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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共5章40条,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点梳理如下↓↓↓


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

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

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

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


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

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法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

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丰富适宜的教学方式,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设施,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活动。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


浙江湖州德清县第四中学爱国教育基地

对公职人员等不同群体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国家通过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褒奖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纪念活动,举行敬献花篮、瞻仰纪念设施、祭扫烈士墓、公祭等纪念仪式。


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元旦、国际妇女节、国际劳动节、青年节、国际儿童节、中国农民丰收节及其他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纪念庆祝活动,增进家国情怀。

在重要纪念日、节日举行仪式活动增加家国情怀
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国家通过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褒奖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纪念活动,举行敬献花篮、瞻仰纪念设施、祭扫烈士墓、公祭等纪念仪式。

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元旦、国际妇女节、国际劳动节、青年节、国际儿童节、中国农民丰收节及其他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纪念庆祝活动,增进家国情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侮辱国旗、国歌、国徽或者其他有损国旗、国歌、国徽尊严的行为;


(二)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三)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


(四)侵占、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设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教育、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对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责令及时消除影响,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有爱国主义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不依法履行爱国主义教育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爱国是人世间普遍深层、持久的情感,背后有深层次的生成逻辑和价值依归。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要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到大学教育、职业教育,都将“爱国主义”作为核心内容之一。



着眼于当前现实,伟大事业呼唤伟大精神,爱国主义就是必须高扬的那面旗帜。


今日中国正行进在民族复兴的关键阶段,但也正处于某种“高风险时期”。从外部环境看,冷战思维沉渣泛起,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俄乌冲突、巴以冲突等“黑天鹅”事件频出,外溢的负面影响给人一种“山雨欲来”之感。


与此同时,作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我们,国内舆论场也愈发成为国际舆论场的重要“分场”,别有用心之人频借各种事端挑拨内部团结,煽动对立情绪,搅动舆论浑水。


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潮的滋长,也不同程度影响着当代年轻人的思想观念,甚至有人错误地认为讲爱国是“中国独有”、是“落伍老套”。任由歪风邪气蔓延,消解的将是我们在众声喧哗时代,那份宝贵的“社会最大公约数”。


“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面对愈发充满不确定性的内外环境,中国要稳扎稳打地追求梦想,就必须凝心聚力、坚守共识。这个意义上,虽然思想解放,但不能放弃主流意识;虽然价值多元,但不能忽视共同价值。


爱国主义,就是全体中国人的精神支柱;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就是固本培元,夯实14亿多中国人的身份认同和价值依归。只要中国人坚定地站在家国命运一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能排除别有用心的噪音杂音,避免一切不必要的自我损耗,集中力量办成办好中华民族的大事。



青年群体的教育是重中之重。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是各种外部势力最下功夫争取动摇的对象。


从现实来看,当代青年有着自己独特的“三观”:不拒绝崇高,但不喜欢板起脸的说教;不颓废消极,而是要去发现自己的故事;不排斥意义,但希望在自身探索中实现价值。


这些代际特征决定了,精准把握准爱国主义教育的“年轻态”“时尚感”,使宏大主题跟当代青年在精神特质达到互通契合,才能更好实现“同频共振”。


当然,价值观塑造不会一劳永逸。如果说一个人在学生时代是“白纸好作图”,那么随着其走向社会,不同的人生际遇、繁杂的多元声音,都会对其认知判断产生影响。这也意味着,爱国主义教育是一场全民终身教育。持续探索这一精神领域“基础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环顾寰宇,人们不分肤色,都称呼祖国为母亲;国无论大小,都旗帜鲜明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必要的公民教育。作为大国国民,在爱国这件事上,我们应有足够的自信,也须有足够的坚决。


来源:新闻联播 长安街知事
排版:侯泳豪 王若馨
编辑:丁莉茹
责任编辑:冯魁 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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