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严和权利发声,无关好人坏人|乱弹
今日大案:
【头条】全民目击丨25位法律人关于于欢案之「我」见
【二条】于欢案追踪丨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等问题已被调查
【三条】辱母案背后:债奴、老赖、吸血现金贷
【四条】为尊严和权利发声,无关好人坏人|乱弹
作者: 朱学东
来源: 老朱煮酒2017-03-27
在关于辱*母*杀*人*案的舆论喧嚣中,除了义愤的声讨,以及从法律层面的技术探讨和对更多相关细节的追问之外,也出现了一种舆论。典型如这个所谓安防学者周扬帆所说的:
“但是忘了说一点,被暴徒侮辱的企业家苏*银*霞,除了欠黑社会的,还欠其他人几千万……实际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事发前警方已经在调查了,苏*银*霞的老公早已跑路了,苏*银*霞的姐姐因为非法集资已经在服刑了,同时,苏*银*霞自己也是在放贷的……我也能理解记者不写这些的理由,写了就变成黑吃黑、狗咬狗了,就没办法借此批判司法警察无能了。”
我不知道王十一不写这些的理由,就那篇报道而言,存在一些瑕疵,但没有煽情,重大事实没有疏漏,这个可以对照法*庭*判*决书一起判断。
至于这个安防专家另辟蹊径,指控苏*银*霞欠巨资不还,且是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我想,他的目的,无非就是指控苏也是个坏人,以此为司法警察开脱(“就没办法借此批判司法警察无能了”)。
在一个又一个事件中,把当事一方指控成十恶不赦的坏人,所以死了活该,是我们最常见到的一种做法——既然是坏人,坏人么,别说其他了,死了都是活该。所以,只要从道德上找到对方的瑕疵,在过往,无论是政治对手之间,还是商业对手之间,还是普通人的纠纷,似乎都立于不败之地了。
而另一方面,为当事人辩护的一方,也总是要寻找出当事人伟岸高尚的一面。典型如年初山东邓老师风波上可见一斑,当时邓老师因为微博辱骂风波遭到围追堵截,为他辩护的人,也是从道德方面,说邓老师是好人,资助了多少贫穷学生之类,而非言论表达的权利方面辩护。
这两个方面,本质上是同构的,遵循的是同一种逻辑,而且是一种混蛋逻辑,一种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惯性,而且还形塑对立双方善恶的不同形象。
这种混蛋逻辑,根源在中国传统文化,而经过阶级斗争的提炼,至今仍然渗透在人们的骨髓里,时时都会冒将出来。传统血统论是这个逻辑的一个表征。
在这个逻辑下,凡是好人,即使干了坏事,也可以轻饶,有意为他开脱,典型如婆婆杀了幼小的孙女,邻居亲戚们都为这杀孙之人求情;如果是坏人,无论怎样处置,都不算过。所谓黑五类,踏上一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以及祸及子女;都是这一逻辑的体现。
这个逻辑所以今天尤其混蛋,是因为它没有从人的尊严和人的权利角度出发,而依然固守着二元对立的糟粕。
在辱*母*案中,激发人们真正愤怒的,甚至不是讨债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打人等明显违法行为,而是当众侮辱一个女性——不是一般性侮辱,而是掏出*生*殖*器,而且是当着众人之面,尤其是当着当事女性儿子的面,侮辱一个母亲,这个基本事实,不仅媒体报道,而且判决书多位证人证实了。
这种侮辱,在中国人的价值观中,是绝对不可接受的,它比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的心理和情感创伤大不知道多少,这也是激发全社会义愤的基础。
至于这个母亲,是个好人还是个欠债不还放高利贷的坏人,并非众人感觉污辱的重点——难道一个坏女人就可以被这样当众尤其是当着他儿子的面污辱么?
还在为这样的场面辩护的人,心理该多强大,接受这样的场面的社会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啊?好像自古未曾听说。
坏人,传统社会可以快意恩仇杀之,现代社会可以通过司法来裁决她的命运。但是,即便是死罪,在今天这个社会,无论中外,只要文明能够普照的地方,绝不会被允许如此污辱。
所以,于我而言,好人坏人根本不是考量的关键,关键是这种污辱,不只是对当事人的污辱,而是对所有女性,所有母亲、所有儿女的污辱,这事关人的尊严和权利,也是对全社会的污辱,对文明的污辱。
法律的事交给法律。但凡事要想想自己的母亲妻子妹妹,这是身为儿子、丈夫、兄弟行事的终极考量。
为受辱者发声,捍卫受辱者最后的尊严和权利,其实捍卫的也是自己父母妻儿兄弟和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也是为自己塑造一个有着公序良俗的生活环境,捍卫的社会的尊严,文明的尊严。
同样,回到山东邓老师的问题,当他的朋友力证邓老师是好人的时候,恰恰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邓老师的言论,是不是在法律框架内,他言说的权利,是不是法律保障的,这才是关键,与他是好人豪无关系。为他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发声,不只是为他,也是为自己的权利。
再来看安防专家周扬帆先生洋洋得意的那条微博,周先生是带V认证的安防学者,安防安防,自然是与公安部门脱不了干系,是公安系统的利益关联人,要为公安司法开脱,可以理解。不过,这个安防学者,却是个地道水货,如果他微博里讲的都是事实,那恰恰证明了司法警察的无能——一个地方,这么多高利贷非法集资案件,抓判了这么多人,无法遏制,而且,还有黑吃黑发生,还有如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严重侮辱他人的情况出现,最后致如此人神共愤的严重后果,警察干嘛去了?
用这样的安防学者,我担心早晚会出安全问题。
昨日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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