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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检察院的两大网红,来,我们聊聊到底谁是流氓

2017-03-28 叶竹盛 大案


和同事吃完饭回到办公室,刷着朋友圈,看到一个法院的朋友转发了CU检的文章,《在讨论于欢案之前,能告诉我你评论的基础是什么吗?》,并将文中最后一句话摘出来:


【很多人站在关心法治的出发点上,干着摧毁法治的事情,还觉得自己是个英雄】


我以为他在批评办理于欢案的法官、公诉人和警察,批评他们吃着法治的饭,砸了法治的锅。我想着CU检这小子有骨气,敢于枪口对内,是真汉子。


打开文章一看,原来讽刺的是网友。怼网友这么Low逼格的事情,简直比咪蒙怼实习生还Low。


联想起昨晚桂公梓的文章《讨论“辱母杀人案”的正确姿势》,他转发到朋友圈后,我读完后评论说,“预计一大波鸡蛋正在袭来,哈哈”。


桂公梓和CU检两位分别是法院和检察院的网红,粉丝众多,文笔便捷,常常引来一众叫好。


两位的文章我也常读,也很欣赏他们的文笔和一些有趣的观点。


但是两位这次评论“辱母杀人案”,却体现法检体制内一些人的固有思维,而且是很危险很怨妇的思维,一点也没有公检法人员应有的大度和洒脱。


我个人也有很多公法检朋友,也经常跟他们从不同角度讨论各种问题。我对我的公检法朋友们当然没有任何意见,对我来说,在生活中,私交甚于公义;在文章里,公义胜于私交。


公检法的人员吃的都是法治的饭,因此我很希望他们不要砸掉法治的锅。我一边在法学院教书一边在做律师,假如法治的锅被砸掉,我两边都得失业。


所以我读完这两篇文章后,为了防止我的饭碗被砸到,果断推掉今晚的原定安排,决定跟两位网红聊一聊。




桂公梓的文章大意是这样的:


辱母杀人案现在闹得这么凶,我们法院觉得好怕怕呀,法院只要被盯上了,就不是什么好事。


你们网友都好可怕啊!我其实也不是针对哪个网友,我是说,所有的网友都是法盲,都是喷子。


你们连正当防卫是什么都不知道!我来告诉你,blablablabla……懂了吧,这就是正当防卫!


你们连辱母杀人案的事实是什么都不知道!我来告诉你,blablablabla……懂了吧,就是这么个回事!


讨论“辱母杀人案”的正确姿势就是要从第一个blablablabla,blablablabla到第二个blablablabla,也就是说是“要把目光在事实和法条之间来回巡睃”,绝不能像追债人一样把下体在底裤和别人脸上之间来回摩擦。


桂公梓“来回巡睃”的结论是,“辱母杀人案”判无期徒刑没问题,是法官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我们大家都要尊重这个法官。


我同意要尊重法官。但是CU检显然不太尊重法官,他居然敢说桂公梓耍流氓!因为桂公梓是法官,所以CU检把桂公梓说成流氓,就是不尊重法官的表现。


当然,CU检也没有直接说桂公梓耍流氓,他是拐弯抹角地骂人。考虑到他们两是隔壁公司的,这也可以理解。


骂人的逻辑链是这样的:


CU检说,作为一名公诉人,我坚定地认为:在没有看过全部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对一个案件的定性与量刑是否正确做出评价,都是耍流氓。


桂公梓不是辱母杀人案的主审法官,且他自己交代,只看过一审判决书,不可能看过“全部证据材料”,但是他在文章中仍然大篇幅评价了辱母杀人案的“定性与量刑的是否正确”。


在CU检的文章和桂公梓的文章之间来回逡巡之后,我得出一个又专业又可靠的结论,绝不曲解也绝无煽动性的结论——CU检就是骂了桂公梓。



CU检的文章除了骂了桂公梓,还讲了什么?大意是这样的:


《南方周末》还是跟以前一样好,这真好!


只是他们这次报道和事实有不小的出入,当然我也不是说南周歪曲事实,故意煽动。人们只是更喜欢读南周而不喜欢读判决书。


我忍不住要插句话——判决书公开之前,很多人想读判决书都读不到,聂树斌他妈就好几年都读不到判她儿子死刑那份判决书。现在还是有很多判决书读不到。当然,南周有时候也读不到。嘘!


CU检对着南周暧昧不清了一会后,接着写道,大意是:


但是我还是要说南周没有兼听者明、偏听则暗,你看你们太不公平了,只采访被告人,只采访律师,怎么也不采访一下公检法的人。我们现在挨骂了,就是因为你们太偏心了。


我又忍不住要插句话了——CU检你确定你真是在检察院工作吗,怎么一点都不接底气啊。南周记者要是去采访了公检法,估计就不会有这篇报道了。就算公检法愿意接受采访,并且让南周读不到,你认为公检法在采访中会说些有实质性的内容吗?


CU检在埋怨完南周后,顺便给南周的报道定了个性——“一篇预设观点、只有一方声音”的报道。按照CU检前面骂桂公梓流氓的标准,CU检在给这篇报道定性之前,是不是也应该先看一下南周记者报道的全部证据材料,再对这篇报道定性呢?否则就是耍流氓了。


我要给桂公梓递刀子了——快来骂回CU检耍流氓!


CU检接着描绘了一幅刑事司法程序的美好图景——在事实和法律之间,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在上下级检察院之间,一个案子要各种逡巡……CU检比桂公梓逡巡的辛苦多了,一逡巡就是好几十万字,好几个月,最终“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聂树斌案、呼格案、念斌案、张氏叔侄案……CU检我们来聊一聊,这些案子哪个被公检法逡巡出了公平正义?


刑事案件定罪率接近百分百,公检法逡巡来逡巡去,到底是为了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还是为了给出一个铁定的判决?


实现正义不是比谁更苦更累。


有时候,制造一个冤案比办一个公正的案子更费心费力;就像贪污的官员比廉洁的官员过得更苦更累。


实现正义讲究的是心术,讲究的是情怀。心术端正有情怀的人,愿意为了正义吃苦劳累。


心术不正偷鸡摸狗的人,即使吃着法治的饭,还是走不了法治的道。


CU检的文章中总算问对了一个问题:难道这就是大家所期盼的法治国家吗?



再概括一下两篇文章的核心观点:


CU检:你们不明真相,别乱说,否则就是耍流氓!

桂公梓:我专业,所以我可以耍流氓,你们连流氓都不如!


这就是法检两位网红讨论“辱母杀人案”的姿势。


他们的结论分别是:

CU检:你们有些人不怀好意,浑水摸鱼,想摧毁法治。

桂公梓:耍流氓的权力要交给专业的人。


再归纳一下就是:网友都不行,让我们来。你们就是想着摧毁法治,你们不会有好果子吃。


网友真的是法治的敌人吗?到底谁在耍流氓?



前面的论述显得我好像对公检法不怀好意的样子。


我要声明一下,我绝无否定公检法的意思。重申一下,公检法是我的衣食父母。如果没有公检法,法学院也就没必要存在了,我也就没有了教书的地方;如果没有公检法,大家都靠板砖解决问题了,作为律师我也就无饭可吃了。


所以我绝对是支持公检法的,不仅支持,我还希望公检法是个好的公检法。


我认为,桂公梓和CU检都是公检法里的好同志。心里有鬼的人一般不愿意抛头露面。我一些喜欢写文章发公号的朋友,大多很单纯,没啥歪歪肠子。


敢于抛头露面的同志才是好同志,敢于抛头露面的法治才是好法治。


既然要抛头露面了,哪还会害怕别人指指点点?

既然敢于抛头露面了,就说明没啥好挑剔的。


把判决书晒出来,把判决说理的过程清清楚楚写出来,把在事实和法律之间逡巡的过程摆在所有人面前,经得起所有人挑刺。只有这样的自信,才能迎来司法的尊荣。


所以,司法不仅不应该惧怕舆论,反而应该主动面向舆论,把自己展露给公众看。



桂公梓说,【如今这世道,“突然火了”大概可以算得上是法院最恐惧的事情了】。


惠州法官万翔入情入理的“最伟大的判决”也曾“突然火了”……

成都法官周寓先说理周全的“惊世判决”也曾“突然火了”……

定远县公安局自爆六位民警刑讯逼供的通报也曾“突然火了”……


这些事情让谁感到恐惧了?所有人都是点赞,自带干粮地点赞!


网友其实是很单纯的一帮人。好的事情,他们不吝惜点赞;坏的事情,他们敢于吐槽。


网友不是法治的敌人。说难听点,他们连成为法治的敌人的资格都没有,就像不是谁都有资格卖国一样。


桂公梓最后写到,因为强人自有其丛林,他们从不来过问网上的血雨腥风。


我觉得他漏了半句,全句应该是这样的:因为强人自有其丛林,他们从不来过问网上的血雨腥风,他们轻易就能灭掉任何言论的风雨。


只是,这样的强人到底是法治的主角还是法治的敌人?



昨晚在一个讨论辱母杀人案的公开课上我表扬了中国的法治状况,虽然比上不足,比下还是有余的。


也就是在这样不上不下、不尴不尬的法治转型阶段,中国法官、检察官和警察们才要担负更大的职责,


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官跟正义是同名的,法官就是Justice。这说明,既然选择了做法官,选择端起法治这碗饭,唯一的宿命就是不遗余力去实现正义。


昨天桂公梓的总公司,也就是最高院发布的一篇评论我认为很不错,比桂公梓和CU检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不愧是最高院。


文中提到,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职责在于法律职业者,特别在于法官。法官只有认真正解法律中的政治诉求、道德诉求、人心诉求和其他相关因素,或者说是领会了在这些诉求之下的法律,才算是真正掌握了“法律”的真实含义。


这就是法官的担当。出了问题首先自问是不是自己没有领会道德人心?是不是自己没有真正掌握法律的含义,而不是把自己当作法律,把别人都当作流氓。


还有一句话我很喜欢。美国废奴运动领袖菲力普斯说:“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作为一个法官,作为一个检察官,如果不是把辱母杀人案的舆论浪潮作为一次实现正义的契机,不是把公众舆论的支持当作法律的力量之源,那么请问,你们要到哪里去寻找正义?


舆论不是法治的敌人,法治的敌人惧怕舆论。


这就是我要跟桂公梓和CU检两位网红聊的内容,也是我向中国法治打的一个招呼,希望它能早点来到我的身边,来到我们所有人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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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号由叶竹盛主持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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