是它希望你将来去交税,交税越多业绩越大。但是反过来讲,收购者通常是愿意今天多给政府一点钱,但以后给我免税待遇。现在大家都觉得国企似乎卖低了,但买方当时大多数是愿意出高价的,如果说你将来给我减税、免税,我宁愿现在多掏钱。

所以,公允值是个很难说清的东西。这也是为什么国资委要用程序来控制国企改制,因为没办法用一个实际标准来进行控制。

摩斯:在中控改制的案例中,褚健按照公司净资产价格的1.2倍收购中控股权。这个价格是否合法,算不算贱买国有资产?

1.2倍净资产的收购价格是合法的。我给你举一个参照的例子。上市公司如果要转让国有股权,当下股价如果是1块钱,那么国资委批准回来的价格并不是说1块钱,而是说在0.75元到1.25之间达成了任何一个价格,都是合法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中,基准价格上下25%的幅度波动都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合法的。褚健的收购价格在净资产价格25%波动幅度以内,所以是合法的。

摩斯:这是惯例,还是有相关的法律条文?

:这是惯例,没有法律文件,但是国有资产处理人人都知道这个惯例。这么多年都是按照这个惯例处理国有资产。上面举的参照例子是国有上市公司,是为了证明针对管理最严格规范的上市公司都是这么操作的。


摩斯:在褚健案中,浙江省检察院委托浙江省物价局,采用收益鉴定法,也就是用今天的股权价值并且还要包括未来若干年的预期收益,倒推而得到当年中控的股权价值。您怎么看浙江省检察院的对中控股权的评估方式?

:这很明显是个完全不合理的做法,说刻舟求剑也不大对,对吧?你用今天的东西来衡量过去,这个没有道理。按照这个方法,褚健的公司越成功,他的罪反而就越大;他把公司搞垮了,一点问题都不会有。这太荒谬了。

在法律上,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应该用在法律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来证明。中控现在值多少钱,并不能够证明它当年的情况。另外,褚健用1.2倍净资产的价格收购公司,也并不反映任何实际的问题,因为改制过程里面还有一揽子的交易,而这些根本不是检察院能够判断和解决的事情。如果检察院、公安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根本不需要企业法,也根本不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变成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就是因为这个事不好处理,我们才有这么一个复杂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运行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事事必须经过批准。

即使按照收益鉴定法认为中控改制出现了问题,那这个板子应该是打到当时批准这项交易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该打到当时的主管部门,而跟不控制权力人褚健是没有关系的。

摩斯:十多年前,“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让很多参与过改制的企业家害怕。现在国企改制早已完成,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国有资产流失”这个罪名,为什么还有人比如褚健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我有很多文章一直不断地强调,“国有资产流失”是一个错误的意识形态,本质上它是一种民粹主义的主张,但到现在它依然存在而且很有市场。

原因有很多,如果从更深层的角度来说,是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没有被遵守。比如说,“法不溯及既往”是一个法律基本原则,但现实中常有这样的情况——当你已经走了很多步骤拿到政府的批文、许可,做了一些事情以后,突然有人把这些全部推翻。你本来是按照守法的方式来做的,突然有人说你不守法,这实际上是反映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个“法”大家是守还是不守?这不仅出现在褚健案中,比如说现在规定副处级以上干部不能够当独立董事,那么应该是从宣布规则的这天开始,但实际都是从2012年开始算,所以出现了大面积要求退款的现象。这些都是“法”要溯及既往的情况。

中国还是一个改革的国家,改革意味着规则是在不断变化的,如果“法要溯及既往”,可能会造成很大的不稳定和不可预见性。从法律的角度上,我这么看这件事情。

摩斯:改革到今天,应该用什么样的标准评估国企改制的成果?应该怎样看待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我们评价一个国有企业改革好不好,最根本的标准就是有没有把这个企业搞好。至于说,谁在这里面占的份额大,谁在这里面占的份额小,这只是一个激励机制。如果某个有能力的企业家占的份额大了,成了富豪,但是整个的社会却因此而受益,我认为这是好的事情。如果说因为份额都掌握在国家手里,但这个企业都做垮了,国家没有得到好处,所有的人都没有好处,有什么用呢?这其实是个非常简单的道理。

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罪名,本质是改革成果分配这个重大命题。这个罪名反映了国家对钱财的观念,钱财本来都是全民的,国家不应与民争利

总体上看,国有企业改革都是很成功的,这应该归结于国有资产的改制。实际上是一些人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作了贡献,比如企业家、管理者、科技人员等等。但是当企业改制做大以后,有一些人会基于意识形态的主张,实际上是想把已经增长的这部分的蛋糕、本来是属于作出贡献的这些人的部分,要把他们的蛋糕拿过来。我觉得这是整个制度上的问题,国有资产流失这个命题本身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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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尔摩斯,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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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悉商业,解剖人性。《丽尔摩斯-商业探案集》是财经作家黄秋丽做的商业探案类视频节目,用悬疑、推理讲述商业和人性的故事。本微信是《丽尔摩斯-商业探案集》的官方微信。

黄秋丽现任《中国企业家》杂志研究总监,著有《万科逻辑》一书。财经迷们,福尔摩斯迷们,一起加入吧,我们一起来一场商业历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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