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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丨聊城辱母杀人案处警干警未保护苏银霞安全严重失责,被立案审查

2017-04-03 闪电新闻 大案


今日大案:

【头条】聚焦于欢案丨毛立新:聊城中院一审判决的司法论证存在严重问题

【二条】存疑丨泸州少年校园"坠亡“事件,到底谁在造谣?(附视频)

【三条】追踪丨聊城辱母杀人案处警干警未保护苏银霞安全严重失责,被立案审查

【四条】2016年垄断民事案件评述 | 中法评



来源:闪电新闻 04-02

原标题:于欢案处警干警因处警不力处置严重失责被立案审查


据聊城新闻网消息,于欢案经媒体报道后,聊城市迅速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就案件涉及有关问题展开调查。调查组按照全面深入、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工作。调取有关报警电话录音、与苏银霞有关的投诉、相关的报警处警视频和记录等资料,查阅分析处警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厂区监控录像、卷宗笔录等资料及视频,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取证谈话。


经调查, 2016年4月13日,干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苏银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干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于欢案处警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冠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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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案


3月26日上午10时许,官方微博@山东高法 发布于欢案情况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4日已受理此案。


26日上午11时许,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通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案》。


最高检消息通告指出,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26日下午1时左右,官方微博@山东公安 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对媒体报道的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山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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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欠债遭11人凌辱 儿子目睹后刺死1人被判无期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上),于欢及其母亲曾在这里被催款团伙控制、侮辱,最后酿出了血案。


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被告人欲离开但被阻止,摸出了一把刀……


法院认为,虽然当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侮辱,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


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因暴力催债引起。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昨日大案:

【头条】聚焦于欢案丨刘志伟: 建议二审深究案内关键细节,采业界通行观点

【二条】明经国抗拆杀人案丨“空心房”与“危旧土坯房”的法律困境 

【三条】非法逼债丨情侣因借贷遭非法拘禁126小时 遭殴打被逼下跪

【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年度报告(2016)| 指导性案例应用大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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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轩

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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