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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深圳市罗湖区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实施细则》及《深圳市罗湖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发布会

2017-05-12 深圳罗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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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1日上午,罗湖区委政法委组织区公检法司各部门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召开《深圳市罗湖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及《深圳市罗湖区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发布会。



罗湖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程正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扬中主持。罗湖区副区长、罗湖公安分局局长牟春生、罗湖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久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猛、罗湖区司法局局长卢光辉出席了会议。

李院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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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法院院长李久祥介绍,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去年4月份开始,法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进行了相关的探索,并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进行深入协商沟通,起草实施方案。两项文件的发布、施行,是我区刑事诉讼领域继“轻刑快审”之后率先进行的又一重大探索。既是我区公检法司在法律体系内共同配合的法治成果,也是法治罗湖区的又一重要标志。相信在党委领导下,公检法司共同起草的切实可行的方案,必将保障我们的刑事审判工作取得新突破和新发展!


此外,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罗湖公安分局、罗湖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两项文件的发布背景及各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

程书记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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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程正华同志对罗湖区政法系统各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完善配套措施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大胆创新、积极实践,推动两项文件发布实施的努力尝试表示充分肯定,并对区政法各部门推动两项文件落到实处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提升执法司法质量的责任意识;

二是要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将公正司法理念植入每一个案件;

三是要强化领导,注重推广,将政法队伍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有机结合。


会议最后,罗湖区公检法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合签署《方案》与《细则》,正式发布实施。 


公开公正 • 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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