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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 郭建梅:第一代公益律师的坚持

2015-11-30 刘茜茜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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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刘茜茜

来源 | 公益时报(2014年4月2日)

原标题:【天下女人汇】郭建梅:第一代公益律师的坚持


走在冬日的乡间小路上,羊群在郭建梅的身后,远山迷蒙,寒气袭人。“公益律师这条路不好走,我却走了12年。”画面里传出郭建梅的声音。这是一则电视广告的片段。“我们拉着一辆沉重的车,顶着风,上了一个坡。”作为中国的第一代公益律师,郭建梅这样评价自己走过的公益律师之路。尽管路途并不顺畅,尽管也曾因为与现实的冲突而抑郁,但她仍然表示:“我会一直这样干下去,除非走不动了。”


郭建梅女士出席天下女人国际俱乐部“女性领导力”晚宴与联合国助理秘书长任Lakshmi Puri交谈


辞去公务,投身NGO

郭建梅的公益律师之路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源于对妇女的关注。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毕业于北大法律系的郭建梅先后在司法部研究室、全国妇联法律顾问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等处工作。

在此期间,郭建梅曾参与了1992年4月颁布《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组的工作,并主持实施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项目,期间在全国调研并发表了多篇倡导妇女人权的文章。

郭建梅最初的工作与法律相关,但与公益却有一段距离,转折发生在1995年。

当时还在《中国律师》杂志社工作的郭建梅,去采访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那次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采访却成了她人生重要的转折点本来只安排了一天的时间,但被NGO议题迷住了的她,却在那里待了十几天。在论坛上,有国外人士问中国有没有针对妇女的民间法律援助组织,没人能回答。她第一次听希拉里的演讲,主题是: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妇女的权利就是人权)。

正是这次采访给了郭建梅极大的震撼,深受大会的感召,秉承法制理想主义精神,怀着对法律、妇女人权事业和公平正义的追求,在爱人刘震云的大力支持下,郭建梅毅然决定辞去在当时被誉为铁饭碗的公职,同时也放弃做一个商业律师所能获得巨额收入的机会,而选择专职从事在当时根本看不到未来的妇女人权法律援助事业。

参加完大会3个月后,郭建梅便辞去了《中国律师》杂志社主编助理的工作,与北京大学的两位老师一起,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民间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前身),以NGO的运作模式,开展民间妇女法律援助,免费为没钱、没地位、求助无门的贫弱妇女群体代理案件。而机构最初的所有开支,全靠美国福特基金会提供的3万美元启动资金。




从个案到法律倡导

针对妇女进行法律援助的定位,使郭建梅接触到的多是苦难中的女人。多数求援者都处于社会底层,上访和不幸让她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甚至满身伤病,散发恶臭。

郭建梅说,做这些贫弱群体的代理律师时也会一同遭受白眼,这种偏见不仅来自大众,也来自法官。曾经,有法官冷冷地问郭建梅,你怎么代理这样的案子,你是律师吗?甚至因为原告和被告悬殊的社会地位,有的法官根本没有履行基本的法律程序。

郭建梅办的第一个案子就不顺利。一位来自江苏徐州的妇女,因为儿子被当地公安人员打死,前往北京上访,没有讨到结果,自己又被一辆旅游大巴撞成重伤,全身多处骨折,一只眼球被摘除。尽管交管局认定事故中她无过错,但肇事车所属的大型国企只赔偿了她3万元。这名妇女不服,向法院起诉,但很快败诉。

这名妇女找到了郭建梅。郭建梅写了8000多字的代理词,她觉得写得很好,自己都感动了,胜诉的把握非常大。但结果是:败诉。领判决书的时候,法官态度非常恶劣,直接将判决书摔在地上。遭遇太多不公平的待遇,郭建梅走出法庭时,眼泪便再也无法忍住,而她代理的那个农村妇女,则嚎啕大哭。

接下来,是更多的败诉,一个接一个,似乎看不到什么光亮。一年之后,中心的4名专职律师走了两个。

“中国这么多弱势群体,这么多人上访,不能光是堵,把人家给关起来啊,得解决问题啊,不能总是拿人的生命和尊严不当回事!”郭建梅说。

总是代理个案,“浑身是铁也打不了几根钉!”郭建梅说。

经过多年的法律援助实践,郭建梅和她的团队看到了很多案件背后所反映的不仅仅是某个妇女的个体利益,代表的是一个群体的利益,个案解决的实质是推动某一妇女群体利益的解决,并以此影响和推动该领域相关立法和政策的变革。从2004年起,郭建梅和她的团队将机构的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由个案法律援助转向个案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并重,并力求通过妇女权益公益诉讼,影响和推动妇女权益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变革。

在选择案件的标准上,考虑到机构的资源有限,“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中心对拟援助案件的标准定位为重大、典型、疑难,具有理论研究和立法倡导价值的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类案件。而依托中心于2009年成立的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则在继续重点关注妇女权益问题的基础上,也适度将援助标准拓宽到了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及农民工等其他领域弱势群体的重大典型案件。当然,针对那些家境确实极度贫困的当事人,中心也会为他们提供无偿法律帮助。

20年来,郭建梅和她的团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共向全国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万多件,编辑出版《妇女权益公益诉讼》《农村妇女参政问题研究》《中国职场性别歧视调查》等15部专著,免费办理案件3000多件(许多案件涉及群体性诉讼,历时很长,困难很大,而间接受益人群更可能以万数计算),其中重大典型案件300余件,而如重庆文静性骚扰案、山木集团总裁强奸女员工案、李彦以暴制暴杀夫案、董珊珊家庭暴力致死案、广东惠州38个出嫁女土地权益纠纷案等一大批重大典型案件都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而通过公益诉讼的方法以及与其他NGO的共同努力,中心在妇女权益法律倡导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如成功推动教育部取消了在校大学生不得生育的规定,推动了《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人民法院和乡镇政府对违法村规民约的撤销和责令改正义务,推动《刑法》修订取消了嫖宿幼女罪,修改了猥亵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时增加了猥亵儿童罪加重处罚情节的兜底条款,同时中心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反家庭暴力法》(草案)、《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方面亦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心取得的工作成绩及社会影响力赢得了社会、有关部门和领导以及国内外同行的广泛赞誉和肯定,先后获得了中国十大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之一、中国公益事业杰出贡献奖、模范公益组织奖、关爱女性机构奖及TrustLaw 2014 Impact Award等诸多荣誉。



成绩背后的困惑

成绩的取得,并不容易。二十年一路走来,郭建梅承受了太多的艰难和挫折。有媒体评价她是“孤独的理想主义者”、“精神社会的先行者”,她也曾因困难和压力过大导致身心过度透支,患上了焦虑症和抑郁症,但经过治疗她挺过来了。

“公益律师这个职业,可能比起任何一种职业都是最艰难的,它的艰难包括很多方面。”郭建梅说,她把这种艰难和困惑总结为五个方面:一是中国传统“一元化”的治理模式使得政府对公益律师产生了认识上的排斥和不认同,而这种观念阻碍了政府、社会与公益律师的对话、交流与协作。二是公益意识、性别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使得她和她的同道者受到不解和误解,这种不理解又成为一种新的障碍和阻力,因为代理的是弱势群体,办案中,郭建梅多次遭受对方谩骂,甚至是人身威胁和危险。三是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司法机制和执法环境的障碍,行政干预司法和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的影响,这些给公益律师带来巨大的困难和压力。四是经费和人才问题,经常面临经费筹集困难、人员工资偏低、人才缺乏的困难。五是身心的透支,公益律师办理的案件大多具有重大、典型和疑难的特点,往往是案情复杂,牵动许多环节,涉及多方利益,办理起来耗心、耗力、耗时,持续的高强度工作,造成精力和体力的严重透支。


郭建梅女士出席天下女人国际俱乐部“女性领导力”会员晚宴与杨澜合影


把公益律师做到底

困难和障碍并没能阻止郭建梅将公益律师坚持做下去,她为自己设定的人生目标是:成为中国第一代优秀的、有影响力的NGO人和公益律师。

2009年,她参加了北大法律系同学毕业25周年聚会。她曾经的大学同学,现在有人做了大官,有人成为了年薪千万的大律师。很多人不理解她,有同学问她,建梅啊,你怎么还在做这个呀?

“我觉得自己像一列火车呼地就冲出去了,还没顾得上想为什么。有的人趋名,有的人趋利,我这样的是趋理想、趋信仰的。我一直在想,要怎么对待自己的生命?怎么样才不枉费一生?如果凭着我现在的资源,做商业律师的话,收入会比现在高很多很多。但我不想做商业律师,不想做家庭妇女,我就想做现在的事,这样才符合自己作为法律人的职业道德和价值观。”郭建梅曾这样表述自己的追求。

2010年3月2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被撤销。郭建梅记得当时网上有很多很多人支持她们,网站上收到大概不下几百封信,其中很多人给她们写诗,这些让郭建梅看到了民众对公益律师的理解和支持。

中心被撤销后,郭建梅和她的团队注册了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新的中心秉承了原中心的使命,与依托原中心成立的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一起,继续致力于推动中国妇女权益保障事业和公益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同时,为整合调动更多的公益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更多的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中心于2007年发起成立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律师网络,并应网络成员的要求于2009年正式更名为公益律师网络。

“中心的资源毕竟有限,我们需要寻找更多的同道中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怕孤独,这份事业也才能长久坚持,并迸发出更耀眼的光芒。”郭建梅曾这样感慨道。

如今,在郭建梅及其团队的感召和影响下,中国选择从事公益法律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越来越多。截止目前,公益律师网络已吸纳28个省(区、市)的超过600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加盟,涉及全国200余家律师事务所,涵盖了东、中、西部省份,包括了发达、中等发达和欠发达地区。公益律师网络通过跨区域、规模化、联动性诉讼的方式,办理了80余件涉及妇女权益的典型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案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赢得了民众的赞誉和肯定。

“星星之火也可成燎原之势,”郭建梅说,“现在我感觉到,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这几年公益律师的发展及其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已经理解、接受、支持公益律师,并且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推动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工作中来。”

说到如何帮助更多的弱势群体,并使这份事业长期坚持下去,郭建梅认为:首先要有领导力、影响力以及推动工作向前发展的必要资源和能力;其次是要有执着精神,富于策略,善于游说,重视合作,利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开展工作:一是要积极打开政府通道,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认同,特别是能够在政策和法律的层面上给公益律师以激励,还有就是政府能够给公益律师一定的资金支持,能够允许这些公益律师生存和发展,二是要打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道,一方面,争取更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另一方面,也为资金筹集、技术支持、资源获得创建更多的互动平台。三是要打开企业通道,在为公益法律服务运作筹措到足够资金的同时,也能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强化,公益律师的群体效应也需要宣传推广。四是打开国内基金会通道,当前中国的公益法律机构,运作资金绝大部分依赖于国外基金会,从长远来说,这肯定不是生存发展的根本之道,尽力争取打开国内基金会渠道也是重要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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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轩

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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