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公安“打防宣”筑牢森林“防火墙”
入秋以后,天干物燥。且农事活动不断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连日来,梅州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辖区森林防护工作实际,不断压实责任,加强联动侦查、巡防宣传等工作,全力拧紧秋冬森林防火“安全阀”。
管控督导,强化野外火源防范治理
“天干物燥,进山请勿携带火种,勿在野外使用明火……”位于九龙嶂深山里的梅南林场,因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红色资源,近年来吸引了大批徒步旅行的“驴友”。为做好林场森林资源的安全管理,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梅南派出所联合梅南林场退休职工成立了一支“志愿服务队”,在梅南林场上山口对进山的车辆、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及引导,耐心做好森林安全防护工作。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是防患于未“燃”的有效手段。当前,梅州各地森林公安结合各区域特点,积极研判山火警情形势,联动林业部门及各村镇护林队,围绕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周边山林旅游景点及网红打卡地等高火险区、重点区域、火灾隐患突出部位,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大排查和安全巡护,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擅自入山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及时的清理。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则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林业局、消防救援支队、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成立了8个督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检查。督导小组深入防火重点区域、重点镇(街道),村(居)山头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督促检查各项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整改,对管控野外用火行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合成作战,严处森林火灾违法犯罪
个别村民喜用焚烧秸秆、杂草等“土法”开展传统农事活动,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为此,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聚焦主责,开展“猎火行动2022”专项行动,严打放火、失火烧山行为,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10月初,兴宁市公安局就查处了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对擅自携带火种及祭品到水口镇松陂村烧香拜祭、引用明火的刘某某处于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悉,为全面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梅州公安充分发挥合成作战优势,以森警部门为主,实施“1+N”多警种多部门联动查处工作机制。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各警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高效协同、全线联动,对起火原因、肇事者开展调查,快速有序地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实现“接警出警快而准、现场调查快而细、收集证据快而全”。
与此同时,梅州公安大力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涉森林火灾案件线索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
据统计,今年“猎火行动2022”开展以来,前三季度,我市公安机关共立涉森林火灾刑事案件12宗,同比下降93.78%,破11宗,刑事拘留9人,破案率达91.67%。
以案说法,提升护林防火安全意识
“今年1月31日,五华县棉洋镇洛阳村发生一起山火,起因是一名小孩在山间庙宇玩火。此次火灾,肇事者监护人面临林地损失费、罚金、扑火费用等处罚总计约27万元……”
9月28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五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五华县安流镇万塘小学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历年来的森林火灾图片、视频及案例,让孩子们直观感受了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造成的破坏力,并借助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漫画作品,给孩子们普及了安全用火、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结束后,森林分局还在安流镇万塘村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安全用火等活动。
“我们进校园宣传,旨在通过一堂宣传课,一堂教育课,达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从而预防一片’的效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李金山说道。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是我市森林特别防护期。这期间,除深入乡村、学校做法制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外,梅州市各级森警部门还会在林区人员密集区域增设防火标语/标志,通过播放广播、张贴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营造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灭火社会氛围。并不断完善多种宣传机制,通过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曝光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敲打”、告诫、提醒、教育,使森林防灭火知识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全民防火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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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谢瑜琳
编辑|刘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