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20时许,余某驾驶皖G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枞阳县金坛路金坛花苑小区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鉴定。
昨晚,铜陵交警开展夜查,又有几位酒司机落网了!
你在喝着小酒唱着歌
知道蜀黍们在干嘛吗?
悄悄告诉你
铜陵交警又在开展夜查行动了
交警蜀黍表示
地球不爆炸 交警不放假
宇宙不重启 交警不休息
风里雨里
我们在各大路口等你
3月15日晚
铜陵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查处酒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当晚交警部门共查处5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2起涉嫌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让我们来看看蜀黍在路口“等”到的酒司机们
15日20时许,章某驾驶皖G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白(湖)金(社)公路项铺镇华联超市路段,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15日20时许,汪某驾驶皖H号牌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白(湖)金(社)公路白石村和庄组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15日20时许,许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省道S229线汤沟街道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15日20时40分许,王某驾驶皖G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铜陵市翠湖一路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15日21时许,姚某驾驶皖G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铜陵市翠湖一路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鉴定。
15日21时许,崔某驾驶皖G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铜陵市翠湖一路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酒后驾驶
是对自己
对家人
对他人
的严重不负责任
同时也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 法律链接·饮酒驾车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车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铜陵交警提示
不心存侥幸
不会身处险境
酒驾是条不归路
为了生命
请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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