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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权力在底层也是有代言人的。

6月24日下午4点,湖南湘潭县石潭镇石潭农贸市场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在自家店铺门口遭人持刀捅伤,在送医途中,因伤势过重身亡。(长沙政法频道)

受害人家属25日发布求助微博,称“亲爸亲妈在菜市场做事20年,城管队队长为了500元管理费捅了我妈三刀肺部大出血至身亡。我爸的头也被他砍了几刀,对方毫不手软。”

城管是个热门标签,并辅以现场献血淋漓的照片,微博立即被网友热转。

警方已经介入,但是引发受害人家属质疑的乃是当地官方表态,湘潭石潭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称:经了解,农贸市场承包商在收取卫生费时,与卖鳝鱼门店业主因管理费问题发生口角,后升级到肢体冲突,造成店主周正安、张某受伤。两名伤者随后送往湘潭县中医院,张某在送医途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原来不是城管,而是“承包商”,也不是一方捅人,而是双方“肢体冲突”,官方不仅辟谣了身份标签,也模糊了事件性质,试问捅人的刀属于“肢体”的哪一部分?为何只字不提凶器?

而关于城管身份的问题,我们相信官方认定,凶手肯定不是正规城管。作风也不像,即便城管如此恶评,通常也都是先礼后兵,也少有如此凶悍上来就动刀的,这是黑社会啊。

有博主藉此给出了“底层互害”的标签,而一些洗地者亦开始带节奏,顺着官方的思路挑受害人家属的毛病,指责家属为了扩大影响而故意混淆概念,并将惨剧的根源归结为“口角”,类比为房客欠房东钱引发的矛盾,逐步升级而演变为肢体冲突……

一件事正反都可以说理,但是说理之前有个立场问题,在鸡蛋和高墙之间,老百姓通常会站鸡蛋,但是也有人直接骑在高墙上挑剔鸡蛋。

受害人的身份很明白,就是农贸市场的商贩,毫无疑问属于社会底层,而整个农贸市场的承包商,不是他们一家的房东,至少是N多商贩的房东,其实力和能量远超个别商贩,从常识而言,其地位并不对等。

而凶手的身份并不清晰。据受害人家属微博指控:凶手张议(原名:张四友)为首的黑恶势力,长期盘踞在石潭镇,以在市场内收保护费起家,完成原始积累后竟直接参与到了市场承包,摇身一变成了“政府工作人员”,并自封为城管队员,这一自封竟然长期以来没有政府出来辟谣,导致其之后的黑恶势力行径均打着政府的牌子,其各种生意遍及全镇,横行霸道、恶行累累,当地无人不知……

他们是商人?他们是房东?

洗地者还可以说,一家之言不足为凭,幸好凶手有名有姓,这个“张议”居然不是第一次上新闻,据2010年《三湘都市报》报道:【湘潭石潭镇城管队承包给私人,定上交指标】——“据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曾正芳介绍,政府采取与社会力量共同管理的模式,在当地招聘人员,组建城管队(即石潭镇城建监察中队)来收费。城管队承包给了私人,队长由在当地有影响、责任心强的人担任,现任队长名叫张议。”

这种“城管队”完全是自收自支,财政没有拨款,反倒要交钱给城建站。每年都要签《目标责任状》,有石潭镇政府和石潭镇城建站的公章,并有张议的签名。责任状规定石潭镇城区的车辆停靠、环卫有偿服务费,由石潭镇城建监察中队征收……2010年内,上交镇城建站经济任务7. 3万元。《三湘都市报》

幸亏互联网时代,每一次新闻都是有记忆的。那么,能说受害人口中的“城管队长”是故意混淆身份吗?——如果存在所谓混淆,那究竟是谁在混淆?是迫于其背景乖乖缴费的商贩,还是白纸黑字把公共权力承包给私人的一方?

恰巧现在发布通告的也是同一主体,通报中不仅没有一个字提到凶器,甚至贴心地连凶手的姓氏都没有透露半个字,而受害人家属的实名信息赫然——这样的通告正常吗?公平吗?可以担当信任吗?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记录的现场调查,跟官方通报给人的印象,也完全不是一回事。节目中有目击者指称,没有听到什么“逐步升级”的“口角”,只听见凳子响,三名男子将鳝鱼摊子掀翻在地,之后对女店主张某进行殴打,一名男子从店内摸出一把刀,刺向了张某。挥舞刀子时该张姓男子言语嚣张,身上有酒味,试图拉架的大妈因而退却。

如果张姓凶手正如新闻曝光和当事人描述,这根本不是什么“底层互害”。

这群黑恶势力固然是在跟底层打交道,做得是变相受保护费的行径,用的是土匪恶霸的凶狠,更有当地官方白纸黑字的授权,和明里暗里的包庇纵容……这就是所谓的“承包商”?

现在还觉得受害人家属发微博泣血求助是没必要的吗?他们如果情绪稳定,真的能等来公道吗?一些铁杆骑墙的洗地者,真的抓住受害人的把柄了么?

根据目前曝光的信息,由跟凶手关系密切的当地基层政府来主持公正,是令人质疑的,鉴于其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上级部门应及时介入,还原真相、挽回舆情。

作者:纸上建筑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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