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慈禧政治生涯的高峰

2017-10-27 马立诚 东人书院
 ↑听说爱读书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慈禧晚年立宪新政该如何评价?历来颇有争议。长时间以来,颇有些著作指责立宪新政是个“骗局”。改革开放之后,北京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宪法史略》还说:“以慈禧为首的统治者是最腐朽、最保守、最反动的政治集团。他们敌视任何的进步与改良,拒绝一切可能的革新……就是这伙专制暴戾的统治者,在 1900年义和团运动以后,也扯起了推行‘新政’的破旗。此后十年间,‘预备立宪’成了清朝政府欺骗人民,抵制革命的一项重要的反动政策。”


字里行间洋溢大批判激情,但平心静气而论,这种上纲上线有失公允。慈禧固然作恶多端,她在 1901年到 1904年实行的“新政”,也没有越出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的范围,这是事实。但是从 1905年开始启动的宪政步伐,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亘古未有的新局,为中国日后改革也提供了可资思考的借鉴,应该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


有人说,这不过是慈禧受到挫折之后的无奈之举,但我们看看世界各国政治史的记载,受到挫折不思悔改,直至晚年硬撑到底的,真不知道有多少。“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学者杨天石说,晚清新政比戊戌变法的突破要大得多,诚哉斯言。


到 1905年 8月,清朝八位总督中已经有五位上书奏请立宪,这五位总督顺应改革潮流,不怕做出头鸟,诚可嘉许。袁世凯见状,改变了反对立宪的立场,上书要求“考求各国宪法,变通实行。”军机大臣瞿鸿机始终对立宪很感兴趣,成了立宪的促进派。慈禧经过反复考虑,于 1905年 7月 15日发布谕旨,决定派出五大臣“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派大臣出洋考察各国政治,标志清政府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这一转变极其痛苦,然而又是巨大进步。从此,中国政治体制由专制向民主的过渡拉开了序幕。


不幸的是,1905年 9月 24日,正当北京火车站冠盖纷纭欢声如潮,人们载歌载舞欢送载泽、徐世昌、绍英、戴鸿慈、端方五大臣出国考察之际,突有革命党人吴樾引爆自杀式炸弹,施行袭击,死伤十余人,绍英受重伤,载泽受轻伤。


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恐怖爆炸,反映出革命党人对其他反专制的力量非常不宽容。其实,革命党人汪精卫早就散布一种担心:如果立宪取得成果,那么革命党夺取权力的希望就要落空,所以一定要想方设法破坏立宪。


爆炸并没有炸退清政府实行立宪的决心,由戴鸿慈、端方和载泽、尚其亨、李盛铎五大臣组成的新的考察团,于同年 12月和 1906年 1月分两批成行,分别前往日、美、英、法、德等国,于 1906年 7月回国。考察得出的结论是:东西洋各国之所以强盛,“实以采用立宪政体之故”。回国之后,他们呈递了请求立宪的密折,并编写出《欧美政治要义》…《列国政要》等书。慈禧思考了载泽等人的密折,经过七次召见和一系列御前讨论之后,于 1906年 9月 1日发布了仿行立宪的上谕:“时处今日,唯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又说“民智未开”,不能“操切从事”,需要从“官制入手……次第更新……以预备立宪之基础”。这话倒也没有什么错。百年后的今天,不是还有很多人认为民主的条件不够成熟么?


用今天的话说,这道上谕确定了实行立宪的基本国策。


侯宜杰先生说得中肯:过去慈禧把君主立宪视为大逆不道,残酷镇压,如今的上谕却承认中国政治制度不行,宣布“仿行宪政”。这对一向虚骄守旧的清政府来说,如果没有诚意和决心,是决然办不到的。虽然这是被迫的,但公开承认这一点,则表明了执政者意识到,要想在全球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必须抛弃专制制度,向先进的民主制度学习。就此而论,这决不是仅仅为了欺骗人民蓄意玩弄的一场骗局。


上谕一颁布,就出现了本文开头所说的张灯结彩的庆祝局面,可谓深得人心。


《南方报》9月 4日称赞这个上谕是“诚古今未有之盛举”。


《申报》9月 16日称,各界民众“额手相庆曰:中国立宪矣,立宪矣,转弱为强,萌芽于此。”


《时报》9月 18日刊载了马相伯的演说词。他说,我中国以四五千年旧船,当此过渡时代,天昏地暗,何幸一道光明从海而生,立宪上谕从天而降,试问凡我同舟,何等庆幸!


从当时社会各界的反应来看,颁布仿行立宪的上谕,是慈禧一生政治生涯的高峰,也是对戊戌变法的最大突破,在中国历史上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预备立宪的进程千头万绪,艰巨复杂,清政府为此做了大量切实的工作。仅举其荦荦大者,以供一览:


一是 1905年 11月设立考察政治馆,后于 1907年改为宪政编查馆。该馆先后负责起草《结社集会律》(政治团体法)《报律》(新闻法)等重要法律,颁布执行。准许国民政治结社,但对报刊禁忌较多。


二是 1905年 9月采纳袁世凯、张之洞等人建议,决定从下一年废除科举,把青少年从四书五经当中解放出来。


三是制定《新刑律》 ,用西方大陆法系取代了实行两千年的中华法系,宣布司法独立,不受官员羁绊,实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是下令奉天(辽宁)和直隶(河北、河南、山东一带)试点地方自治,这是预备立宪的重要一环。1909年、1910年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京师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规定各地选举产生议事会的办法,实行民主政治。辛亥革命前,许多省以下单位自治机构已经成立过半,据袁伟时考证,有些省如浙江已经有 90%的城镇乡建立了议事会,加上法律和司法体制改革,三权分立在各地初具雏形。


五是改革官制,原则是三权分立,议院一时难以成立,先从司法、行政着手,传统的六部被内阁制取代,另设集贤院等安置裁减官员。


六是全面启动宪政教育,仿照西方国家和日本的教育章程订立规章,培养相关人才。大量翻译西方宪政书籍,对于立宪派利用媒介大规模宣传和讨论宪政,也大体上听之任之。


七是消除满汉界限。1907年,清政府下令取消旗人特权,编入民籍。另外,官缺不分满汉,唯才是用,满汉官员晋升使用同一标准;统一满汉的礼制和刑法,满人不能特殊;准许满汉通婚。清政府已经认识到,各民族平等是实行宪政的一个前提,所以逐渐采取了“化除畛域(界限),共作国民”的系列措施。


这些成绩,不能以“骗局”二字一笔抹杀。


当然,也存在严重的问题。如改革后设立的 11个部 13位大臣,7人为满族,5人为汉族,1人为蒙古族,满多于汉,不如过去的满汉各半,暴露出统治集团不愿放弃既得利益。对此,立宪派感到十分失望,群起反对。


1907年 2月,又一极其重大的改革措施出台:设立资政院。


20日颁布的上谕说:“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上下议院实为行政之本。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任命溥伦、孙家鼐任资政院总裁,待时机成熟,将资政院改为上下议院,上议院钦选,下议院议员由民众选举产生。10月,清廷要求各地在省会开设咨议局,研究和推进地方自治。


在这些上谕鼓舞下,各地促进立宪和地方自治的民众团体蜂拥而起,蔚为大观,犹如千百小型政党,推动立宪。


自 1906年 12月至 1909年底,上海宪政研究会、预备立宪公会、吉林自治会、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粤商自治会、贵州自治学社、贵州宪政党、湖北宪政筹备会、直隶宪政研究会、福建政与会等先后成立。


出版报刊书籍,开设学校和讲习所,举办各类活动,起草商法,创办公司,发展工商业,支持各地成立咨议局,督促立宪,推动地方自治,与列强势力周旋并维护所在地国家主权……这些团体忙得不亦乐乎,但他们的中心关注点,还是实现宪政。


仿行宪政的上谕颁布之后,康有为极为兴奋,在 1907年 3月将保皇会改名为帝国宪政会。梁启超则于 1907年 10月在东京组织了政闻社。被梁启超称为“谭嗣同式人物”的杨度,于 1907年 6月在东京组织宪政公会,并在国内各地都建立了分会,声势浩大。


杨度活动能量极大,对宪政的精髓理解颇深。他认为中国立宪的重点是成立国会,只有建立国会,才能有效制约政府权力。他发表文章和演讲,说召开国会乃“唯一救国方法”。至于人民开化程度够不够的问题,他认为,当以“中流社会”为标准。


1907年 9月 25日,杨度派出沈钧儒等代表赴京,把一份有100多人签名的请愿书递交都察院,首创和平请愿。


杨度开了头,各省宪政组织纷纷签名上书,派代表到京向清廷请愿,要求召开国会。各地媒介也发表请愿书的内容,愈煽愈烈,形成全国上书风潮。


清政府在巨大压力下,于 1908年 6月批准《各省咨议局章程》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下令各省一年内办好此事。杨度则被吸纳到体制内,在这一年进入中央政府,担任宪政编查馆行走(四品官员)。从这时起,他逐渐改变态度,要求民众“不要过激”。


1908年 8月 27日,宪政编查馆和资政院将起草完毕的《宪法大纲》……《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上奏。《宪法大纲》确定国家采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形式,但对君主的权力保留甚多,对议院的权力限制过多。当然,这也比“朕即国家”要进步多了,凡事总要有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对立宪进程作了总体规划,每年该干什么,规定得清清楚楚,有进度,有要求,责任目标都很明确。有了这个清单,就使政府摆脱了“摸着石头过河”的不确定性,变成心中有数。


当天,朝廷批准颁布这几份文件,并且下旨说:“自本年起,务在九年内将各项筹备事宜一律办齐,届时即行颁布钦定宪法,并颁布召集议员之诏。”慈禧还命令各级官员每 6个月汇报一次筹备立宪的进展。


日本从发布诏令到召开国会,为期 9年。清廷也模仿日本,宣布自 1908年起,9年立宪,即过渡期为 9年。


正当立宪筹备工作加紧之际,1908年 11月 14日,年仅 38岁的光绪去世。他留下的遗诏表明了这位年轻皇帝矢志不移追求民主的决心,令人钦佩。他说,立宪为其毕生之志,文武百官要“破除积习,恪遵前次谕旨,各按逐年筹备事宜切实办理,庶几九年以后颁布立宪”。


慈禧立即宣布,立溥仪为嗣皇帝,入承大统,由 25岁的摄政王载沣(光绪异母弟)监国。第二天即 15日,慈禧奄奄一息,临终前降旨说:国家大事均由摄政王裁定,必须请示隆裕太后(光绪皇后)懿旨的,由摄政王面请施行。就在这一天,慈禧去世。


光绪和慈禧年龄相差 30多岁,恰好接连两天相继去世,而且是年轻的死在前面,自然引起诸多怀疑。坊间多传说光绪被慈禧害死,但无实据,成为千古疑案。


光绪和慈禧之死,是立宪运动的一个挫折。


没有他们的推动,政府不可能展开立宪步骤。


他们两人是凝聚政府力量的核心。先说慈禧。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员,多是慈禧提拔,这些人对慈禧深怀感恩图报之心。再加上慈禧老谋深算,阅历丰富,心狠手辣,党羽众多,诸大臣不敢造次,政令自然容易贯通。再说光绪,他是清末政治改革的代表人物,戊戌政变中惨遭整肃,深得海内外同情,不仅民心在他这一边,那些希望推动新政的官员也都站在他这一边,而且对他寄予厚望。


在清政府命如悬丝的最后时刻,慈禧和光绪难得地达成一致,共同推动立宪,这是立宪取得进展的至关重要的条件。两人谢世,无疑使朝廷丧失了轴心,导致人心涣散。


年轻的摄政王载沣虽然“生平喜读西书”,与立宪派有共同语言,但他不仅资望欠缺,而且能力平平,性格懦弱,缺乏定见,隆裕太后更是无能之辈。由这样两个人主持千年未有的大变局,显然负荷过重。


如果觉得文章不错,请转发到朋友圈!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微商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