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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无辜者 | 吉林金哲宏案:20年噩梦,又一起疑似死刑冤案

2016-03-17 徐昕 大案


今日大案:

【头条】最高检报告 | 强化司法监督,检察院抗诉或检察建议或将成平冤新常态

【二条】拯救无辜者 | 吉林金哲宏案:20年噩梦,又一起疑似死刑冤案

【三条】新京报评论 | 提个问就威胁抓记者,某企业家委员唱的是哪一出?

【四条】一图看懂:川普如何践踏美国的“四项基本原则”|共识头条


吉林金哲宏案 | 最后的冲刺,请转发呼吁


作者:徐昕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微信公号“诗性正义”  (2016年3月17日)




徐昕按

吉林金哲宏案,@无辜者计划 援助的重大案件,曾经以此案为由,为吴昌龙法律基金和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募捐。


由于《慈善法》禁止个人公开发起募捐,今后不敢了。最近接了两个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连差旅费都可能难以完全承受,实在太冤的,只能我们自己贴些钱往上冲了,而绝大部分冤案,只能说声抱歉了。


金哲宏案,已到最后冲刺关头,请转发呼吁。


另请关注更多@无辜者计划 尚未解决的@大案:聂树斌案,承德陈国清四人案,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江西乐平黄志强四人案,吉林景春案......


支持和建议请发徐昕微信lawxuxin


吉林金哲宏案


1995年9月29日,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公安局接双河镇派出所报告,双河镇镇郊村新立屯北发现一具女尸,后经辨认是被害人李影。


1995年10月11日,金哲宏作为犯罪嫌疑人被永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1996年2月5日被永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1996年9月16日,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以金哲宏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1996)吉刑初字第279号判决书,判处金哲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金哲宏喊冤上诉。


1997年12月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7)吉刑终字第38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998年8月4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作出(1998)吉刑初字第3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仍是死缓,金哲宏继续喊冤上诉。


1998年10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8)吉刑终字第259号刑事裁定书,再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0年5月29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审理后作出(2000)吉刑初字第9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依旧是死缓,金哲宏坚决不服,喊冤上诉。


2000年8月2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0)吉刑终字第226号刑事裁定书,核准金哲宏一审死缓判决。


金哲宏喊冤至今,已被羁押20年有余,仍在长春监狱服刑。




疑点重重


起诉书指控以及吉林中院1996年、1998年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是:


被告人金哲宏于一九九五年九月十日十七时许,送租乘其摩托车的女青年李影去双河镇,途中被告人金哲宏对李影起歹意,欲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后被告人用摩托车将李带到双河镇新立屯沈吉铁路附近,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当李向金索要钱时,遭到金的拒绝,李以去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金唯恐事情败露,遂将李按倒在地,用双手猛掐其颈部,将其致昏,金认为李已死,便将李拖至铁路南侧路基下附近一草丛树林中的一沟内掩埋,后逃离现场。


但上述两次判决都无法解释下列重大疑点:


1、金哲宏供述与被害人李影发生性关系,但法医鉴定明确“在死者阴道分泌物检材上未检出精子”。


2、判决认定死亡时间与尸检报告不符。根据案卷现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李影是中午十二点进食,但吉林中院1996年、1998年判决认定的死亡时间是下午五点到六点左右,但法医分析:“从胃的饱满程度、胃内容物的形态较完整的程度分析,分析李影在最后一顿饭后半小时至一小时后死亡”。


3、本案杀人第一现场成谜,这是一起没有杀人地点的案件,该案自始至终被告人金哲宏都没有辨认过杀人地点以及埋尸地点。


4、作为一起杀人案件,本案没有任何金哲宏实施杀人的物证,只有反反复复矛盾百出的口供,没有作案工具,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搏斗痕迹,杀人现场甚至没有勘察。


5、金哲宏有充分的无罪证据。作为朝鲜族,其被指控杀人的时间1995年9月10日(阴历8月16日),正是其早年去世的父亲忌日(阴历8月17日)的前一日,按照当地朝鲜族风俗,其当晚与家人给其父亲拜祭(每年阴历8月16日,雷打不动),金哲宏根本无作案时间。此点,金哲宏家人以及邻居都可以证明。


事实上,吉林高院两次发回重审本案,都是基于上述疑点,该案当年辩护律师也一直坚持无罪辩护。


本案最大问题出在2000年吉林中院判决认定事实上:金哲宏案两次发回重审,2000年吉林中院第三次对该案审理后,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却发生了惊天大逆转,完全推翻了吉林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以及吉林中院自己在1996年、1998年认定的基本事实,对金哲宏杀人过程做出了重新认定:金哲宏不是当天下午5-6点杀害被害人李影,而是用摩托车带着李影去了8里地外的邵家村找人,后又带着李影回到镇子上,当晚直接把李影带到金哲宏哥哥家吃饭,饭后两人发生性关系,因钱发生纠纷,李影扬言要到派出所告金哲宏,金怕事情败露,将李影杀害。


吉林中院2000年的判决虽然能解释被害人李影是吃饭后被杀,但是,这个情节明显是虚构的:金哲宏哥哥一直在家,金哲宏母亲也一直在金哲宏哥哥家里给金哲宏看孩子,金哲宏哥哥、母亲在家里准备给其父亲拜祭。如果李影到邵家村以及在金家吃饭这个情节是真实的,邵家村以及金哲宏家人都肯定见过李影。但事实上,邵家村人以及金哲宏哥哥、母亲都不曾见过金哲宏带着一个陌生女孩来家吃饭。


另外,金哲宏自述侦察阶段遭受极其残酷的刑讯逼供,上大挂、用钢管打、打生殖器、绑拽睾丸,绳子捆到肉里露出白骨!案发前金哲宏是身体健康的退伍军人,案发后由于刑讯逼供导致金哲宏变成残疾人,在长春监狱拄双拐服刑,无法长久站立。20年后,其身体伤痕仍然历历在目,触目惊心!


近期,吉林高院决定再审的蒙冤17年之久的刘吉强案,《北京青年报》2015年12月12日题为“刘吉强,失去自由的7天和17年”的报道中这样说:


讯问笔录记载了当时场景:


“(看,左手腕上有伤)”“给我上大挂,紧铐子,用电棍打我。上脚镣子。”


“你在公安机关说得那么细,是怎么回事?”


“有个白头发姓于的老头,一步步引诱我。说得不对就不记,符合他的要求就记。我真冤。”


令人震惊的是,负责刘吉强案与金哲宏案侦破的,都是这位“于神探”!


2014年7月29日澎湃新闻曾对金哲宏案以“吉林疑现翻版浙江叔侄冤案数份判决书前后矛盾”为题予以报道后,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吉林高院当时对澎湃新闻的报道进行了公开回应:“金哲宏故意杀人案发生已近20年,现已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调取该案全部卷宗,组织专门人员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待情况调查核实清楚后,我院将及时依法处理。”


金哲宏已系狱20年,但该案申诉至今未有实质进展!


金哲宏20年冤狱,可谓家破人亡,他母亲活活被气死,妻子无奈改嫁,自己被刑讯致残,几乎丧失自理能力。但他一直坚持申诉。金哲宏说:“其实我能活到现在靠意志力,我希望这场噩梦能早点醒,我一直做了20多年的梦”。


为此,李金星等数十位律师郑重呼吁: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审查金哲宏案,早日启动再审程序,平反冤案!


昨日大案:

【头条】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透明度观察报告 · 2014—2015年度 | 中法评 · 重磅首发

【二条】警示 | 央视3·15晚会曝光全名单两会观察

【三条】深度 | 谁在为“浩劫”招魂:大陆“文革”怀旧群体调查

【四条】律师支招 | 90家上市公司被开罚单未过时效,投资者索赔还有机会(附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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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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