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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常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此公告常年有效)

2017-11-09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常年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学科(专业)
   2017年11月更新


新疆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农业高等院校,前身为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的本科高校。1995年4月21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荣誉。20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4年,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携手共建新疆农业大学。


经过六十余年的勤奋耕耘,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个学科门类,以农业教育为优势,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学科领域,以应用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本科教育为主要办学层次的多科性农业大学。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6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有20个学院,2个教学部,各类在册学生30596余人。有教职工2594人,其中教师987人,教授125人,副教授350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268人。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草业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水利水电工程),国家部委重点学科2个(森林培育、林学),教育部、农业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为棉花工程研究中心,农业部工程研究中心为国家果树品种改良中心——新疆香梨分中心),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西部干旱荒漠区草地资源与生态实验室),农业部观测试验站1个(西北草食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观测试验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动物生产与疫病防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高峰学科2个(草学、水利工程),自治区级高原学科5个(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农林经济管理、林学),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棉花协同创新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8个(寒冷干旱区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重点实验室、干旱区林业生态与产业技术重点实验室、农林有害生物监测与安全防控重点实验室、畜禽疫病防控与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新疆农业工程装备创新设计重点实验室、新疆草地资源与生态实验室、新疆肉乳用草食动物营养实验室、新疆土壤与植物生态过程实验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草业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干旱区水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农业资源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作物生产类实验教学中心、农业与农村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林果实验教学中心、现代农业装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新疆奶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水资源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果品加工与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招聘学科(专业)

序号单位招聘学科(专业)
1农学院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植物保护(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林学与园艺学院风景园林学、林学、园艺学
3动物科学学院畜牧学
4动物医学学院兽医学(临床、预防、基础)、药学
5机电工程学院农业工程、电气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6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车辆工程)、物流工程相关专业、物流管理相关专业
7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测绘科学与技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工程(农业水土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力学
8经济与贸易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会计学、应用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
9数理学院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数学(应用数学)、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物理学(凝聚态物理)
10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相关)
11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
12中国语言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3体育教学部体育学
1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15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
16草业与环境工程学院草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17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18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础津贴、进修学习等待遇,配偶的安置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与引进人员协商。


(一)特殊人才


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863及973首席专家、入选其它国家级人选人员。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协商议定。提供所需的实验室、科研助手等条件。


(二)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45岁以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863课题、973课题等国家级课题。提供60万元的安家费,享受学校相应层次的骨干人才津贴。


(三)学术骨干


具有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40岁以下,主持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以上。提供30万元的安家费,享受学校相应层次的骨干人才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文科5万元(含校前期课题资助,重点学科资助等)。


(四)优秀青年教师


1.第一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35岁以下,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一篇以上,且为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或急需建设学科的人才。一次性提供20万元安家费。享受每月1500元的博士津贴(两年)。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文科5万元(含校前期课题资助,重点学科资助等)。

2.第二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35岁以下,是学校各学科或专业建设所需的人才。享受每月1500元的博士津贴(两年)。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含校前期课题资助,重点学科资助等)。


关于待遇具体事项请查看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xjau.edu.cn/2016/0110/c22a38/page.ht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991-8763660、15999160340。

简历投递邮箱:(简历请注明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学科或专业)

新疆农业大学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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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事处

编辑:马俊梅

审校:杜婕

客服官微君:XJAU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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