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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丨上海滩“头号法枭”陈旭案,老王释放哪些信号

2017-05-27 思想者参考 大案


今日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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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思想者参考    2017-05-27



北京时间2017年5月26日,被媒体称为上海滩“头号法枭”的官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被宣布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以涉嫌受贿罪移送司法。


这距离上海政法“首虎”陈旭落马仅仅85天。


据《法制晚报》报道,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通报中称陈旭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而这个提法首次用在省部级及以上落马官员上。


早在2014年4月,中纪委就提出要重点查处4类官员: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民众反映强烈的、处重要岗位且未来可能提升的。位列首位的就是“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


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强力反腐,“拍蝇打虎”无数。但树立上海滩政法首虎陈旭这第一个“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除了这是中纪委独特的反腐工作方法,此举其实还向外界释放了多重信号。



首先,“树立典型”被认为是“特有”的有效方法。观察人事认为,中国官场反腐问题上,一旦抓住典型,敲山震虎,起到最大的震慑作用,就是抓住了“纲”,纲举目张,后续工作能够顺势推行。


将“老虎级”的陈旭树立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就是要起到上述方法论作用。分析认为,挽弓挽强、擒贼擒王,熟谙历史的老王,把“抓典型”这个方法真正用出了威力。


其次,此举释放的更为关键的信号,是它的时机。今年是十九大之年,年初以来全党上下紧锣密鼓投入十九大筹备工作。


这时候就有一种声音放出来,说十九大召开在即,要减少震荡,还是“安定团结”为主。这被认为体现出中国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某种胶着状态。此时中纪委树立第一个“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省部级典型,中央再度向外界表明持续高强度反腐的决心。


再次,此次被树立为贪腐“不收敛不收手”典型的陈旭,是政法系统大老虎。


中纪委通报中,陈旭罪状的第一条,“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


北京政治观察人士分析,虽然仍在努力全面清除周永康的流毒和影响,但是经历过他的中国司法系统,仍是腐败重灾区。也正是因为这个系统的官员手握法律公器、懂得法律,因而违法贪腐也更为隐蔽,知法犯法的危害也更加巨大和深远。


欲实现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司法系统的反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上海滩“头号法枭”陈旭这个“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的树立,因此也就具有不一般的信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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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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