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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秉元:民主政治只是“少数服从多数”吗?

2017-11-06 熊秉元 东人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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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部教财政学,每年总会碰上“政治过程”这一部分,而我也总会以两个问题当开场白:民主是不是表示“少数服从多数”?还有,“买票”好不好?


对于这两个问题,学生总是面露困惑的表情:答案不是再简单不过了吗?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可是,答案真的是很简单的吗?


想象一个社会里只有三个人,现在要表决一个议案;假设这三个人的得失可以用数字来表示:(+1, +1, -5),第一个人和第二个人各得一单位的好处,第三个人要承受五单位的损失。那么,少数服从多数,议案通过;可是,三个人(也就是整个社会)的净损失是3。少数服从多数好吗?说到这里,通常台下一片肃穆。


其次,买票真的不好吗?如果这三个人现在面对第二个议案,得失是(+5, -1, -1)。在少数服从多数下,不会通过这个议案;可是,社会的净利益是3。因此,在简单多数的表决下,不该通过的议案(第一个议案),会被通过;该通过的议案(第二个议案),不会被通过。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真的是好事吗?


如果第三个人和第一个人达成协议,彼此支持;那么,在表决第一个议案时,第一个人支持第三个人,也投下反对票。结果,不该通过的议案,没通过。在表决第二个议案时,第三个人支持第一个人,也投下赞成票。结果,该通过的议案,获得通过。经由选票交换——也就是以票易票、以票买票——资源运用的效率提升,社会的福祉也因而增加。


可是,买票是不对的啊!至少,从小到大,老师和课本都是这么说的!


如果买票是不对的,不能以票换票;那么,原住民只占我们这个社会5%左右的人口,注定永远是少数!对于他们而言,要保障自己的福祉,事实上只有通过“选票交换”;借着支持和自己无关紧要的议案,来换取别人支持自己在乎的议案。因此,结论很简单,民主政治的精义,不在于禁止买票,也不在于少数服从多数。那么,民主的精义到底何在?


政治学者往往认为,民主政治是“零和游戏”:有人赢就有人输。因此,有人少缴税,就有人要多缴税;有人当选,就有人落选。饼只有那么大,力量大的人多分些,力量少的人少分些。


不过,经济学者并不是这么看民主政治。在“公共选择”学派创始人、1986年诺贝尔奖得主布坎南的眼里,民主政治不是零和游戏,而是“正和游戏”;而且,民主政治的精义是在于“交换”!


在市场里,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交换”,而且双方互蒙其利。在政治过程里,民众一方面缴税,另一方面得到国防、治安、交通、教育等服务;这也是一种交换。而且,在民主社会里,每一个人放弃一部分自由,以换取别人也放弃一部分自由;每个人纳税服兵役,以换取别人也纳税服兵役;这是在另外一个层次上的交换。不过,不论是哪一个层次的交换,政治过程里的交换和市场里的交换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参与者都是赢家,而没有输家。通过民主政治的交换,每个人都得到好处。试问,不通过政治过程的交换,由自己教育子女、自己铺路会更好吗?


不过,布坎南也提醒大家:即使长远来看,民主政治会使大家均蒙其利;可是,在短期里,有些人的福祉还是可能持续地受到贬抑。因此,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就是能让绝大多数的成员都觉得:自己是赢家,也因而乐于支持民主政治的体制!


这么看来,民主政治只是“少数服从多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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