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发布丨南阳市中级法院发布10起典型案例告诫“老赖”早还钱

2016-12-01 焦怡琳 王彬 大案

11月30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今年以来的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从新闻发布会上获知,今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096件,结案7458件,同比分别提升40.8%、67.9%,案件执结率同比提升了22个百分点。共司法拘留161人,罚款122万余元,移送追究拒执罪69人,实际执行到位款项6.5亿元。发布会上,该院还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10起执行典型案例,尽管“老赖”们逃避抗拒执行的手段花样百出,但最终都难逃法网。


南阳市中级法院发布10起典型案例


 目     录

 
1:联合公安千里抓捕 “老赖”主动提出要协商
2:“老赖”乘飞机遭拒误生意主动履行义务
3:银行拒不协助查封被罚款10万元
4:“官赖”躲避执行被拘留后履行义务
5:当庭承诺又反悔 判处徒刑后悔晚
6:卖房后拒绝交付 法院强制腾房交钥匙
7:法官雪夜执行 老赖躲进厕所未逃脱
8:曝光头像影响生意 “老赖”主动还款求删除
9:眼见逃避无望 “老赖”获刑前履行义务
10:凌晨出击老赖被堵床上 到法院主动偿还借款


一、案例1:联合公安千里抓捕 “老赖”主动提出要协商


“考虑来考虑去,只有尽快还钱这一条路能走通,恳求法官帮帮忙,我想尽快把钱还上。”11月16日,当魏某在安徽省天长市见到前来协助押解他回南阳的内乡县法院干警时,哭丧着脸说。


2013年,袁某等5人诉魏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经内乡县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魏某赔偿原告损失26.2万元。判决作出后,魏某不仅不积极履行判决义务,反而玩起了失踪,全家人集体“外逃”。期间,虽然法院多次寻找魏某,均未找到其踪迹。今年9月份,内乡县法院决定借助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寻找魏某,遂依法以涉嫌拒执罪将魏某的案件移送到了公安机关。11月7日,魏某到天长市某宾馆住宿,宾馆工作人员发现魏某为在逃通缉人员。遂在为其安排好房间后,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最终魏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抓捕。接到反馈信息后,内乡县法院协助该县公安局驱车上千公里赶往天长市将魏某带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二、案例2:“老赖”乘飞机遭拒误生意主动履行义务


“眼瞅着一笔大单就这样没有了,损失可不止这十来万,这不该抱着侥幸心理不还钱,得不偿失啊。”今年5月25日,镇平籍的玉器商人张某在主动还款后,后悔着说。


2014年,张某与赵某为合同纠纷,一审经镇平县法院判决赵某败诉。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支付张某人民币1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赵某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镇平县法院依法查询并扣押了赵某的部分房产信息。后经过多次传唤,赵某一直躲避不见。执行法官经多方了解,得知赵某因生意需要,经常坐飞机往返新疆等地。法院遂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并将相关情况重点向民航部门做了通知。5月24日,赵某在购买机票返回新疆时,却发现自己被限制购买飞机票了,眼见一单大额交易就这样玩玩,赵某这才想到尽快还钱是正路。遂于第二天主动带上10万现金找到张某某一同到镇平县法院达成了执行和解。

三、案例3:银行拒不协助查封被罚款10万元


被告人赵某因犯诈骗罪,2014年2月被方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仅交罚金3万元,下余罚金因未找到赵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一直未得到执行。今年9月2日,方城县法院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明,赵某在某银行开设的账户内有存款7.7万元,遂作出执行裁定,将赵某账户中的现金5万余元予以划拨。


9月8日下午,方城县法院执行干警持工作证件和协助执行相关手续来到该银行营业大厅内,却被当班工作人员告知主管领导正在开会,不能办理相关业务。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其内部规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并郑重说明一旦账户的款被转移,国家的损失将无法挽回。但该工作人员仍拒绝办理,并转身离开工作岗位。鉴于该银行拒不协助履行法律义务,方城县法院遂于次日做出决定,以拒不协助法院执行为由对该银行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于同日向该行送达了罚款决定书。


罚款决定书下达后,该银行主动协助法院对赵某账户资金进行了划拨,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了停职处理。


四、案例4:“官赖”躲避执行被拘留后履行义务


2012年10月29日,张某向贾某借款25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利率为3%,逾期还款,按借款利率2倍支付罚息。担保人为卢某和李某,而卢某和李某分别为卧龙区某两个局委的副局长。借款到期后,张某一直未还,贾某遂将张某、卢某、李某诉至卧龙区法院。2013年11月14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欠贾某本息共计30万元,分三次履行完毕。卢某、李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约定时间到期后,张某仍未履行,贾某向卧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死亡,其妻儿下落不明。张某去世后,卢某、李某作为担保人不仅不积极寻找提供张某家人线索,协助法院确定张某权利义务承受人,也不自觉履行担保义务。今年4月20日,承办法官将卢某、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但二人仍拒不履行。卧龙法院认为,卢某、李某作为公职人员,带头拒不履行裁判义务,遂于11月22日对二人采取拘留措施。拘留后,该院将强制执行过程在微博、微信等新闻平台公布,受到震慑两位副局长在脸面扫地的情况下,积极与亲属联系,支付了执行款项。


五、案例5:当庭承诺又反悔 判处徒刑后悔晚


2014年6月,吴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内乡县法院判决赔偿他人40余万元。吴某不服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驳回上诉。案件在一、二审过程中,吴某个人账户经常有数万至十数万元的资金来往。但吴某败诉后,其个人账户资金却不翼而飞,此后再无进账。此外,吴某家中有价值不菲的机械设备,但就是不履行法律义务。在两次司法拘留仍不奏效的情况下,内乡县法院以涉嫌拒执犯罪将吴某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书面告知不予立案后,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内乡县法院审委会研究后认为,吴某已涉嫌拒执犯罪,遂由院长签署逮捕令,将吴某逮捕。


2016年6月30日,刑事案件一审开庭审理时,吴某谎称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当庭表示将分期偿还债务,企图蒙混过关,征得谅解后获轻判。但直至9月份,吴某不仅不积极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而且不主动履行已约定的第一批还款金额。内乡县法院最终以拒执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两年半。吴某不服上诉于南阳市中院后,经法官多次给其做思想工作,其仍不自觉履行还款义务。直至南阳市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判后,看到逃避无望的吴某,这才主动偿还了全部债务。


六、案例6:卖房后拒绝交付 法院强制腾房交钥匙


2014年,张某将位于镇平县石佛寺镇的某处房屋卖给付某,付某支付购房款后,张某却拒绝协助房屋过户。付某将张某诉至镇平县法院,经审理镇平法院支持了付某的诉请。判决生效后,张某仍然不履行房屋交付、过户义务。


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送达了一系列执行文书,并督促张某及其亲属尽快履行裁判义务。但张某对法院的通知和法律文书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过户和腾房手续,也拒不到庭说明情况,导致买受人的利益受损。针对这一情况,镇平县法院决定对张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并依法履行了公告腾房手续。11月17日,镇平县法院执行局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依法对张某房屋的物品进行清点封存,统一运送至安置点,随后贴上封条,并限期要求张某及亲属将物品运走。至此,一场困扰申请人长达两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案顺利执结。


七、案例7:法官雪夜执行 老赖躲进厕所未逃脱


2009年,原告张某为借款合同纠纷,将李某诉至社旗县法院。案件经当庭调解,李某同意偿还欠款1.5万元及利息。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李某为逃避债务,长期躲到外地规避执行,执行干警曾多次到李某家中寻找,均不见其踪影。2013年,执行干警得到李某在郑州务工的线索后,奔波数百公里到其可能存在的地点寻找,仍无功而返,对李某的账户也进行了多次查询,却未发现任何财产线索,执行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今年11月中旬,社旗县法院得到李某回到家中的线索后,立即部署开展凌晨突击执行活动。11月22日凌晨,当执行干警冒雪赶到李某家中时,李某妻子却谎称丈夫外出打工未归。细心的干警在对卧室进行搜查时,发现床边放了一双男士穿的棉拖鞋,大家遂扩大了搜索的范围,并在李某家院墙外的厕所内,将李某抓获。眼见逃避无望,李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


八、案例8:曝光头像影响生意 “老赖”主动还款求删除


“我凑齐3万元给你们送来了,请把我的信息在名单中删除吧,脸上挂不住呀!”10月17日下午,被执行人赵某某主动来到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了义务,临走时赵某某还不忘叮嘱执行人员将其姓名从名单里删除。


2010年8月,赵某某在筹建酒店过程中,向张某借了3万元。当张某急需用钱找赵某某索要时,赵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张某遂一纸诉状将其诉之法院,法院判决赵某某还款。判决生效后,赵某某无视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义务,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赵某某采取各种方式躲避法院的执行人员。为了震慑赵某拒不履行法律所规定义务的行为,卧龙区法院在最近公布的一批被执行人“黑名单”上,将赵某某列在其中,并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对曝光内容进行传播。自从 “老赖”黑名单公布后,赵某某的生意冷清了许多,朋友们见面也总是拿他上“黑名单”一事打趣,为了避免给自己的声誉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于是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九、案例9:眼见逃避无望 “老赖”获刑前履行义务


“早知这样当初就应该把钱给她,现在一切都晚啦!”9月22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进行巡回审判。被告人陈某面对记者的镜头后悔不已。


被告人陈某与前妻李某离婚后,其子陈某某在宁夏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经协商,单位赔偿陈某某死亡赔偿金549900元。陈某与李某商量后,决定将赔偿金暂时统一汇入陈某账户,领到款后由陈某支付李某17万元。但被告人陈某收到549900元赔偿款后,却不愿支付给李某。到法院起诉,法院依照双方的约定支持了李某的诉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人陈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转移财产。


2016年6月,陈某因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公安局逮捕。看到自己的行为败露,案件开庭审理前,陈某积极与李某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并征得谅解。最终,陈某被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十、案例10:凌晨出击老赖被堵床上 到法院主动偿还借款


2014年,家住西峡县的朱某因借贷纠纷拖欠他人借款5万元迟迟不予偿还,案经法院判决后,朱某仍不及时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到朱某家中,均不见其踪影,电话中朱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案件执行一度陷入窘境。


考虑天气变冷,朱某的警惕会降低,西峡县法院执行干警于11月7日凌晨突击到朱某家“造访”,希望将这个“早出晚归”的“老赖”堵在家中。敲门喊话十多分钟没有应答,干警们通过家中隐约的灯光,确认家中有人。于是便翻墙进入院内打开朱某家门,将他在被窝里抓了个现行,面对干警要求其到法院说明情况的指令,朱某连称“法院太下本啦”。将朱某带到法院后,经过法官的批评教育,朱某电话通知家属送来2万元现金,并当场写下字据,保证剩余3万元欠款在十天内全部付清。

入冬以来,南阳两级法院共开展“黎明行动”及“夜色突击”67次,拘传“老赖”300余人次,拘留121人,执结案件427件1000余万元。


欢迎踊跃来稿 投稿邮箱yfygwb@163.com

策划:齐守文

编辑:克仰志、刘丹、行彦霏、姜楠

特约编委:张宗磊

审核:程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