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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上晾衣服最高罚300,绿地种菜最高罚2000,海口人这些新规必须知道

2016-10-12 人民网海南视窗



海口的小伙伴们,海口市修改城镇园林绿化条例 11月1日起就要实施了,你今后的生活中享有哪些权利?又要避开什么行为呢?来听小编给你过过脑吧~



最新变化:禁止树木上晾晒、吊挂物品、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种植蔬菜

焦点一:新建居住区或者成片建设区绿地率不得低于40%


焦点二:一处一次砍伐100株以上的要报省主管部门批准


焦点三:“晾衣服”、“种菜”、“停车”均要依法

具体为这些行为:

(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

(二)擅自在树木上悬挂或者张贴广告;

(三)在树木上晾晒、吊挂物品或者拉设管线、包裹装饰;

(四)在绿地、树池内倾倒垃圾、有害废渣废水、油类或者堆放杂物;

(五)在绿地内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在绿地内取土或者焚烧;

(七)违反规划在绿地内设置各类摊点;

(八)损坏喷灌、座凳、雕塑、护栏等园林绿化设施及绿地内的其他附属设施;

(九)在绿地上停放车辆;

(十)在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私囤苗木、种植蔬菜及其他农作物;

(十一)其他危害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重要的是:下面这些行为是对你的荷包有影响的……


处罚赔偿:

(一)践踏、损毁树木花草的,处以该树木花草价值3倍的罚款

(二)偷盗树木花草的,处以该树木花草价值3倍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擅自在树木上悬挂或者张贴广告的,每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树木上晾晒、吊挂物品或者拉设管线、包裹装饰的,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在绿地、树池内倾倒垃圾、有害废渣废水、油类或者堆放杂物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绿地内擅自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由有关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恢复绿地,并按处理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强制拆除;

(七)在绿地内取土或者焚烧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违反规划在绿地内设置各类摊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在绿地上停放车辆,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在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私囤苗木、种植蔬菜及其他农作物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损坏城镇园林绿化设施及绿地内其他附属设施的,处以该设施价值3倍的罚款


所以说,小伙伴们,不该干的绝对不能干啊~~~

最后附上: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


毕竟咱们也拥有监督权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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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综合(ID:www0898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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