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学院风采巡礼 | 守正创新,向海图强,法学院全力打造特色一流法学学科!
2020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二级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对标对表,全面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坚定有力推动工作,“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文化传承创新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积极进展,充分发挥了二级学院主体作用,以大作为推动工作大发展,加快推动由“校办院”向“院办校”转变。近期,官微陆续推出2020学院风采巡礼,展示学院特色工作成果,本期为大家展示的是法学院特色一流学科建设。
法学学科建设始于1985年,1998年取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被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示范专业,200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全国38所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0年被评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3年被评为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法学专业名列第一名,2015年获评首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2018年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019年被学校列为三大高峰建设学科之一,2019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通过践行学科交叉融合,遵循以优势特色学科方向带动其他学科方向协同发展的基本理念,逐步形成了以海商法学为龙头,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为支撑的学科体系。
近几年,法学院坚持厚植专业优势,凸显学科特色,聚焦创新式、内涵式发展,全力打造一流法学学科,取得了显著成绩。
服务国家战略与决策
多项建议获国家领导人批示
依托“中国海权发展及海洋法制完善研究”等6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围绕“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倡议以及疫情防控等重大问题撰写的19项资政建议被中央部委采纳,其中8项获国家主要领导人批示。2020年,针对新冠疫情对邮轮、海上能源运输等带来的实际问题、维护南海主权、海洋生态治理、国内国际双循环等议题,法学院教师撰写的7篇资政建议呈报中央领导参阅并获批示,为邮轮母港建设标准出台及疫情防控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为我国涉海涉外法治决策提供重要理论支撑,并有4篇资政建议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之“涉外法治工作部分”所采纳。
贡献中国智慧
争取国际规则话语权
学院先后选派11人次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与联合国贸法会、国际海事组织以及国际海事委员会的国际海事法律规则制定,撰写提案13项。
一是在国际性海事组织机构中扮演重要角色。2018年,初北平教授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全球竞选并获成功。2019年3月,韩立新教授参加国际海事组织第106届法委会会议,参与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及2010年HNS公约实施等问题的议题。
初北平教授一行参加2018年国际海事委员会年度大会
韩立新教授受邀参加国际海事组织第106届法委会
二是积极参与并引领国际海事海商规则的制定。自2019年5月起,初北平教授与朱作贤教授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多次参与联合国贸法会《关于船舶外国司法出售及其承认的国际公约草案》(北京草案)讨论,并对草案案文中的有关定义、司法出售船舶适用范围以及获得承认的条件等问题提出重要建议。
法学院一行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会议
初北平教授在第20届国际仲裁员大会上做主题发言
法学院一行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二轮辩论大会
法学院三位教师入选中国贸促会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员专家团
构建海法学术共同体
引领国内海事海商立法
本学科主导特色海法学科体系建构,打造海法学术共同体,引领国内海商海事立法的制定修改,全面推动《海商法》修改进程。
一是全方位打造我国涉海法律学术共同体。定期举办“东亚海法论坛”“中日海法交流会”“中加北极会议”以及“国际海洋法会议”等国际会议。作为“海法研究方阵”首批成员单位与“中国海商法协会”主要成员单位,积极推动“海商法国际研讨会”“中国海事法圆桌会议”等学术活动。在主办《中国海商法研究》的基础上,又分别与海南大学、厦门大学联合创办《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国海洋法学评论》等刊物,为涉海法律学术研究提供平台。
法学院一行参加第九届东亚海法论坛
召开第十六届中日海法研讨会
召开第五届中加北极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
二是牵头组建《海商法》修改“国家队”并全面推动涉海法律法规制定修改。为落实国家领导人批示与国家十三五规划,交通运输部成立《海商法》修改课题组,由法学院初北平教授任总负责人,共吸纳专家学者96人,赴国内外进行专项调研及举办学术研讨会70余次,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以调研简报形式公开调研成果。积极参与《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的研究工作,通过专门研究团队为修法牵头单位提供支持。先后参与《国际海运条例》《船舶吨税法》《强制执行法》(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等10余部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工作。
中国法学会“海法研究方向”
第五届高端论坛暨《海商法》修改专题研讨会
交通运输部举行《海商法》修改专家座谈会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魏东司长携《海商法》修改小组
一行访问挪威和俄罗斯相关单位
召开《海商法》修改与《民法典》编纂的协调互动研讨会
大力培养行业性专业人才
服务地方与社会公益
积极助推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官实践培训活动,在多地设置研究智库,同时也重视法律知识普及等公益服务。
一是为法治人才职业能力提升打造专业平台。2017年 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本单位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为加强法官与航运港口从业人员实践培训、推进审判精品战略提供平台。以基地为依托,先后为各海事法院、招商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港等数10个单位举办法律英语、国际海事商事规则以及法律职业能力培训23次。
法学院应邀为宁波海事法院举办法律英语研修班
法学院应邀为天津港集团举办
“天津港·RENEW·法务人员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法学院应邀为海口海事法院举办
第二期海事法律英语高级研修班
法学院与海事仲裁委员会共建“法律教育实践基地”
二是为地方经济发展增强法治人才储备。为积极响应“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长三角南翼中心”等地方发展战略,在武汉、广州、宁波、三亚及南京均设立海法研究院分院,为培养符合地方需求的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宁波分院揭牌仪式
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广州分院揭牌暨
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签约仪式
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武汉分院
牵头研制的“长江(内河)航运标准合同”在武汉正式发布
三是为培养民众法治观念与提升创新意识创造便捷渠道。《民法典》出台后,迅速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面向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与街道社区开展常态化法治公益宣讲活动 30 余场。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科技部联合发起的全国首家“高新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项目的承担单位,为多家企事业单位与民众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培训和宣讲。上述公益活动为法治观念培养与创新意识提升创造了便捷渠道。
《民法典》宣讲团送法进
政府机关、进部队、进企事业单位,进乡村
法学院举办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培训
践行“一带一路”倡议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积极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将中国最新涉海法律制度与海洋法治文化传递给“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深化中国与各发展中国家的法律文化交流,为实现区域和平合作与共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一是面向“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传播中华海洋法治文化。依托校船“育鹏轮”与“育鲲轮”“上合组织大连分站”“大连海事大学斯里兰卡分校”以及“世界海事大学大连分校”等多元平台,通过承担科技部唯一文科类项目“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科技部“外专项目”(连续四年)以及申请“中国政府交通运输专项奖学金”等多元途径,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40余名工作人员开设“人文海洋法律国际研修班”“人文海洋科技法律国际研修班”以及其他研修班,为“巴基斯坦巴利亚大学国际海事法律暑期培训班”“几内亚博法项目”授课。
举办人文海洋法律国际研修班
为巴基斯坦巴利亚大学国际海事法律暑期培训班授课
二是优秀留学生回国任职推动中华海洋文化与涉海法律制度的二次传播。本学科优秀留学生土曼尼任职坦桑尼亚海事大学副校长,巴多斯任职坦桑尼亚海事局法律处负责人,爱德娃任职坦桑尼亚船代总公司总法律顾问,阮成黎任职越南海事大学学校理事会成员兼海商法系主任。他们不仅将中华优秀海洋文化传递回国,更将在中国所学习的先进海事法律法规引入本国,增强了我国对发展中国家海洋法治文化的影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法学院将从学科积淀和专业优势出发,通过打造一流师资队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突破高水平科研产出、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实现对高水平学科建设和优秀文化传承创新的有效支撑,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新贡献,努力谱写法学学科发展崭新篇章!
🔷 重磅 | 交通运输部全面支持大连海事大学建设世界一流海事大学
🔷 “海事”山盟 义结“连理”|七秩弦歌砥砺奋进,理工生日快乐
🔷 百十华诞·献礼 | 《百十海大》校史纪录片燃情上映!
🔷 这就是海大!我在海大等你来
🔷 重磅 | 大连海事大学获批无人船舶系统及设备关键技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
海大官微 | 20210316期 总第2525期 内容来源 | 法学院 党委宣传部综合采编 | 陈纤绮责任编辑 | 王文伟*融媒体中心新媒体中心制作,转载请后台联系!
Copyright
© 2014 - 2020 DMU Integrated Media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为魅力海大点赞和“在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