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详情请看→→→为进一步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电子警察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3月1日起,驾驶人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电子眼违法记录,需实名注册并绑定本人身份信息。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网络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绑定,或者到各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