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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丨记者李蒙 : 再论死磕与死磕律师

2017-08-24 李蒙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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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观点丨记者李蒙 : 再论死磕与死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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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死磕与死磕律师


作者:李蒙,民主与法制记者

来源:作者赐稿  2017年8月24日


这是我近两天在微博里有关“死磕”与“死磕律师”的一些言论,集锦于下。

 

1、其实“死磕”的内涵就是“对抗”,律师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要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办案经验乃至人脉关系,要么对抗公权力,要么对抗非委托人的其他私权利。这种“对抗”是律师执业的必须,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死磕律师”也罢,“维权律师”也罢,“人权律师”也罢,都是没有讨论余地的名词。不维权还叫律师吗?律师不维护人权,难道维护兽权?医生里面有兽医,律师里面并没有分支啊。

 

2、律师这个职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要维护私权利,对抗公权力。管这种对抗叫“死磕”也好,叫“较真”也罢,还是叫什么别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只要做了律师,谁不想扬眉吐气,谁不想畅所欲言?连这都不懂,还当什么律师?

 

3、我总记得朱孝顶律师曾多次因为拒绝律师安检被法警抬出法院,很多律师会觉得,这闹得有点大发了,安检一下又能咋的?因为拒绝安检,无法为当事人追求更大利益,不值得。这种时候应该忍辱负重。但就是因为有朱孝顶等律师一年多的抗争,现在全国绝大多数法院都让律师免于安检了。没有人像朱孝顶律师这么死磕,律师不知道要被安检到哪一年。很多制度的改进不死磕是不行的,权利都是靠自己一点一滴、一寸一分地争取来的,没有人会恩赐于你。那些嘲笑朱孝顶的律师现在也享受到了朱孝顶等律师死磕出来的福利。这样死磕出来的福利,其实很多很多。让别人去嘲笑吧,让别人去说三道四吧,闲言碎语什么时候都有,听到拉拉蛄叫就不种庄稼了?让死磕来得更猛烈些吧!

 

4、有人说,律师的战场就是在法庭,不能这样、不能那样……请问律师不是公民吗?律师不能行使公民权利吗?只要依法进行,有什么不行?连这都不懂,还当什么律师?

 

5、中国死磕的律师多吗?如果把“死磕”理解为维护私权利对抗公权力,我看死磕的律师是绝大多数,只是死磕的方式不同。好多律师不敢以更激烈一点的方式死磕,那是自己没勇气,不是对更激烈的方式不认同。不管多么激烈,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是可以的。我相信绝大多数律师内心里是认同死磕的,而不是觉得死磕阻挡了中国法治进程。虽然自诩为死磕派的律师可能不多,但死磕律师绝不是少数。

 

6、律师要做维护委托人权益并能得到委托人认同的事。如果合法进行的游行示威有利于委托人,委托人也认同,那就算服务项目,这没有什么问题。如果通过游行示威,法院受到了社会舆论压力,改变了判决,那是法院的问题,不是律师的问题。

 

7、我所认识的死磕派律师,在法庭上都有真本事,无论质证还是辩论,都很精彩。不仅水平高,而且有勇气让法官不打断他的发言,敢于当庭对抗法官的违法行为,这恰恰是死磕的真谛。他们在法庭外制造舆论压力,搞行为艺术,这些辅助手段,也是为了委托人利益,是在法院公然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

 

8、如果你去听一听最早说出“死磕”这两个字的迟夙生律师的法庭辩护,你一定会佩服她的水平、能力和敬业精神。她的辩护词,每个案子都是一本书,把案子的边边角角都分析得很透彻。当庭敢于对抗法官的违法行为,这恰恰是死磕律师最宝贵的法治精神。

 

9、你所想象的没有能力水平不在法庭上好好辩论而专门在法庭外使劲儿的死磕律师,我从来没有见过。法庭外制造舆论只是对法庭辩护的补充,而没有本末倒置。委托人都不傻,不会请没有水平的律师,不管他是死磕派还是什么派。同时,没有勇气的律师就谈不上能力水平,因为法庭不一定会给你发挥空间。

 

10、记得有一次,李金星律师对二审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你们二审必须开庭啊,如果不开庭,我就去你们法院门口举牌子。如果二审法院依法开庭,他还用举牌子吗?搞行为艺术,那是被逼的。你认为律师的战场就在法庭上,不开庭,你的战场在哪里?

 

11、你认为,律师应该在法庭上把案子讲透,而不应该去跟法官冲突。问题是,法官老打断你,不让你讲,你怎么办?哪个律师吃饱了撑的愿意与法官冲突?都是被逼的嘛。显然是在法官公然违法的情况下,律师才有勇气与法官冲突。而法官不敢当庭把律师赶出去,那是因为他违法在先,没有底气。

 

12、自北海案一来,这几年死磕律师实实在在推动了法治的进步,很多法律条款都是他们推动修改的。例如,北海案后,律师伪证罪的条款被修改了。小河案,因为斯伟江律师死扣“必须三天前书面送达开庭通知”的法律条文,小河法院被迫派人坐飞机到处给律师送开庭通知,后来开庭通知的法律条文就被修改了,可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告知,完善了。还有,XXX律师在重庆的系列劳教案推动了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还有吉林王刚案,因为王兴律师被赶出法庭,后来这方面最高法院专门出台了规定。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我只是举几个例子,很多法律条文的修改都有死磕派律师推动的功劳。

 

13、我知道,现在很多法院都有个死磕律师的黑名单,很多司法局也不喜欢死磕律师。我想这有个过程,法院以前碰到的死磕律师太少,舒服日子过惯了,现在碰到敢跟他真对抗的律师了,当然不适应,有个适应过程。如果死磕律师越来越多了,法院习惯了,不死磕的律师就该上名单了。其实,不死磕的律师就是不敬业,不尽职,也对不起委托人,不应该上黑名单吗?

 

14、党也从来没打击死磕律师,中央领导同志还多次强调律师应该“较真”,有了律师的较真,可以避免冤假错案,强调要保护律师合法权益。709也并不是打击什么死磕律师,打击的是在境外接受培训、长期接受境外资金搞活动的律师,是有反党反政府倾向的律师,而不是死磕律师。有些人没领会透中央精神。

 

15、自北海案以来,死磕派律师这几年小日子都过得蒸蒸日上。他们通过死磕,提高了知名度,也提高了收费标准,很多律师的收入大大提高,也并没有因为死磕就被吊销了律师证,司法局对他们都是加强管理,但也没有故意刁难。如果死磕律师能“讲政治”,相信党,依靠群众,日子还会越过越好,人数也会不断扩大。

 

16、律师应该“讲政治”,这不是说律师可以不讲法律。不讲法律,还当什么律师?但只会讲法律,不会讲政治,那是个小律师,会讲政治才是大律师。一个案子到了法庭,那是各种政治力量、社会力量反复博弈的结果,不懂政治能搞清怎么博弈的吗?不讲政治光讲法律,解得开其中的症结吗?律师最好是给法官解决矛盾找到方法和工具,这样的律师法官肯定喜欢。所以只有讲政治的律师才是大律师。

 

17、只会讲法律的律师,认为律师的战场只是在法庭,那是不讲政治的书呆子律师。既会讲法律,又会讲政治,认为律师的战场不只在法庭,还在互联网上,还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那才是高水平的死磕律师。死磕律师绝不是只会死磕不会妥协,我从来没看到过不会妥协的死磕律师。问题是,不会死磕,你有什么资本让人家跟你妥协?你只会摇尾乞怜,法官公诉人干吗要跟你妥协?讲法律,讲政治,会妥协,才是最高水平的死磕律师。其实呢,就是讲理,讲法,讲情。上了法庭会滔滔雄辩,出了法院会送红薯,全能律师,有什么不好?

 

18、不少案件立案也需要死磕。即使在今天,按照法律规定,不管是否当场立案,先收材料打收条,但很多法院就是不收材料不打收条,律师应该怎么办?你以为司法程序天然就进得了,不让你进怎么办?有时为立个案,律师把吃奶时的劲都使出来也不行。

 

19、【“死磕”二字最能体现律师执业的对抗性】“死磕”二字,最早是迟夙生律师说出来,杨学林律师发微博,杨金柱律师推广的。当时很多律师就觉得这个词不好,容易被误解,显得很土,等等,朱明勇、周泽、王兴都是这种观点,他们都是死磕派律师里的大将。但这两个字就是流行了。有的人也想起别的名字,例如,李轩老师曾起名“先锋派律师”,但只有他自己说说,没人响应。杨金柱律师后来宣布退出死磕派,加入较真派,又自封较真派掌门,听说也收了几百弟子,但这个门派就是没人说。加之他的湖南洞口口音,说“较真”听起来像“叫鸡”,叫鸡,还叫鸭呢。形势比人强,哪个词能流行,那是有本质原因和必然规律的。“死磕”这两个字,最能体现律师执业的对抗性,那就是律师这个职业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要维护私权利对抗公权力,只要允许有律师存在,这种对抗性就是必然的,只要当了律师,这种对抗性也是必然的。

 

20、【“死磕”是法治社会律师的正常作业】好多死磕派律师自己也说,到了法治社会,律师就不用死磕了,死磕派律师就消亡了。其实恰恰相反,国外的律师现在都不死磕么?死磕得比中国律师更加猛烈。这就像童男子天天想着性生活,有人告诉他,你结了婚就不用过性生活了。结了婚你不过性生活,老婆能放过你吗?那不就是你必须完成的作业吗?死磕也是一样,其实只是律师的正常作业而已,进入了法治社会,其实就相当于童男子结了婚。到那个时候,你不死磕还当什么律师啊?

 

21、【法官公开违法律师能对抗吗?】有人喜欢把死磕律师定义为“违法”“闹庭”,但回避不了的一个问题是:法官在法庭上会不会违法,如果法官在法庭上公然违法了,律师能不能对抗?如果承认当下中国的法官在法庭上不仅会违法,而且经常违法,违法行为多如牛毛,家常便饭,甚至成了习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违法,那么,律师对抗法官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庭秩序的有限混乱,责任在谁呢?如果法官毫无违法行为,律师在法庭上公然违法,喧闹法庭,那就依法处理呗,难道法律没有规定?说好多律师违法死磕二法官还没有办法,那是在侮辱中国法官的执法能力和控制庭审的能力,也是在侮辱全国人大的立法活动,搞了几十年,居然连保障法庭审理的正常司法程序的法律条文还没立出来。

 

22、很多法院对死磕律师软弱无力,原因恰恰是因为自身的违法行为太多。记得有个政法委书记质问某法院院长,律师在法庭上这么闹,你们法院就没有办法吗?院长答,律师谈的都是法律啊。死磕律师谈的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果中国的法院不遵守中国的法律,在司法程序上天天违法,违法成了家常便饭,律师依法死磕程序,法院当然没办法,只能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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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轩

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投稿合作:mycaseg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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